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总价合同审计能否降低工程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22:12:29 271 人看过

固定总价合同审计,不可以审减工程量。固定总价合同,量价风险都是施工单位的,当然,量价收益也是施工单位的,所以不能审减,风险和收益是相对的,合同要公平,这才是契约精神。其中,审计是由国家授权或接受委托的专职机构和人员,依照国家法规、审计准则和会计理论,运用专门的方法,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活动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规性、合法性等等。

审计固定资产会出现哪些问题

(一)明确所有权,防止变相转移利润。

笔者在审计过程中发现某集团母公司的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很大,且资产品种与数量也很多。但经实地观察与询问其实际存在和使用的固定资产却很少;而在对其独立核算的子公司进行审计时却出现了相反的情况。经了解得知母公司将这部分固定资产无偿地调拨给子公司使用。新准则中明确指出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之一就是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而对于母公司来讲没有相关利益的流入。所以这部分固定资产就不能被确认为母公司的固定资产。虽然这种做法对整个集团的总体利益没有任何影响,但对其下属的各个独立核算的子公司来讲,为其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没有以折旧的形式计入到成本费用中去,使得收入与费用不配比,虚增了企业利润;而对母公司来讲,虽然没有相关利益的流入却只有费用的支出,这明显具有关联方转移利润之嫌。此外,母公司对无偿调拨转出的这部分固定资产的账面管理与实物管理相脱节,不利于固定资产的维护与对其价值及剩余年限的评估,因而极易导致固定资产的流失。对于这种情况,笔者建议母公司应以租赁的形式,在确定合理的租金后将资产租赁给子公司,或是对闲置无用的资产进行转让处置,重新分配资源,使所有权与使用权统一,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关注新准则——计提固定资产减值。

虽然新颁布的固定资产准则中规定了企业应对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但是很少有企业依照准则的要求计提减值准备,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1、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回、核销等程序繁琐,计算量较大,企业不能在报表呈送要求时间内完成。

2、目前我国不存在一个公允的价值体系,对可回收金额的确定很大程度上依靠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而会计人员本身对资产的性能、使用价值认识不足,资产的相关数据资料又很难搜集到。

3、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这样不仅不能给企业带来减少上缴所得税的好处,而且还减少了本年利润,影响了企业的经营业绩。但对已发生的减值如不予以确认,必将导致虚夸资产价值,同时虚增本期的净利润。

这不符合真实性原则,有悖稳健性原则。因此,对那些由于科技进步造成账面价值远远高于其公允价值的固定资产、购置时由于供求关系、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入账价值偏高的固定资产以及由于产品销路受到限制、产品替代品出现而发生减值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应会同生产人员、工艺人员、设备管理人员共同对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鉴定,判断设备是否技术过时、功能落后;预计其使用情况和维护情况,从而估算其现有价值,以确定企业对已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数额。对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要核实其计提依据及计提方法是否合理、减值准备计算是否正确;检查减值准备核销、冲销的程序是否规范。防止利用固定资产减值的计提与冲销来调节各年度的企业利润。

(三)考虑经济年限,恰当方法计提折旧。

准则中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选择折旧政策。这给企业在折旧政策的选择上留有很大的空间。一方面会造成企业利用折旧政策进行操纵利润,另一方面,各企业使用不同的折旧政策会使同一行业内的企业财务数据缺乏可比性。基于上述情况,笔者认为行业之间应统一确定折旧方法。如:若某行业是生产产品生命周期较长、市场稳定的产品,其设备可以采用直线法,以保持产品成本、价格的稳定;而对竞争激烈、产品更新代换较快的行业,可采取加速折旧法,使资产的消耗在短期内得到补偿,以促进这些行业的技术改造。此外,在确定折旧年限时除了考虑耗损因素之外,企业还应考虑其经济年限。一般通用设备的折旧年限应比生产某种商品的特定设备的折旧年限长一些。在实际工作中,因会计人员的疏忽以及对准则领会不深,经常会出现对已计提完折旧的固定资产继续计提折旧或对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小计提折旧等情况。这些都需要我们对企业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和损耗情况进行实地观察、调查之后,再与其账目进行核对,力争做到准确无误。在审计中若发现企业有改变折旧计提方法或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时,应对其进行判断,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时应当改变折旧政策;若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计提减值准备,以防企业以此来调节利润。

(四)应关注的其他问题。

在审计过程中,个别企业没有按照固定资产的定义对固定资产进行确认,将不属于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直接服务的物品确认为固定资产。有些企业只将购入固定资产的价格作为其成本,而未包括其相关税费,或是将资本化支出费用化,未按规定增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对此,我们应检查相关费用科目是否存在上述费用,若存在应将其从费用科目中调整到固定资产账户。有些企业没有将通过非货币性交易、债务重组等途径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相应准则要求确认入账价值。我们应对资产增加时的记账凭证及其所附的原始凭证进行核实、检查,尤其应关注其对方科目相应的另一笔经济业务的处理,以防止企业利用特殊业务转移资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11: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审计准则相关文章
  •  固定总价合同是否需要结算?
    该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但总价与清单项目的对比并非针对每一个清单项目。由于合同约定了“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此投标人需要自行承担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风险。此外,如果完成106%的工程量,应结算101%,完成94%的工程量,应结算99%。最终答案为:该合同中,如果完成106%的工程量,应结算101%;完成94%的工程量,应结算99%。固定总价合同结算:1.总价与清单项目的对比并非针对每一个清单项目。因合同约定了“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完成了94%按100%计算,完成106%按合同固定的价+1%。3.完成106%,应结101%对,完成94%结99%不对,完成94%按100%(合同约定的固定价)计算。固定总价合同是否需要结算?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造价
    2023-11-18
    130人看过
  • 固定总价合同还要结算审核吗
    一、固定总价合同还要结算审核吗必须予以考虑。关于固定总价合同,其具体含义是根据事先确定好的图纸、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资料实行动态调整。然而,即便如此,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设计变更仍然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应造价作出相应的调整或增减。反之,若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未出现任何设计变更,那么结算结果就等于预算(中标价)。至于单价合同,其主要内容就是基于事先确定好的图表、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资料来实行固定单价,同时工程量将根据实际完成情况加以核算。以下将以详细专业的方式介绍审核任务:1.对于固定总价合同结算审核而言,需严格参照招标文件中(包括招标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相关规定进行。结算工程量的审核通常依据竣工图纸进行,并以实际情况作为结算依据。值得注意的是,招标图纸中有明确标注的内容,即使投标清单内并未被引用,这些仍应包含在总价之中。因此,施工方有责任按照图纸进行施工。2.在审核过程中,需与施工合同、招标文件等
    2024-04-20
    460人看过
  • 固定总价合同是否存在变更
    一、固定总价合同是否存在变更是存在变更的,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和范围明确;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风险小;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有充足的时间详细考察现场、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拟订施工计划。合同条件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十分清楚,合同条件完备,期限短。二、固定总价合同可以调价吗看具体情况定。固定总价合同是属于价格规定好的合同,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调整价值的。但如果出现一些特殊的情形时,是可以调整的。这个可以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对方愿意调价,那么是可以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
    2023-05-06
    278人看过
  • 工程合同总价怎么计算
    法律综合知识
    一、工程合同总价怎么计算EPC项目合同价格乃由承包商与委托人经深入磋商而最终确立,且已明文规定于相应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书内。而在建筑施工合同中通常涵盖以下主要内容:工程之具体范围、建设期限、各个中途开工及完工工程的起止日期、工程整体及各部分质量标准、相关造价信息、工程技术资料移交的时限要求、各式原材料与设备的供应责任担当、资金款项的支付与结算安排、竣工检验事项、质量保修范围与质量保证期限、各方权利义务之间的紧密协作关系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定义和种类】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
    2024-07-19
    104人看过
  • 工程量清单形式的固定总价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近年来大多数的固定总价合同是以工程量清单形式产生。一般情况招标人委托社会有资质的专业代理公司编制工程量清单,因此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应该是准确的,投标人在投标前也可以复核,有重大错误时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这种形式的固定总价合同因上述情况发生施工图纸变化时,在量差上一般不存在争议,可以采用以实际发生为基础进行增加或减少。双方可以根据上述分析的“交易习惯,协商解决”的五种情况对应实施。论工程量清单计价原理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根本差异并非计价方法不同而是采购对象的性质不同,前者是工程零部件产品而后者是施工工艺,因此清单计价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而定额计价难以控制工程造价。关键词: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计价原理中图分类号:TU723.2文献标识码:AOnthePrinciplesofValationwithBillofQantityofConstrctionWorksLIGang-jn(AAssoc
    2023-08-17
    362人看过
  • 工程量减少导致固定总价合同价格风险增大,如何应对?
    合同既然是固定总价合同,那么原则上认为双方都认可了这个总价,不管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量减少与否你必须付给它这么多钱,如果合同没具体修改的条款的话,但是你们可以通过由于实际的状况和预算时候的出入过大,可以追加赔偿。工程量减少怎么赔偿工程量减少可以索赔。法律规定,索赔的原因包括因材料质量问题或材料供应不及时引起的;由于人为原因,引起施工临时中断和工效降低导致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增加而提出的;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导致费用损失加大或工期延误引起的索赔。因此工程量减少可以索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2023-07-12
    81人看过
  • 建筑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可以采取下列方法来解决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纠纷:1、当事人之间协商;2、由第三方调解;3、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等。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一般是指是为供货方提供一个完成任务的固定价格的合同。且仲裁的前提条件为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建筑工程质量纠纷如何处理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纠纷。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定力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
    2023-07-28
    439人看过
  • 固定总价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一、固定总价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有哪些1、工程造价易于结算。由于总价固定,因此只要业主(发包方)不改变合同施工内容,合同约定的价款就是承发包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款。对于业主来说,这样的价款确定形式可以节省大量的计量、核价工作,从而能集中精力抓好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2、量与价的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对承包商而言,固定总价合同一经签订,承包商首先要承担的是价格风险。这里投标时的询价失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格上涨风险均由自己承担,业主不会给予补偿。其次,承包商还要承担工程量风险。在固定总价合同中,业主往往只提供施工图纸和说明,承包商在报价时要自己计算工程量,再根据申报的综合单价,得出合同总价。即便业主提供工程量清单,也仅仅是承包商投标报价的参考,业主往往声明不对工程量的计算错误负责。这样,承包商还要承担工程量漏算、错算的风险。招标实践中,外资和港台业主给予的投标时间往往比较短,承包商来不及根据施工图精
    2023-06-04
    481人看过
  • 固定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有何不同?
    固定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区别如下:1、固定总价合同实际上是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和技术资料,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时,应按规定增减成本;2、固定单价合同是指根据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和技术资料,实际结算工程量,一般情况下,招标人给出暂定量,结算=审计工程量*中标单价;3、固定单价对乙方有利,但如果固定总价,业主在施工过程中投资的管理人员会少一些担心,有利于成本控制。总价合同改成单价合同总价合同改成单价合同是合法的。固定单价合同、是说分项的子目单价不可调整,工程量可以调整。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工程的项量不变的情况下总价不变化。如果项目和工程量发生签证的就可以按签证增减总价。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
    2023-07-04
    407人看过
  • 总价合同需要审计吗
    需要。固定总价合同其实是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资料的固定,当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还是要按照规定予以增减造价的。一、建设工程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建设工程合同主要包括以下条款:(1)工程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及地点,建筑物的栋数、结构、层数、面积等;(2)建设工期,即施工人完成施工工程的时间或期限;(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4)工程质量,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中规定的对建设工程的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等各项特性要求的总和。实践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确定施工工程的质量;(5)工程造价,即建筑安装某项工程所花费的全部投资。通常包括建筑安装施工过程中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独立费用等几部分;(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技术资料的提供,是施工合同履行的基础和前提,建设单位必须按时提供,才能保证施工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顺利进行;(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8)拨款和结算
    2023-03-22
    368人看过
  • 是否还需要对固定总价合同进行结算审核?
    固定总价合同在竣工计算审核时不仅要看招标、投标工程量清单,还要对招标图与竣工图进行对比分析,结合踏勘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审查,若发生设计变更需进一步审查是否符合结算规定。具体审核内容如下:1、固定总价合同结算审核要结合招标文件(招标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结算工程量的审核一般依据竣工图纸,按实计算工程量。招标图纸中有明示的内容,投标清单内没有报价的项目也是包含在总价的,施工中应该按图施工。2、需结合施工合同、招标文件进行核对,审核竣工结算单价,项目措施费及规费、税金等是否正确。3、固定总价合同结算审核要结合踏勘施工现场实际情况。需核对材料、设备的数量、质量是否与图纸相符合,若出现差异,需建设单位说明并提供支持材料,并结合具体情况判断竣工结算造价是否需调整。还需核对图纸的设计规模(如面积、层数等)是否与施工现场实物相符。如何审核劳动合同1、审核劳动合同时必须熟悉劳动法和有关法规、规章的规
    2023-07-08
    333人看过
  • 固定总价合同的结算是否需要经过额外的审核流程?
    结算审核遇到固定总价合同需要审核。固定总价合同在竣工计算审核时不仅要看招标、投标工程量清单,还要对招标图与竣工图进行对比分析,结合踏勘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审查,若发生设计变更需进一步审查是否符合结算规定。固定总价合同结算审核要结合踏勘施工现场实际情况。需核对材料、设备的数量、质量是否与图纸相符合,若出现差异,需建设单位说明并提供支持材料,并结合具体情况判断竣工结算造价是否需调整。结算审核的主要内容1、审核工程量计算;2、审核直接费定额的套价及计算;3、审核人工、材料(包括钢材)、施工机械台班用量分析;4、审核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价格;5、审核结构类型、工程类别的确定;6、审查施工企业《工程取费许可证》(外埠施工企业审查《临时取费许可证》)原件情况;7、审核各种费率(调价)标准、计费(调价)基数及工程造价计算;8、审核建设单位供料扣款(转帐)及采购保管费分成计算;9、审核扣除建设单位
    2023-07-05
    434人看过
  • 固定总价合同价款变更的情况
    一、固定总价合同价款变更的情况具体看合同如何约定和定义遵循合同自治的原则下,对于合同是否采用固定总价政府部门只有指导性的意见而无强制性的意见,合同当事人有自由协商的权利。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或者变更。二、固定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有什么区别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工程任务和内容明确,业主的要求和条件清楚,合同单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即不再因为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的一类合同。固定总价合同是指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资料的固定总价,当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还是要按照规定予以增减造价的。《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定义和种类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形式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七百九十条【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原则】建设工程的招标投
    2023-05-06
    315人看过
  • 固定总价合同条件下的半截子工程的工程价款如何结算?
    法院审理上述案件,所依据的首先是合同双方的约定:合同约定工程价款实行固定总价结算,承包人未完成工程施工,其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经审查承包人已施工的工程质量合格的,可以采用按比例折算的方式,即由鉴定机构在相应同一取费标准下分别计算出已完工程部分的价款和整个合同约定工程的总价款,两者对比计算出相应系数,再用合同约定的固定价乘以该系数确定发包人应付的工程款。在配合鉴定公司确定工程价款时,就要求律师要根据已经完成工程的实际情况,提供计算工程价款的图纸、投标书、变更洽商等证据资料,非专业律师对此恐怕无能为力。当事人就已完工程的工程量存在争议的,应当根据双方在撤场交接时签订的会议纪要、交接记录以及监理材料、后续施工资料等文件予以确定;不能确定的,应根据工程撤场时未能办理交接及工程未能完工的原因等因素合理分配举证责任。最终已完工程的价款则需要律师提供相关计价的证据资料,必要时律师应及时指导当事人对工程
    2023-04-23
    250人看过
换一批
#审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审计准则是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工作时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是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获取审计证据,形成审计结论,出具审计报告的专业标准。 审计准则是把审计实务中一般认为公正妥善的惯例加以概括归纳而形成的原则。它虽不具备法令的强制力,但审计人员从事... 更多>

    #审计准则
    相关咨询
    • 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量变更,原合同总价一定不能变动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1
      理解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量变更问题之前。得了解工程合同签订过程中有固定单价和固定总价两种, 1、固定单价合同,一般是在投标工程中,清单的项目是业主给的,而单价是施工单位自己填制的,为此双方将该单价固定下来,工程完工后以此单价为准,故称固定单价合同; 2、固定总价,在投标工程中,施工单位按照业主给的工程量清单,自己进行报价,由于报价适中,被评委评为中标单位,为此业主将此报价做最终结算价格,故成为固定总价
    • 固定总价合同增加工程量的内容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5-28
      那要看是在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量的增加还是合同范围外的工程量的增加,如果是范围内的增加价款不变,如果是范围外的增加可以要求相应增加合同价款的
    • 违约固定总价合同调整工程量问题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27
      除非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否则不能调整。一、在固定总价格合同中,综合单价不调整,工程量也不调整(变更协议好的除外)。二、如果是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增加减少到15%,工程量实际调整,综合单价不调整的工程量增加减少到15%,工程量实际调整,综合单价也必须调整(量增加的综合单价下降的量减少的综合单价上升)。
    • 总价合同中的工程量能否调整为合同定额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17
      总价合同能否调整工程量是要看在总价合同下,清单漏项属于施工方风险,施工方在签订总价合同前应当核实清单工程量。 实际发生工程量超过招标工程量的情况,需要区分是否存在变更,如果不存在变更,视为施工方风险,不做调整,如有变更,按实调整。工程量超过很多的情况,看合同是否有约定调整方式。
    • 固定总价合同未做工程量怎么处理啊?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1
      以下就是固定总价合同未做工程量的处理手段:签定合同时肯定是要注明按工程实际发生量结算呀。固定总价合同的话,在施工过程中就要提出,可以找甲方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