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买卖主体不同合同生效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7 11:21:31 461 人看过

不动产买卖主体不同,如果合同签订时,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一、夫妻一方擅自卖房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首先,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首先具备以下条件:

1、买卖双方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具体而言,就是当事人都具备签合同的资格,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其中,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人,就是指十八周岁以上的行为人,以及已满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行为人。

另外,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要求出卖人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可以独立跟买受人做买卖交易。

2、买卖双方对房屋买卖的意思表示真实

如果一方以欺诈等签约,则违背了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当事人受有损失的,还可以去法院请求撤销。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其次,夫妻一方擅自卖房,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得具备以下要件:

1、买受人是善意第三人,没有跟对方恶意串通损害其配偶的利益;

2、买受人为买房付了合理的价钱,即房价为市场价;

3、买受人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

所以,虽然未取得另一方配偶的同意,但同时具备以上要件的,那么该房屋买卖合同即有效。反之,将直接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并且,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话,房屋将要归于原来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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