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应当依法行政,法院判案应重说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1:01:09 348 人看过

「基本案情」曹玉川系北京市密云县大华法律事务所(以下简称“大华所”)法律工作者(主任)。大华所是曹玉川于1996年4月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而创办的密云县第一家民办法律事务所。1999年4月9日,曹玉川将法律工作者执照交予密云县司法局,参加一年一度的年检注册工作。5月底,局办其他法律事务所人员的执照早已发还,而曹玉川的却杳无音信。曹玉川去追问时,密云县司法局仍推说“市局还没有回来呢”。6月2日,曹玉川专程去北京市司法局询问,才知晓自己的执照提交年检后杳无音信的原因——1998年底,密云县司法局要求大华所上缴收据存根,曹玉川坚持按财政部门有关“发票存根出具单位保存5年”的文件规定办事,拒绝司法局非法收取管理费。1999年6月3日,曹玉川以不服密云县司法局吊销其法律工作者执照为由,向密云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9月10日,密云县法院以注册法律工作者执照的决定权在市局为由,驳回了起诉。9月17日,曹玉川又以北京市司法局为被告,向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理由是被告对其实施了变相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行为。12月15日,西城区法院作出判决,指出:“原告曹玉川虽认为被告北京市司法局对其实施了吊销工作执照的行政处罚行为,但却未能提供相应的事实根据。现因原告曹玉川不能证明被告对其实施了行政处罚,故原告以不服行政处罚为由提起行政诉讼,其诉讼理由不能成立。”据此,依照《行政诉讼法》第41条第3项的规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1999)西行初字第46号]1999年12月27日,曹玉川上诉到北京市一中院。上诉人认为,被上诉人吊销其法律工作者执照的行为符合行政处罚的特征,请求法院撤销原审判决,撤销被上诉人吊销其法律工作者执照的行政处罚行为,并赔偿其被迫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而被上诉人同意原判。一中院于2000年3月14日作出终审判决,指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针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诉讼,应有基本的法律事实。上诉人曹玉川认为北京市司法局未给予其法律工作者执照进行年检注册,是对其实施了行政处罚,显然有违基本事实,且不符合行政处罚的基本特征,其要求按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撤销该行为并给予其经济赔偿的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原审法院据此以其诉讼理由不能成立为由,驳回其诉讼请求是正确的,本院应予维持。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及要求,本院不予采信和支持。”依照《行政诉讼法》第61条第1项的规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00)一中行终字第26号]「评析」一、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在行政诉讼中,被告负有举证责任,这不仅是学术界公认的原则,而且是现行法上的明确规定。《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决不应该反过来要求原告负举证责任。《行政诉讼法》第41条第3项规定的“有……事实根据”,只是列举了起诉条件,并且,这里所要求的是一种形式要件。因此,本案一审法院根据该规定作出驳回判决是没有道理的。当然,若法院经过案件的审理,确认原告的起诉果真缺乏事实根据的话,亦可以根据该规定作出驳回判决。但是,本案的情形却恰恰相反。本案中,被告对其“不予注册并收回《法律服务执照》”的事实并无异议,并主张“司法机关对法律工作者的法律服务执照不予注册,不是行政处罚行为”。既然如此,争议的焦点不是“事实根据”问题,而应该是该行为是否属于行政处罚行为,以及该行为是否合法。像本案两级法院判决那样,以曹玉川“未能提供相应的事实依据”为由,作出“其诉讼理由不能成立”的结论,进而作出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是错误的。必须强调的是,行政诉讼中,被告负有举证责任,而决不是相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6: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当地政府诉讼应提交至哪个法院?
    起诉基层政府部门可以去基层人民法院,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的,要去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行政诉讼:公民或者法人认为行政机关的行为侵犯到其合法权益的时候,可以依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写好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网络言论侵权要到哪个法院起诉网络言论侵权给当事人带来的损害不可估量,此时作为受害一方肯定想到法院起诉维权,但究竟去哪个法院起诉可能就没几个人可以准确说出,通常侵权案件的法院管辖地为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对于侵权案件的地域管辖,秉持的原则是: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明确知道哪里属于侵权地,尤其是网络侵权行为中,为了对侵权行为地予以明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
    2023-07-15
    207人看过
  • 行政案件上诉原审法院应当如何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提起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提出上诉,应当按照其他当事人或者诉讼代表人的人数提出上诉状副本。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发送其他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发送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已经预收的诉讼费用,一并报送。上诉案件审理期限根据法律规定各个诉讼的上诉审理期限如下:1、刑事诉讼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要在二个月以内审结。(2)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
    2023-06-01
    85人看过
  • 政府价格管理为什么要依法行政?如何依法行政?
    政府价格管理要依法行政,这是由于:第一,是由我国国家性质、政治体制所决定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国采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国的政治体制是人民代表大会制.行政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是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执行法律,按照社会主义法制的要求行使行政权力,这是我国国家性质和政治体制对行政机关最基本的要求。第二,政府价格管理依法行政是建立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从法律的角度说,计划经济是一种命令经济,行政命令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最终的决定性。但市场经济不同,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是法治而不是人治,要规范、影响经济的变化和发展,主要依靠法律。政府价格管理只有依靠法律,才能建立起市场主体的活动和竞争规则,也只有依靠法律作出的行致命令,才有法律强制力的保障。只有依法行政。才能最终形成一个统一的、稳定的、有良好秩序而又充满活力的市场经济体制。第三,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
    2023-06-07
    295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法官应当如何办案
    一、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二、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三、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组成三人以上单数的合议庭,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四、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
    2023-08-01
    328人看过
  • 行政判决书应重视逻辑性和说理性
    拿到了这份判决书——北京市北京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1999)海行初字第95号,我便一遍又一遍地阅读,与我以前见过的许多判决书相比,它给我的总体印象是,比较全面、具体、客观地表述了事实和有关证据,反映出人民法院审判行政案件重视证据调查,以事实为依据的良好办案作风。并且,一份判决书,洋洋洒洒约5千字,显示出法官不凡的文字修养,是值得肯定的。本判决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强调公正的行政程序,但不被机械的法制主义所束缚。例如,“对原告名字有误的争议经本院审查后认为,被告裁决原告名字虽有误,但未影响对原告拆迁安置的实体的裁决,现根据原告提交的身份证明,应以该身份证明的名字为准。”没有因微小的瑕疵而判被告重新裁决。这是值得称道的。同样在海淀法院,现实中发生过这样一个诉讼案件。海淀区开发有限公司”错写成“大行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由,拒绝进入实质性审查,指出两条路让原告选择——或者当庭撤诉,或者等待7天以
    2023-06-06
    187人看过
  • 新华时评:政府对个人集资建房应当有个说法
    在房价持续上涨、住房供求失衡的背景下,当前一些房价较高的大中城市个人集资建房势头发展很快。从实际情况看,个人集资建房确实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中低收入老百姓住房难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住房市场供应压力。但当前政府对个人集资建房还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要让个人集资建房健康发展,政府就应当给个人集资建房一个明确的“说法”,把它纳入政府工作规划,使之在政府严格监督管理之下有序进行。其实我们国家早就有自上而下的住宅合作社系统,其所提供的合作建房服务无论目标宗旨还是实现形式,都与当前的个人集资建房有着很大的相似性,但这些住宅合作组织的职能长期以来处于缺位状态。从世界范围看,许多国家为中低收入群体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比率都超过20%,一些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福利水平较高的国家达到30%甚至更高。而我国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比例近年来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2006年全国竣工面积已不足新建住房总量的5%。
    2023-06-10
    495人看过
  • 着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县级人民政府是依法行政的最前沿阵地,同人民群众的接触最经常,联系最直接。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切实抓好基层依法行政工作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和迫切的社会需要,也是建设法治政府,促进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一、坚持依法决策,保障科学发展。依法行政,首先要求政府必须依法决策。目前,内乡已进入一个总量扩张与转型升级并进的关键阶段,在树立用加快发展来解决发展中的问题理念的同时,需要更加注重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内推进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解决问题、促进发展的水平和能力。要积极健全完善各项决策机制,努力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逐步把决策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要牢固树立科学决策意识,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要主动邀请县人大、政协领导参加,自觉接受县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坚持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和向政协
    2023-06-06
    77人看过
  • 乡镇政府应当怎样行使行政处罚权
    镇政府若获得了具有委托权限的行政机关作出的授权委托即可以获得行政处罚权。但是被委托的镇政府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并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以及如果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镇政府有条件进行组织等。一、如何申请农村低保1、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2、乡镇政府委托村委会对申请人进行初审工作,提出初步意见后报乡镇府复审;3、乡镇府复审通过之后,报县级的民政部门;4、民政部门对申请人材料审批之后,按程序进行公示发放低保证,按月发放低保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二、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必须符合以下什么条件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
    2023-03-22
    309人看过
  • 行政违法与行政不当应当如何比较
    世界各国行政法理论对行政违法与行政不当尚没有统一的界定,狭义的理解行政违法是指行政主体亦称行政权主体(行政法律关系的管理主体)即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在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中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即构成行政违法相关法律常识:由于行政法律规范没有统一完整法典、实体与程序合一、内容广泛等特点,行政违法的判定需要法官在零散、广泛的法律规范中抽象出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和一般原则。行政违法是以违反法律规范有效要件,以合法性审查为基础的。这种合法性应当包括行政行为的主体、行政行为内容、行政行为的程序、行政行为的适当性(合理性)。同样狭义的理解行政不当是指行政行为以合法为前提,是一种有瑕疵的行政行为(或称其为行政瑕疵)。行政不当发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在满足主体、内容、程序、适当性(合理性)要求后,由行政主体依照惯例、精神等自由裁量的行为,是以自由裁量权为基础的。由此确定以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兼顾
    2023-06-02
    192人看过
  •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不应判决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对于“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这样的规定,在理论及实践中均引起了一定的混乱。一、判决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有悖于行政诉讼的立法目的。行政诉讼法第一条规定:“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由于该规定分为三个层次的内容,引起了学界对于行政诉讼目的一、二、三之争。首先,为了法院办好案,就案办案显然不是行政诉讼的目的,如果这样认为,那就是本末倒置。应该强调的是,行政诉讼的成立必须是由行政行为的相对人起诉而引起的。老百姓交了诉讼费、请律师花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财力来打行政官司,一般来讲还没有那一个行政诉讼的原告,诉讼的目的是为了人民法院正确及时的去审理案件。显而易见,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只能是一个其本的要求和保
    2023-06-02
    240人看过
  • 刑事侦查案件中的行政行为应当依法接受司法审查
    原告沈阳市某总公司被告沈阳市公安局某区公安分局。2001年4月25日,被告某区公安分局在侦查犯罪嫌疑人康某票据诈骗一案中,证据保全扣押了原告塔纳轿车一台。这台车是康某以空头支票从被害人处购得,在汽贸公司卖给原告。康某2001年10月6日被刑事拘留,11月8日被逮捕,2003年4月25日被提起公诉,2003年7月8日经某区法院判决其犯票据诈骗罪处有期徒刑11年。被告某区公安分局对扣押的桑塔纳轿车没有随案移送,也没有移送证据清单,故法院刑事判决后,没有返还被害人赃物。因被害人上访要求返还车辆,被告某区公安分局于2004年6月11日作出告知书,告知原告扣押的桑塔纳轿车要返还被害人并交代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通知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04年6月23日原告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被告2004年6月11日作出告知书。某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对其在行使刑事侦查职能过程中扣押的财物
    2023-06-14
    339人看过
  • 法院受当地政府管吗
    法院和检察院是独立于政府之外的国家机关,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不归这的,它们与政府一样是产生于人大,并接受人大监督的。法院和检察院是属于双重领导的国家机关,业务上是受上级院的领导或指导,而政治上是受地方党委的领导,在人事、财物上受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制约。入伍从学校走和当地政府走有啥区别入伍从学校走和当地政府走的区别体现在很多方面。首先,从学校走,对视力和年龄标准适当放宽。入伍后将获着重培养,对表现优秀的大学生士兵,在学技术、选取士官、报考军校、直接升为军官等将协调所在部队优先安排。适当减免学费,已缴纳学杂费剩余部分,根据本人意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退役后可及时复学,对原就读学校撤销的入伍大学生,相关部门将协调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学历相关专业高校复学。服役期间优抚安置和工资补助,并且义务兵退役后,报考公务员时,其2年服役期作为基层工作经历。《中华
    2023-07-21
    224人看过
  • 该行政争议法院应否受理
    黄某、张某两家未经规划部门的许可,擅自在马路两边各自搭建了房屋。城建部门发现后对黄某作出了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黄某对此处罚决定并无异议,只是提出自己与张某所建房屋属同一性质,既然自己的房屋拆除,那么张某的房屋也应该拆除。当时城建部门对其答复说,将黄某的房屋拆除后再拆除张某的房屋。然而黄某的房屋拆除一个多月后,张某的房屋还没有拆除。黄某到城建部门也未得到满意的答复,于是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决撤销城建部门对其所作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判令被告拆除张某的房屋。针对该行政争议的可诉性问题,一种观点认为,法院应当受理黄某的起诉。持此观点者有两种不同的受理理由。其一认为,城建部门对黄某、张某同属违法性质的搭建行为处罚迥异,显失公正,法院应当因此而受理,以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益;其二认为,城建部门虽然处罚合法,黄某对此也无异议,但对于黄某提出的将张某房屋也要拆除的要求迟迟不理,城建部门的行为应
    2023-05-02
    120人看过
  • 行政诉讼应该如何在法院立案?
    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流程:首先,要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然后,原告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之后,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最后,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判决。行政诉讼只能是法院吗《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零四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
    2023-07-06
    258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政府应当依据什么依据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30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建设换乘枢纽,并配套相应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配备指向标识、线路图、时刻表、换乘指南等服务设施。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道路的实际状况,开设公共汽车和电车专用道,设置公共汽车和电车优先通行信号系统,结合城市道路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在主干道设置港湾式站台。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应当逐步扩大公共汽车和电车专用道的覆盖范围,确保公共汽车和电车的优先通行,提高城市公
    • 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对依法提起的行政诉讼如何处理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行政起诉,人民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对依法提起的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一律接收起诉状。对符合起诉条件的行政案件应当立案,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当场能够判断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当场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七日内仍不能作出判断的,应当先予立案。 起诉状内容或者材
    • 政府依法征用应同意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08
      政府依法征用应同意。国家征用带有一定的强制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
    • 人民法院对什么审查行政案件应当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合法审查?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15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是指人民法院对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拥有司法审查权,审查的内容主要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不是适当性。具体含义是:(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审查的对象是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包括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及发布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命令、决定等抽象行政行为。(2)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审查
    • 行政处罚应当依据行政法规来设定,应如何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9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不能够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公民的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之一,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人身权未经法律规定的程序,不受侵犯。所以行政法规不能对公民的人身权作出限制性规定或者惩罚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