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家机关的哪些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6 15:51:11 359 人看过

一、对国家机关的哪些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1、对国家机关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行为分别有:外交等国家行为;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二、行政诉讼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1、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的;

2、起诉人无原告的;

3、起诉人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

4、法律规定必须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未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

5、由代为起诉,其代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6、起诉超过法定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7、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诉讼必经程序而未申请复议的;

8、起诉人重复起诉的;

9、已撤回起诉,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

10、诉讼标的为生效判决的效力所羁束的;

11、起诉不具备其他法定要件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6: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人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向国家机关和政府提起如何诉讼
    在行政诉讼的过程中,政府部门需要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在法院告知其开庭时间后,政府部门的负责人还需要按时参加庭审,并在法律文书生效后依法予以履行。一、起诉离婚怎么办理程序起诉离婚程序: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结婚证、身份证、起诉书以及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并书写起诉状一并提交。法院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予以立案,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然后开庭审理,法院会先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准予离婚。二、如何起诉离婚的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流程包括三个阶段:1、起诉阶段,包括以下三点:(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
    2023-04-11
    139人看过
  • 哪一行为不能被提起行政诉讼?
    (一)国家行为(二)抽象行政行为(三)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五)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六)行政机关的调解行为和仲裁行为(七)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八)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一、《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耽误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第四十九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五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
    2023-02-21
    433人看过
  • 哪个行为不能被提起行政诉讼
    以下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一、法院受案范围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除前款规定外
    2023-03-14
    110人看过
  • 哪一行为不能被提起行政诉讼
    一、哪一行为不能被提起行政诉讼?(一)国家行为(二)抽象行政行为(三)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五)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六)行政机关的调解行为和仲裁行为(七)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八)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一、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如何确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这一范围同时决定着司法机关对行政主体行为的监督范围,决定着受到行政主体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诉讼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
    2023-03-20
    178人看过
  • 不可被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行为有哪些?
    一、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家行为(二)抽象行政行为(三)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五)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六)行政机关的调解行为和仲裁行为(七)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八)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国家行为是指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防部、外交部等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以国家的名义实施的有关国防和外交事务的行为,以及经宪法和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宣布紧急状态、实施戒严和总动员等行为。二、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发布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具体包括:(一)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行为;(二)国务院各部委制定部门规章的行为;(三)省级人民政府、省会市的人民政府、经济特区所在市的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
    2023-03-31
    105人看过
  • 对公证行为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不能。有点观点认为公证处是司法局的下属机构,属于行政机关,其作出的公证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法院应当受理,这是错误的。公证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公证处作出的公证书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就此提起行政诉讼。公证处是事业单位,不是行政部门,其制作公证书、收取公证费用的行为属于普通营业行为。如果与公证处产生纠纷,以行政诉讼的案由提交到法院,法院会直接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会裁定驳回起诉。一、公证行为的相关法律依据1.我国《公证法》第六条规定:“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盈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因此,公证处只是国家设立的公益性证明机构,行使公证证明职能,并不是行使国家公权力的国家行政机关,不能作为行政诉讼被诉的主体。2.该法第二条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
    2023-03-02
    92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人
    词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法人
    相关咨询
    • 对国家机关的什么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1-14
      依据法律和司法解释,下列常见行政行为不能被提起行政诉讼: (一)国家行为; (二)抽象行政行为; (三)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五)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六)行政机关的调解行为和仲裁行为; (七)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八)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 哪些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1-22
      以下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
    • 行政机关对哪些案件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哪些案件不能向法院提起仲裁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2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
    • 对哪些行政行为不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29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和执行不服的; (3)申请,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
    • 对哪些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1-17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