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法院执行部门提出执行异议,要求中止执行。
虚假诉讼设立的目的是为了转移共同财产。在虚假诉讼结果下来后,一般会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若有异议,可向执行部门提出执行异议,要求中止执行。
2、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对于虚假诉讼,有可能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若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以获得救济。
3、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
对于虚假诉讼,案外人还可以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或者要求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以达到由检察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目的。
4、另行提起诉讼。
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后,若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案外人可以另行提起诉讼,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针对虚假诉讼,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一方可以采取的一些途径,当然,这里也仅是举出一些常见的方法。在实践中,还会有其他的方法,这里不再一一列举。在此,方博律师建议,维护合法权益应当采取合法的法律手段,不要采取虚假诉讼等违法手段,这样做既不能达到真正的效果,也可能因此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什么是虚假诉讼
虚假诉讼是指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合谋编制虚假事实和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利用法院的审判权、执行权,非法侵占或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财产或权益的诉讼行为。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
遇到虚假诉讼如何应对?
402人看过
-
如何构成虚假诉讼罪呢? ?
103人看过
-
虚假诉讼如何处罚?虚假诉讼罪怎么判
277人看过
-
虚假诉讼如何立案,虚假诉讼罪的情节严重怎么认定
202人看过
-
什么叫虚假诉讼?如何认定虚假诉讼?
112人看过
-
虚假诉讼罪金额如何确定呢
397人看过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
怎么办理民事虚假诉讼案件,虚假诉讼案件怎么处理广东在线咨询 2023-04-04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虚假诉讼闹出动静了,虚假诉讼的案件集中怎么呢?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3查办民事虚假诉讼的前提是认定民事虚假诉讼。一个案件是不是虚假诉讼案件,有很多的认定条件和表象,归纳起来不外乎以下方面: 1、案件是否经过正常程序和途径在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凡是不经正常程序立案,或者在立案庭网络上查询不到立案号及分案、指定办案人等信息的案件,审判庭办理的,可以认定是虚假诉讼案件。实践中业内常说的“阴阳案”便属于此种情况。 也就是说在立案庭立的是一个案件,而最终的判决可能是另外毫不相
-
虚假诉讼怎样报案,虚假诉讼罪如何报案?去哪里报案?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30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公安部门提出。属于口头报案的,接待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签名或盖章。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
-
遭遇虚假诉讼法院会立案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3-07-19会。如果涉及恶意诉讼,法院在查实后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为,根据规定,一方当事人企图通过诉讼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或者达到自己的非法目的,经查实依法构成犯罪,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虚假诉讼罪报案程序,虚假诉讼罪是怎么报案的?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20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公安部门提出。属于口头报案的,接待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签名或盖章。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