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鉴定专家条件需要哪些
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鉴定组织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职业病鉴定实行两级鉴定制,省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
第三十七条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指定办事机构,具体承担职业病鉴定的组织和日常性工作。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的职责是:
(一)接受当事人申请;
(二)组织当事人或者接受当事人委托抽取职业病鉴定专家;
(三)组织职业病鉴定会议,负责会议记录、职业病鉴定相关文书的收发及其他事务性工作;
(四)建立并管理职业病鉴定档案;
(五)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有关职业病鉴定的其他工作。
职业病诊断机构不能作为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
第三十八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依法承担职业病鉴定工作的办事机构的名称、工作时间、地点和鉴定工作程序。
第三十九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设立职业病鉴定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其成员。专家库可以按照专业类别进行分组。
第四十条专家库应当以取得各类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师为主要成员,吸收临床相关学科、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熟悉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病诊断标准;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职业病鉴定工作。
第四十一条参加职业病鉴定的专家,应当由申请鉴定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委托的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从专家库中按照专业类别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抽取的专家组成职业病鉴定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
经当事人同意,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可以根据鉴定需要聘请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的相关专业专家作为专家组成员,并有表决权。
第四十二条专家组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相关专业职业病诊断医师应当为本次专家人数的半数以上。疑难病例应当增加专家组人数,充分听取意见。专家组设组长一名,由专家组成员推举产生。
职业病鉴定会议由专家组组长主持。
第四十三条参与职业病鉴定的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是职业病鉴定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二)已参加当事人职业病诊断或者首次鉴定的;
(三)与职业病鉴定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
(四)与职业病鉴定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鉴定公正的。
第四十四条当事人申请职业病鉴定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职业病鉴定申请书;
(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申请省级鉴定的还应当提交市级职业病鉴定书;
(三)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四十五条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对资料齐全的发给受理通知书;资料不全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补充。资料补充齐全的,应当受理申请并组织鉴定。
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收到当事人鉴定申请之后,根据需要可以向原职业病诊断机构或者首次职业病鉴定的办事机构调阅有关的诊断、鉴定资料。原职业病诊断机构或者首次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
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鉴定、形成鉴定结论,并在鉴定结论形成后十五日内出具职业病鉴定书。
第四十六条根据职业病鉴定工作需要,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可以向有关单位调取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有关单位应当如实、及时提供。
专家组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必要时可以组织进行医学检查。
需要了解被鉴定人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时,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根据专家组的意见可以对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或者依法提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现场调查。依法提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现场调查的,在现场调查结论或者判定作出前,职业病鉴定应当中止。
职业病鉴定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专家组进行职业病鉴定时,可以邀请有关单位人员旁听职业病鉴定会。所有参与职业病鉴定的人员应当依法保护被鉴定人的个人隐私。
第四十七条专家组应当认真审阅鉴定资料,依照有关规定和职业病诊断标准,经充分合议后,根据专业知识独立进行鉴定。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鉴定书。
鉴定结论应当经专家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
第四十八条职业病鉴定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劳动者、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及鉴定事由;
(二)鉴定结论及其依据,如果为职业病,应当注明职业病名称、程度(期别);
(三)鉴定时间。
鉴定书加盖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印章。
首次鉴定的职业病鉴定书一式四份,劳动者、用人单位、原诊断机构各一份,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存档一份;再次鉴定的职业病鉴定书一式五份,劳动者、用人单位、原诊断机构、首次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各一份,再次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存档一份。
职业病鉴定书的格式由卫生部统一规定。
第四十九条职业病鉴定书应当于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二十日内由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送达当事人。
第五十条鉴定结论与诊断结论或者首次鉴定结论不一致的,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及时向相关卫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五十一条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如实记录职业病鉴定过程,内容应当包括:
(一)专家组的组成;
(二)鉴定时间;
(三)鉴定所用资料;
(四)鉴定专家的发言及其鉴定意见;
(五)表决情况;
(六)经鉴定专家签字的鉴定结论;
(七)与鉴定有关的其他资料。
有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应当如实记录。
鉴定结束后,鉴定记录应当随同职业病鉴定书一并由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存档,永久保存。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
职业病鉴定专家有什么要求
268人看过
-
参与职业病鉴定的专家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373人看过
-
参加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专家有哪些情形要回避
421人看过
-
职业病鉴定规定,职业病鉴定需要的材料
438人看过
-
职业病鉴定专家人数是几位
262人看过
-
工伤职业病鉴定标准,工伤职业病需要材料有哪些
106人看过
-
职业病鉴定专家库应当具备什么条件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6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设立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库。专家库由具备下列条件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1)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相关专业的局级卫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熟悉职业病防治法律规范和职业病诊断标准;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专家库的专家任期四年,可以连聘连任。
-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需要哪些条件澳门在线咨询 2024-05-17技能补贴领取的条件如下: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单位及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2、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3、参保人员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
职业病和职业病有什么区别, 职业病申请职业病鉴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19工伤,是指劳动者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职业病伤害。 矽肺是由于长期吸入石英粉尘所致的以肺部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是我国目前常见的且危害较为严重的职业病。 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 申请职业病时应提供:⑴职业史、既往史;⑵职业健康监护档案⑶职业健康检查结果;⑷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
如果要做职业病鉴定需要哪些证明呢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1(一)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二)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四)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五)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
职业病鉴定需要经过的步骤有哪些四川在线咨询 2023-11-02一、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 二、鉴定办事机构收到《职业病鉴定申请书》后出具《职业病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 三、当事人10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交职业病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 四、协商鉴定缴费事宜; 五、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给《职业病鉴定受理通知书》; 六、抽取鉴定专家开鉴定会; 七、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八、当事人领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