承租人怎样保管租赁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2 11:30:43 196 人看过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收益租赁物。

一、怎样解除租赁合同?

分为两类,一类是达到了租赁合同中双方约定的解除条件或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一类是按照《民法典》规定解除租赁合同。法律规定以下情形可以解除: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

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期逾期不支付租金的;

4.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如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租赁物权属有争议、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5.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6.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7.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

二、私房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私房租赁合同当事人的义务如下:1、出租人按照约定交付房屋;2、出租人履行维修义务;3、承租人妥善保管房屋义务;4、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5、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承租人与出租人应履行的其它义务。《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第七百零九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三、房屋租赁遗失退租移交确认书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7: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恢复原状相关文章
  • 承租人如何保证租赁物的安全性?
    承租人的保管义务应包括几个内容:1、按照约定的方式或租赁物的性质要求的方式保管租赁物。如果租用机械设备,应放置在工厂,而不是露天;2、根据租赁物的使用情况进行正常维护。许多租赁物需要经常维护。如果不经常维护,很难保证正常运行;3、通知和协助当租赁物的质量问题影响承租人的正常使用时,应及时通知出租人,并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坏的蔓延或扩大。有时候租赁物出现故障,要求出租人维修已经来不及了。如果承租人有能力,也有可能先维修。承租人应先维修,维修费用由承租人提前支付,然后向出租人追偿或从租金中扣除。承租人对租赁物的权利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因此,承租人对租赁物有在约定的用途内适用租赁物的权利。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义务有:1、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第510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
    2023-07-02
    428人看过
  • 承租人占有租赁物合法吗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赁期间内,出租人应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这是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一项主要义务,也是承租人的一项主要权利,它包含有以下三方面含义:(一)出租人不得妨碍承租人依照融资租赁合同所拥有的承租权,也不得擅自变更原承租条件。(二)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对租赁物拥有独占使用权。在融资租赁合同中,虽然承租人是通过租赁公司融通资金的,但承租人订立融资租赁合同的根本目的是要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权。所以、承租人在接受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后,在租赁期间内,承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独占使用权,对使用租赁物所取得的收益可以独立处分。从买卖的角度看,出租人为买受人,出卖人虽将标的物直接交付给承租人,但标的物的所有
    2023-04-26
    197人看过
  • 在融资租赁中承租人擅自抵押租赁物怎么办?
    1、出租人可以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要求承租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相应的损失。2、第三人通过抵押权善意取得融资租赁物,出租人不可以主张抵押无效,要求取回租赁物,但可以要求租赁人赔偿。判断第三人是否善意取得,要看是否满足以下条件:(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3、第三人通过抵押权取得租赁物的,只要存在以下情形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请求无效,要求返还租赁物。(1)出租人已在租赁物的显著位置作出标识,第三人在与承租人交易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物为租赁物的;(2)出租人授权承租人将租赁物抵押给出租人并在登记机关依法办理抵押权登记的;(3)第三人与承租人交易时,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行业或者地区主管部门的规定在相应机构进行融资租赁交易查询的;(4)出租人有证据证明第三人知道
    2023-04-04
    182人看过
  • 出租人如何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出租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物的使用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按照约定交付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物的使用不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使之处于承租人得以使用的状态。如果合同成立时租赁物已经为承租人直接占有,从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时起承租人即对租赁物享有使用收益权。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指的是什么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的意思分别是:出租人指出租物件的合法所有者,拥有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将物品租给他人使用,收取租金报酬的自然人或法人代表;承租人可直称为“租赁人”,比如有一物业主对其所有的某一些特定范围,如摊位、店面、商业场所或居住所进行对外出租,那和该物业所有者进行协议签约,租赁该场所或居所的另一方就是“承租人”;出卖人是指物件的卖出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
    2023-07-07
    381人看过
  • 承租人是否可以擅自转租租赁物
    承租人擅自转租无效,要承担违约责任。承租人必须在转租房屋前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人同意,或者与出租人协商签订一份同意承租人转租房屋的补充合同。否则,属于承租人违约,不仅转租关系不能成立,而且出租人据此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可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一、租房二房东不见了怎么办啊?如果承租人转租房屋,经过出租人同意的,若承租人跑路了,承租人与第三人的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你可以要求出租人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你和承租人签的合同未经出租人同意的,则该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出租人有权行使原物返还请求权请你搬离房屋,除非你能证明你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行为经过出租人的授权,即系有权转租行为,否则和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协议无效,建议报警处理。二、我国租房还没入住已签合同算违约吗我国租房还没入住已签合同是不算违约的。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1)未按合同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
    2023-03-08
    144人看过
  • 如何妥善保管租赁物?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收益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对出租房有什么保管义务具体义务包括:一、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占有租赁物,有保管和维护租赁物的义务。二、租赁物有收益能力的,承租人应保持其能力。保持租赁物有收益能力的费用是为了使承租人自己使用收益所必要的费用,此项必要费用应由承租人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
    2023-07-06
    150人看过
  • 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毁损仍需要支付租金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继续支付租金,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租赁物毁损灭失属于谁的责任租赁物的毁损、灭失有可归责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也有非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依其不同情况分别述明如下:1、租赁合同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的。在这里又可仔细区分为两种:(1)不可抗力等因素,如火灾烧毁出租房屋,或地震使出租房屋倒塌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对于标的物的毁损均无过失,但由于租赁物的毁损、灭失,使得合同的目的已经不可能实现,因此,双方当事人均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且相互之间无须承担责任。(2)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但租赁物因此而灭失、毁损的,因承租人对此并无过失,出租人自然也无过失,但租赁物已毁损、灭失而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同样应准许当事人双方解除合同,
    2023-02-25
    148人看过
  • 仓库租赁合同承租人如何承担物业管理责任
    仓库租赁合同承租人应承担以下义务:1、承租人应当承担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2、承租人应当承担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的义务;3、承租人应当承担按照约定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一、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哪些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如下:1、租赁期占有和使用房屋的权利;2、承租人获得使用期间收入的权利;3、有优先购买权;4、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权利;5、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房屋的义务;6、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义务;7、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根据相关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期内因占有而使用租赁物所获得的收入,除承租人另有约定外,归承租人所有。二、租赁家电如何保修家电维修义务的承担,需要根据损坏原因而定。如果是承租人正常使用家电的,家电发生损坏应当由出租人维修。若是出租人没有正当使用家电的
    2023-03-08
    164人看过
  • 承租人转租租赁物须具备哪些条件
    租赁物的转租指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而将租赁物出租给第三人使用收益的法律现象。转租是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而将租赁物出租给他人使用收益的债的关系。也可以认为,它是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而将租赁物出租给他人使用收益的行为。在转租中,存在三方当事人:出租人,转租人(承租人),第三人(次承租人);在转租关系的三方当事人中,可能发生三种法律关系:出租人与转租人之间的关系,转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出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关系。二、承租人转租租赁物须具备哪些条件(一)承租人将租赁物转租的,应当具备下列要件:1、原租赁合同合法有效。这是转租法律关系存在的前提;2、承租人与第三人签订了合法有效的转租合同;3、承租人的转租行为征得了出租人的同意或者事后得到出租人的追认;4、转租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减去承租人已经使用收益的年限的余额。在符合上述四个要件时,转租合法有效。(二)因转租产生的法律
    2023-06-15
    387人看过
  • 承租人转租租赁物的规定是什么?
    承租人可以将租赁物转租。具体规定为: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2、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3、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4、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5、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承租人应如何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应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无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由当事人事后达成补充协议来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按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应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八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
    2023-07-02
    63人看过
  • 承租人是否可以对租赁物进行转租
    1、承租人必须经过承租人同意,才可以对租赁物进行转租。2、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3、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八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承租人转租房屋的效力如何承租人转租房屋的效力如下:出租人在签订的合同中表示可以实施转租或合同虽未约定但出租人明确表示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不得随意解除;出租人在签订的合同中表示不允许转租或协商转租出租人明确予以拒绝的,转租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出租人可以依法解除。
    2023-08-17
    238人看过
  • 次承租人转让租赁物的效力
    一、次承租人转让租赁物的效力在没有事先约定的情况下,租客转租房屋必须经过房东同意,未经房东同意而擅自转租的,房东有权解除合同。对给第三方租客造成的损失,由转租者承担。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出租人和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房屋转租次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吗承租人在出租人出卖租赁的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这是一种法定的权利,有利于维护承租人的利益,维护市场交易关系的稳定,节省交易成本。承租人优先购买的实现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承租人在租赁合同的存续期间享有优先权,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2、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同等条件包括买卖的价格、付款的期限和方式等。出租人出卖租赁人,给承租人考虑是否购买的时间。如果出租人没不通知承租人就将房屋出卖了,或者在同等条件下没有卖给承租人,承租人
    2023-05-06
    83人看过
  • 承租人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权
    承租人使用租赁物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生产或生活需要的,出租人出租租赁物是为了使租赁物的价值得以实现,取得一定的收益。承租人要取得使用权不是无偿的,是要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支付租金是租赁合同的本质特征。这一特征区别于借用合同,借用合同虽然借用人取得了借用物的使用权,但是借用是无偿的,不需付出任何代价。同时这一特征也区别于借款合同,虽然两者都是有偿的,但借款合同支付的是利息。利息不同于租金,租金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利息在很多情况下是法定的,当事人是不能约定的,即使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利息也有一个上限要求,不能放高利贷;租金可以不按租期的时间长短来计算,利息往往是根据借款时间的长短来计算。
    2023-06-09
    94人看过
  • 如何指导承租人改善租赁物?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才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必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方可装修房屋,增加附属设施,装修时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拆除承重墙。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仅要恢复原状,还要赔偿出租人的损失。经出租人同意装修后,双方可以约定财产归谁所有。可在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将装修后的财产折价转让给出租人。承租人对损坏的租赁物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承担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承租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为租赁物因正常使用受到的损耗是一种消耗,任何物品因使用都会有一定的磨损和消耗,其价值会逐渐变小。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也就认可了这种损耗,并已租赁物因合理损耗而减少的价值实际上已经包括在租金中了。如果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这种损失是因承租人的违约行为造成的,不属于正常
    2023-07-05
    469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广义的恢复原状是指恢复权利被侵害前的原有状态。例如通过消除影响使被侵害的名誉权得到恢复。狭义的恢复原状是指将损害的财产修复,即通过修理恢复财产原有的状态。恢复原状的适用以须有修复的可能与必要为前提,如玉碎即不能适用此种责任形式。 恢复原状在... 更多>

    #恢复原状
    相关咨询
    • 如何出租承租人租赁物?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02
      租赁物已由出租人按约定交付承租人,承租人对租赁物已实际占有,因此取得了对该租赁物的使用权。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符合约定中的质量、数量、用途的要求,没有瑕疵。如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本身质量就有问题,即使承租人按照约定使用也会损坏该租赁物,就不能要求承租人对此负责。双方当事人能够约定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可以确定其使用方法。如果难以确定其使用方法,很难要求承租人履行此项义务。按约定的方法使用
    • 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保管义务包括哪些内容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2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占有租赁物,有保管和维护租赁物的义务,租赁物有收益能力的,承租人应保持其能力,保持租赁物有收益能力的费用是为了使承租人自己使用收益所必要的费用,此项必要费用应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在保管租赁物时,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为之,承租人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一般应包括以下四点要素: 1、承租人有过错(包括过失的故意)。 2、承租人的
    • 承租人如何保管租赁物,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07
      当事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方法有约定的,承租人应按照约定的方法对租赁物为使用、收益,不按照约定方法对租赁物使用、收益,出租人可以要求其纠正。
    • 在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时,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1
      依《合同法》第246条规定,在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财产损害或者人身损害的,应由承租人来承担责任,出租人不承担责任。这主要是因为承租人在占有租赁物期间,已通过对租赁物占有和使用,实现收益目的,出租人仅为承租人实现融资而已。如果在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造成第三人的财产损害或者人身伤害,再由出租人来承担责任,显失公平。
    • 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物品怎样处理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06
      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物品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租赁期限届满的,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将物品搬走; 2、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