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用的种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7 17:03:45 308 人看过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规定,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三类。

(1)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是指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时,按照规定向诉方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案件中是否有财产纠纷可以分为财产案件受理费和非财产案件受理费两种。

财产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因财产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议而提起诉讼的案件所征收的受理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费用收费办法》(以下简称《收费办法》)第5条的规定,财产纠纷案件的受理费按争议价额或金额分别采取下列办法计征: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50元;超过1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按4%计征;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3%计征;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计征;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计征;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计征;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0.5%计征;破产案件中,按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征收案件受理费。

非财产案件受理费,是指因人身权利等权利义务关系或其他非财产关系发生争议而提起诉讼的案件的受理费。如离婚案件、收养案件、赡养纠纷案件等就属于此类案件。按照《收费办法》第5条的规定,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计征:离婚案件每件交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部分按1%计征;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50元~1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征;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50元~1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征;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30元~50元;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10元~50元。

(2)申请费。申请费,是指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的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以及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时,按规定缴纳的费用。

这类案件的范围及收费标准为:申请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和行政机关处理或处罚决定的申请执行费。申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费金额或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0.1%交纳;财产保全申请费。保全财产的金额或价款不超过1000元的,每件交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支付令的申请费。申请支付令的每件交纳100元;公示催告申请费。公示催告申请费每件交纳100元;申请扣押船舶、债权登记、留置货物燃料、船东责任限制的申请费。海事案件中申请扣押船舶的每件交纳100元~500元;申请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500元;申请留置货物燃料的每件交纳500元;申请船东责任限制的,按申请限制数额的0.1%交纳,但最低不少于500元。

(3)其他诉讼费用。其他诉讼费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实际支出的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各种费用。主要包括: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出庭日期内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助费;执行过程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其他费用的征收,只限于财产案件。征收标准按有关规定,实际支出多少,当事人就负担多少。此类费用可以由人民法院预收,也可以要求当事人随时交纳。

离婚的诉讼费用

(一)费用标准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10元;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510元;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1510元;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2510元;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5010元;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10010元。

(二)费用缴纳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2日 13: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申请执行仲裁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的种类
    行政强制措施
    一、行政诉讼的种类行政诉讼的基本类型有以下几种:撤销之诉;确认之诉;变更之诉;给付之诉。撤销诉讼可以再分为原行政行为撤销之诉和行政复议行为撤销之诉;行政给付之诉可以分为课予义务之诉与一般给付之诉,其中课予义务之诉又包括纯粹行政不作为之诉和行政拒绝作为之诉。二、提起行政诉讼要符合哪些条件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三、行政诉讼受案范围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
    2023-06-06
    470人看过
  • 诉讼的三种类型
    票据纠纷
    一、诉讼的三种类型1、诉讼的三种类型是诉讼分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下列案件,由相关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相关规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3-08-08
    350人看过
  • 诉讼标的物种类
    证券交易
    一、诉讼标的物种类一般地有四类:(一)是有形财产,指具有社会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如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货币和有价证券等;(二)是无形财产,指具有社会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不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智力成果。(三)是劳务,指不以有形财产体现其成果的劳动与服务,如运输合同中的运输行为,委托中的代理、行纪、居间行为等;(四)是工作成果,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体现履约行为的有形物或者无形物。如承揽合同中由承揽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建设工程合同中由承包人完成的建设项目,技术开发合同中委托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等。二、诉讼标的是什么意思在任何一个诉中,都必不可少。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提出的要求保护的实体权利,被告反诉时提出的实体权利要求,第三人通过人民法院向本诉的原告和被告同时提出的实体权利要求,都有其诉讼标的。诉讼标的与标的物不同。前者是指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权利义
    2023-05-06
    200人看过
  • 诉讼费用的种类和交纳标准债务纠纷诉讼程序
    诉讼费用的种类和交纳标准在我国,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以下简称《交纳办法》)的规定,诉讼费用可以分为三类: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一、案件受理费和交纳标准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向人民法院交纳的一定费用。因案件情况不同,案件受理费的征收标准和办法也有所不同。依照《交纳办法》的规定,将案件分为财产案件、非财产案件、知识产权和劳动争议案件,四种不同性质的案件交纳办法有所差别。(一)财产案件的受理费和交纳标准财产案件受理费,是指人民法院对财产权益争议案件征收的案件受理费。根据《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案件受理费包括: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和再审案件中,依照《交纳办法》的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是以诉讼标的额的大小,分段依一定的比例分别计算,然后将各段的数额相加即为案件的受理费的总额。具体交纳标准如下: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
    2023-06-05
    242人看过
  • 诉讼费用有哪些种类和交纳标准
    诉讼费用的种类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而案件受理费又分为财产案件和非财产案件。非财产案件收费标准是几百元,而财产案件则是根据财产的数额按比例交费。一、提起诉讼离婚要多少钱提起诉离婚诉讼的收费标准: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诉讼离婚费怎么收取?离婚诉讼中,诉讼费用按照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决定。一般每件收取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
    2023-06-21
    317人看过
  • 诉讼代理人的种类
    在行政诉讼中,根据诉讼代理人代理权限的来源,可将诉讼代理人分为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l.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是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行使诉讼代理权的人。行政诉讼法第28条规定: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可见,法定代理是专为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诉讼而设立的一种代理制度。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包括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2.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是指根据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而产生的诉讼代理;被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进行诉讼行为的人是委托代理人。律师、社会团体、提起诉讼的公民的近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可以受委托为诉讼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是委托人授予的,其代理权限依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所确定的授权范围而定。委托人的授权可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一般授权即只在委托书上证明代理人仅有权代为
    2023-06-06
    335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裁决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申请执行仲裁是指当事人根据仲裁裁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对被申请人采取强制措施,以实现仲裁裁决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 申请执行仲裁是仲裁裁决执行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仲裁裁决的权威性和执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更多>

    #申请执行仲裁
    相关咨询
    • 各种诉讼费用的种类及收费标准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7
      各种诉讼费用的种类及收费标准 案件受理费 非财产案件按件计征 离婚案件,每件收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收取。 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收取50元至100元。 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收取5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 其他非财产案
    • 诉讼代理的种类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2
      诉讼代理因产生的原因与基础不同,可分为: 1.委托代理,即根据当事人的委托授权,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行为,代理权限依当事人的委托授权而定。 2.法定代理,即根据法律规定具有代理权。 3.指定代理,即为保护无民事诉讼行为人的合法权益而由人民法院指定代理其进行诉讼。
    • 诉讼保全的种类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8
      民事诉讼法里的保全有以下分类: 一、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也叫诉讼保全。它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原告)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当事人(原告)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法院可依职
    • 公司诉讼的种类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7-10
      公司诉讼是因现代公司制度下的特定主体违反有关现代公司具体法律制度规定的义务而引发的一类特殊的民事诉讼。 公司诉讼的类型有:股东对公司提起的诉讼,公司对股东或经营管理人员提起的诉讼,股东对股东的侵权或违约行为提起的诉讼,股东代表诉讼,由公司债权人提起的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 民事诉讼的种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6
      一、确认之诉请求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者不存在的诉。分为肯定或积极的确认之诉与否定或者消极的确认之诉。二、变更之诉(也称形成之诉)请求法院改变或者消灭现存的某种法律关系的诉。三、给付之诉请求法院责令义务人履行一定的实体义务,以实现自身合法权益的诉。行为给付之诉通常分为积极行为给付之诉与消极行为给付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