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抵押证明要有哪些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09:45:37 471 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抵押证明书》须载明下列内容:

1、抵押权人名称、地址:

2、抵押人名称、地址;

3、抵押宗地的座落、地号、图号;

4、抵押面积;

5、抵押金额、期限;

6、宗地标定价;

7、其他约定条件;

8、抵押宗地的宗地图。宗地部分抵押的,应在宗地图上标出抵押部分的界线;

9、填发机关及发证日期。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设立抵押权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在抵押合同签订后15日内,持被抵押的土地的使用权证、抵押合同、地价评估及确认报告、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件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抵押登记,一方到场申请抵押登记的,必须持有对方的授权委托文件。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分别情况,提交以下材料:

5、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确认的抵押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证明;

6、以房屋及其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

7、抵押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涉及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集体所有者同意抵押的证明;

8、以承包方式取得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该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抵押的证明;

9、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委托他人办理抵押登记的,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

10、抵押权人为非金融机构的,其抵押借款行为依法应当办理有关批准手续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同一宗地多次抵押时,以收到抵押登记申请先后为序办理登记。未按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文件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土地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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