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1:45:40 59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形式】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百九十条【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原则】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第七百九十一条

【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分包】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第七百九十二条【订立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百九十四条【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一、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15日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质量监督机构不再承担代表政府直接参与建设工程检验的职责。

建设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并形成由各单位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在法定期限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部门在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许可文件后出具《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对于建设单位拖延竣工验收的,可以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32.3的规定予以处理,即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已被认可。

我国的施工合同的数量随着我国的社会经济的发展也是越来越多的,此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作为施工合同的当事人的话,是需要注意合同的内容条款的书写的。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定义和种类】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形式】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条【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原则】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第七百九十一条

【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分包】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10: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无效相关文章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关系,是否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关系,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一、装修合同属不属于专属管辖属于。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项下的第四级案由,系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相关的案件,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的规定,本案应参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即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无效情形违法分包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无效,无效情形如下: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的,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部分分给其他单位的;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三、分包合同与谁签订分包合同属于承揽合同,是指由两个以上的承包人对筹建人负责,完成基本建设工程的合同。一般承揽合同的内容应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
    2023-03-04
    158人看过
  • 工程建设法律风险是怎样
    (一)坚持“三个禁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是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同时,由于工程建设存在过程高危、主体广泛、项目分散、市场准入严格等因素,公司为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对项目部的管理行为做出了“三个禁止”的限制,即禁止项目部私自签收任何法律文件,禁止项目部对外进行担保,禁止以项目部名义签订分包、租赁合同,以上三种行为必须交由公司归口部门进行办理。(二)加强合同风险管理。加强合同风险管理是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最基础工作,项目部在施工企业合同签订、履行和维护中担当着非常重要的职责。(三)加强项目部财务管理,防控资金引发的法律风险。强化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严格资金支付流程。一、工程建设包括哪些工程建设是指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等工程项目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是形成固
    2023-02-07
    170人看过
  • 农村建设搬迁是否是自愿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农村建设搬迁是否是自愿的农村进行建设如果不是拆迁的,是否自愿搬迁由村民自行协商,如果搬迁的,应该给予搬迁的村民一定的补偿,如果是国家征收土地的,属于强制性的搬迁,但搬迁前要给先予经济补偿。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
    2023-06-15
    317人看过
  • 关于建设工程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所完成的工作成果虽然构成不动产,但该类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与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之间并无直接关联,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属于不动产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也即表明对该类合同纠纷的处理,未纳入专属管辖的范畴。因此,此类纠纷应当按照一般合同纠纷来确定管辖,即被告住所地与施工行为地法院均有管辖权。专属管辖内容:(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降低或丧失其性能和使用价值的地面附着物。如土地、矿山、建筑物等。将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规定为专属管辖,是各国民事诉讼法的通行做法。(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港口作业是指船舶进出港口进行调度、装卸货物、排除障碍等作业。港口作业所造成的纠纷,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指海事法院)管辖。有利于法院调查、勘验、了解情况,及时
    2023-07-14
    194人看过
  • 怎样认定建设工程合同的合同效力
    认定建设工程合同效力的方式: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承包人和发包人,基于意思表示真实,依法订立的书面建设工程合同,即可依法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公司变更法人代表合同有效吗公司变更法人代表不会影响合同效力,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有效的条件分别有: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合同形式符合法律相关要求;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二、订立合同的要件是什么?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以下要件:意思表示真实;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三、合同没盖骑缝章有效吗?如果合同没有盖骑缝章,并不会对合同的效力产生影响。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合同即使有效的。具
    2023-04-03
    398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相关条款有哪些
    一、建设工程合同相关条款有哪些建设工程合同相关条款有:1.工程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及地点,建筑物的栋数、结构、层数、面积等;2.建设工期,即施工人完成施工工程的时间或期限;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4.工程质量,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中规定的对建设工程的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等各项特性要求的总和。5.工程造价,即建筑安装某项工程所花费的全部投资。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8.拨款和结算。9.竣工验收,包括隐蔽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11.双方相互协作事项。二、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流程是怎么样的1.立项。2.进行可行性研究。3.订立勘察。4.订立施工合同。三、建设工程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哪几种1.继续履行。指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达到合同目的。2
    2023-05-03
    463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有哪些相关知识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合同形式要求】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招标投标原则】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建设工作的分包】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
    2023-06-15
    454人看过
  • 民法典:建筑工程合同诉讼期限的相关规定
    建筑工程合同适用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民法典交通事故诉讼期限是多长时间?交通事故起诉期限为三年,相关规定如下: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
    2023-07-22
    499人看过
  • 建设中工程抵押的法律规定
    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理解此问题,必须把握以下几点:1、在建工程抵押,抵押物为在建工程,它必须是可以转让的在建工程,因为只有通过转让才能实现在建工程的价值,保证抵押权的实现。具体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2、在建工程抵押,其抵押人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抵押权人为提供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贷款的银行。3、在建工程抵押,其目的在于获得继续建造资金。
    2023-06-05
    98人看过
  •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的相关内容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建筑工程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建筑学理论和技术,对涉及诉讼活动的建筑工程质量、材料和安全等与建筑工程相关的专业性问题进行鉴定与判定,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建筑工程司法鉴定不仅为法院审判相关工程质量纠纷类案件提供了专业的技术支持,同时也担当了面向社会服务的鉴定责任。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轻则引发纠纷和矛盾,重则会影响人身安全,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其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质量评定、工程质量事故鉴定、工程造价纠纷鉴定等司法鉴定程序1.司法鉴定申请2.司法鉴定机构3.委托受理(司法鉴定机构)3.1司法鉴定协议书3.2司法鉴定范围3.3司法鉴定技术3.4司法鉴定现场3.4.1通知相关人员到场3.4.2现场鉴定人3.4.3现场鉴定信息不得透露3.5鉴定意见3.5.1标准套用3.5.2原因分析3.5.3鉴定意见(只是提供给法院
    2023-06-06
    432人看过
  • 建筑工程款税率相关法律法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第十六条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七)建筑服务。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
    2023-08-17
    355人看过
  • 工程建设安全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主要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设工程防火监督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职业健康检查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二是劳动法、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条例、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刑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行政处罚法等第三,安全法律法规的作用(1)安全法律法规是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的有效保障。(2)安全条例是保护工人安全和健康的重要手段。安全规程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技术保证。第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是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关键。组织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组织管理是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领导关系和职责。建立安全管理制
    2023-05-07
    283人看过
  • 工程施工合同属于承揽合同吗,相关法律规定
    一、工程施工合同属于承揽合同吗施工合同不是承揽合同,施工合同和承揽合同的区别如下:1、主体不同。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均有要求。发包人一般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承包人为具有从事勘察、设计、施工业务资格的法人,而且要具有相应的资质。自然人即不能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也不能成为承包人。而承揽合同则不然,承揽人即可以是具有相应的资质的法人,也可以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定作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2、合同标的的限定性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一般是比较大型的项目,而且在许多情况下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来签订合同。而承揽合同的标的一般较小。因此,为一般工程建设项目而订立的合同不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如自然人为修建或者装修房屋而与其他自然人或者单位订立的合同就属于承揽合同。3、合同的要式性不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承揽合同即可以是书面的亦可以
    2023-06-17
    459人看过
  • 建筑工程质量相关法规对工程质保期是怎么规定的
    一、建筑工程质量相关法规对工程质保期是怎么规定的?工程质保期需要根据工程类型确定,例如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质保期为5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二、工程质量管理原则有哪些?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项目监理机构在进行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控制时,在处理三者关系时,应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在工程建设中自始至终
    2023-04-13
    108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合同无效
    相关咨询
    • 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4-11
      1、《建筑法》 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及第九条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
    • 工程建设合同的法律特征有什么,有哪些相关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1-04
      工程建设合同的法律特征有什么? 1、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以建设计划和具体建设设计文件已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为前提。签订施工合同须以履行有关法定审批程序为前提,这是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物为建筑产品,需要占用土地,耗费大量的资源,属于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凡是没有经过计划部门规划部门的批准,不能进行工程设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报建手续及施工许可证,更不能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
    • 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成本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7-07
      工程成本是承包人为实施合同工程为达到质量标准,必须消耗或使用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及其管理等方面发生的费用和按规定缴纳的规费和税金。
    • 我国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法律知识是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30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
    • 建设工程合同监督管理办法有哪些相关的规定呢?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04
      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采用下列欺诈手段骗取财物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家工商局第38号令《关于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退回所骗财物,处以罚款。 1、伪造合同的: 2、盗用、假冒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3、虚构主体资格的; 4、虚构货源或者合同标的物的; 5、利用虚假广告和信息诱人签订合同,骗取中介费、立项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