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理电诈案件的法律意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2 08:21:46 440 人看过

为进一步依法严厉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对其上下游关联犯罪实行全链条、全方位打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的突出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电诈案件的立案标准

电诈案件的立案标准为三千元。

电诈案件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立案:

1、有犯罪事实,即现有材料能够说明存在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如转移记录、聊天记录等,包括预备犯罪、正在犯罪、犯罪未遂、犯罪既遂或者中止,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

2、根据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应当对现有的犯罪事实追究刑事责任;

3、报案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公民因为误信短息、电话、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内容而上当受骗的,被诈骗金额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就符合该联合司法解释的诈骗罪立案追诉标准,如果就此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应该受理。

诈骗达到三千元以上已经构成了电信诈骗的立案标准。但是并不意味诈骗金额低于三千就不能立案。只要对方的行为构成了电信诈骗,报警后提供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况和其他信息,如银行账户、电话号码等,可以证明确实存在诈骗行为,或者警方接到其他受害者报案的,警方就会立案侦查。立案标准是判断案件是否成立的初始标准。其中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往往由侦查机关制定。

《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一、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地,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的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结果发生地外,还包括:(一)用于犯罪活动的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的开立地、销售地、转移地、藏匿地;(二)用于犯罪活动的信用卡的开立地、销售地、转移地、藏匿地、使用地以及资金交易对手资金交付和汇出地;(三)用于犯罪活动的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的开立地、销售地、使用地以及资金交易对手资金交付和汇出地;

(四)用于犯罪活动的即时通讯信息、广告推广信息的发送地、接受地、到达地;(五)用于犯罪活动的“猫池”(ModemPool)、GOIP设备、多卡宝等硬件设备的销售地、入网地、藏匿地;(六)用于犯罪活动的互联网账号的销售地、登录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9: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犯罪未遂相关文章
  • 关于办理盗窃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关于办理盗窃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浙检会(研)[2006]18号本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现将《关于办理盗窃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已办结的案件不再变动,尚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案件,按本《意见》执行。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关于办理盗窃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为依法办理盗窃案件,依照《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现就当前办理盗窃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盗窃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的百分之八十,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㈠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财产损失的;㈡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㈢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以破坏性手段盗窃,是指为盗窃而损害盗窃对象以外的其他财物。二、入户盗窃,
    2023-06-11
    270人看过
  • 关于电信诈骗案件
    1、冒充公检法人员,向被害人虚构个人信息泄露等事实,诱导其向指定账户中汇款。2、冒充中奖,向被害人群发诈骗短信、拨打诈骗电话或引导受害者主动联系后,要求缴纳“手续费”或者“风险基金”。3、借推荐“优势”股票之名,骗取股民交纳会员费。4、借推销假冒保健产品之名,骗取受害者钱财。5、谎称被害人医保卡异常进行诈骗。一、关于婚姻诈骗的规定有什么婚姻诈骗,俗称“婚骗”,是以婚姻为诱饵诈骗他人钱财的行为。婚姻诈骗罪是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构成犯罪的行为。司法机构在案件中对婚姻诈骗罪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第一,从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上看,以婚骗财的诈骗犯罪的犯罪故意往往产生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犯罪故意是认定婚姻诈骗犯罪的重要构成要件。第二,在客观行为上,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财物之后
    2023-03-05
    96人看过
  • 法院关于处理子女抚养权的法律意见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一、因不能再生育而请求哺乳期子女抚养权如何处理因不能再生育而提出的获得哺乳期子女抚养权的请求可能会被受理,也有可能会被驳回,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形确定。司法实践之中,确定两周岁以下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时,需要结合以下规定:1、《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
    2023-03-07
    478人看过
  • 关于借条的法律意见
    首先,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其次,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比如:A借B一万元。。。这样的语言无法明确是谁向谁借钱,应当用借给而不是借,没有明确方向性。不要书写借条的原因关系,比如:因为什么原因向你借钱,这个与借条本身无关,如果加入就可能产生附带条件的借贷民事行为,导致借款人引用该条件进行抗辩。还有,尽量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体现在借条中,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确认借条当事人的过程。因为,有时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与其身份证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书写借条的,那么,该借条的签名就存在重大瑕疵。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借款人的签名一定要亲眼所见,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来签署名字,就会导致借条失去证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经书写好的借条或事后书写的借条,必须要
    2023-03-14
    219人看过
  • 跨省诈骗案件处理的指导意见
    看情况,是否要移交。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报案应当立即接受,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出具回执。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跨省诈骗会网上追逃吗跨省诈骗会网上追逃。刑事犯罪,犯罪事实清楚,案犯在逃,符合这三个条件就能上网通缉。并不是说大家都可以从网络上就可以看到所有通缉犯的资料。一般只有部分A、B级通缉犯。网上通缉令是公安内部使用,不对整个互联网开放。网上通缉具体程序(一)上网程序对符合上网条件的在逃人员,立案单位要详细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撤销表》中在逃人员信息登记部分内容,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在逃人员法律文书原件(拘留证或逮捕证)一并交给同级刑侦部门,由刑侦部门将在逃人员信息录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追逃。立案单位在工作中又发现新信息的,要立即提交刑侦
    2023-07-05
    436人看过
  • 关于处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的实施意见
    联营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之间、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为追求一定经济目的而实行联合经营的一种法律形式。一、联营合同纠纷案件程序方面的问题(一)案件的受理。联营各方因联营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所发生的经济纠纷,如联营投资、盈余分配、违约责任、债务承担、资产清退等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凡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关于联营各方因联营体内部机构设置、人员组成等管理方面的问题发生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案件的管辖。1、联营合同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因不同的联营形式而有所区别:(1)法人型联营合同纠纷案件,由法人型联营体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合伙型联营合同纠纷案件,由合伙型联营体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3)协作型联营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由联营体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或联营体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确有困难
    2023-06-15
    25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停止形态。 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更多>

    #犯罪未遂
    相关咨询
    • 关于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04
      死刑复核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遵循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依据新《刑事诉讼法》第235条的规定,有权进行死刑复核的机关只有最高人民法院。 坚持五项原则杜绝冤错案,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有关负责人解读《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 律师对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保证死刑案件得到公正审判起到重要帮助作用,《意见》对律师在提供法律帮助或者履行职责中有以下要
    • 最高法院关于非法集资案件的处理意见是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30
      下列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一)在向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吸收资金的过程中,明知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而予以放任的; (二)以吸收资金为目的,将社会人员吸收为单位内部人员,并向其吸收资金的。
    • 关于办理受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3-25
      关于办理受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问题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下列交易形式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1)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的; (2)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的; (3)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的。受贿数额按照交易时当地市场价格与实际支付价格的差额计算。前款所列市场价格包括商品经
    • 关于贩毒案件的辩护律师意见书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06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本案是否构成犯罪,要看当事人是否有犯罪事实,及是否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成立,量刑要考虑犯罪动机、社会危害性、是否有从轻或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辩护人可以提供以下法律服务:1、在侦查阶段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代
    • 公安部关于审理合同诈骗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26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均可以立案,详细内容以下 合同诈骗多少金额可以立案? 合同诈骗罪是诈骗罪的一种,是《刑法》明文规定的一种刑事犯罪。关于罪与非罪在法律上具有严格的区分标准,应当结合犯罪嫌疑人的主客观情况来综合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