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商业名称权的法律保护体现在哪些方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5:15:47 210 人看过

1993年9月制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从防止企业名称的滥用和商誉的淡化的角度将侵犯企业名称权的行为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该法第5条第3款规定,“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的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2001年10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3l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其中,侵犯他人合法在先权利的,应包括侵犯他人合法在先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权,对这种侵权获得注册的行为,第41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2002年8月通过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3条规定:“商标所有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商标法对于将他人知名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用作商标的行为以及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的行为进行了撤销的处理。这大大加强了对企业名称权的保护。

1991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名称在企业申请登记时,由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核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方可使用,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第6条规定,“企业只准许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第7条规定,“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字号(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市或者县行政区域名称。”第27条规定,“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行为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要求处理。登记主管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的,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则从管理的角度对企业名称权的授予、企业名称权的保护进行了详细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09: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名称权相关文章
  • 驰名商标在哪些方面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咨询:驰名商标在哪些方面受到法律保护?商标律师以及知识产权律师联合解答: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3、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4、使用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有关当事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经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为驰名商标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侵权人停止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使用该驰名商标的行为,收缴、销毁其商标标识;商标标识与商品难以分离的,一并收缴
    2023-06-01
    368人看过
  • 商标保护的价值在哪些方面得到体现?
    商标保护的作用在于使商标注册人及商标使用权人的商标使用权受到法律的保护,告知他人不要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追究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分子的相关责任。保证广大的消费者能够通过商标区分不同的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同时,最大限度的维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驰名商标保护存在的问题有哪些(一)统一驰名商标定义及认定标准定义可以确定为“在一国或某一区域内,连续使用5年以上,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享有良好信誉的商标”。认定标准可采概括式单一标准与“未穷尽”列举式多重标准相结合,单一标准是定义,多重标准可以“未穷尽”列举出:1,使用该商标商品在-国的销售及销售区域;2,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5年的主要经济指标及其在同行业中的排名;3,该商标扩大广告发布及费用投入情况;4,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及消费者满意度;5,带有该商标商品或服务被提供的渠道;(二)确定统一的认定方式由于确立了统一的标准,认定权归于
    2023-07-06
    224人看过
  • 合伙公司法与企业法异同体现在哪些方面?
    一、合伙企业法相对于公司法是特别法公司法是规范、调整公司的设立、组织、行为、解散、清算、及其他对内外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广义的公司法是调整公司各种法律关系的一切法律规范的总括。合伙企业法则是调整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合伙人企业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可见两部法律都是关于规范企业经营与管理的法律规范,企业法的特殊之处在于强调协调经济运行,以及特定对象是企业。因此,两部法律调整的对象有重合的地方,企业法可以看作公司法的特别法,这我们可以从公司法中找到支持:公司法第十八条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法,有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之所以要制定企业法是因为在特定时期需要鼓励投资,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可以享受一些优惠政策。说合伙企业法相对于公司法是特别法,另一个重要的理由是合伙企业,主要是以公司的形式出现的,公司法当然地适用于公司的成立、变更、解散等
    2023-06-01
    474人看过
  • 企业并购市场风险体现在哪些方面?
    一、企业并购市场风险包括哪些?企业并购的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宏观经济的变动、产业结构的变动、目标市场需求的变化、并购后竞争对手的变化和各类要素市场的变动而引起的并购企业未来净收益的不确定性。1、宏观经济的变动直接影响到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增长态势,若其变动的幅度足以导致政策调整和社会消费倾向发生改变,这势必会影响企业并购的实施,加大企业并购的市场风险。2、依霍夫曼比例、库兹涅茨定理等理论可知,产业结构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演变的,这说明产业结构的变动直接影响某类产业的生命周期,也决定了该类产业的企业整体兴衰状况,放大了并购该类产业的并购行为成功的不确定性。3、企业与市场是相互依赖、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总是在市场中进行的,因而企业并购中,市场的变动直接影响企业的预期目标能否实现。譬如,企业产品的替代品市场发生变动,使原有的有效需求转向替代品,这就使并购企业的产品销售受到冲击
    2023-03-25
    462人看过
  • 刑事辩护律师的会见权体现在哪些方面?
    1、侦查阶段的律师会见权。该阶段因犯罪嫌疑人是否被采取强制措施和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不同而分为不同情况:(1)会见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这种情况无需经侦查机关批准,受托律师有权直接会见犯罪嫌疑人。(2)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托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2、审查起诉阶段的律师会见权。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开始以辩护人的身份出现,《刑事诉讼法》对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未作限制性规定(被监视居住的人除外),只要有辩护律师身份就有权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不需要检察机关批准,会见时检察机关也不派员在场。3、审判阶段的律师会见内容在审判阶段除被监视居住的被告人外,辩护律师会见被告人不应受到任何限制,无需由人民法院开具证明,人民法院和看守所也不应派员在场。律师会见被告人有权询问被告人是否同意做他的辩护人,进
    2023-06-22
    490人看过
  •  企业秘密保护的法律责任包括哪些方面?
    商业秘密侵权行为可能面临的法律制裁包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和相应罚款。该行为指的是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或披露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法律制裁:依法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可处以相应罚款。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侵 犯 商 业 秘 密 罪 的 刑 事 责 任 是 什 么 ?侵犯商业秘密罪,即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人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1款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单位或者个人,依照《刑法》第219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所构成的犯罪。犯本罪侵犯商业秘密的单位或者个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超过50万元的,处3年以上
    2023-09-01
    439人看过
  • 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受法律保护具体体现在哪几方面
    1﹒宪法的规定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它所规定的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性问题。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这一条规定,体现了公民人身自由权的基本性和重要性,也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身自由权保障的重视。毕竟,宪法只规定基本问题,人身自由权的最终实现依赖于其他法律的具体规定。2﹒刑法的规定我国现行刑法分则第四章规定了一系列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类型。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刑法第245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另外,刑法还对绑
    2023-06-01
    429人看过
  • 公司名称侵犯商标权怎么赔?公司名称侵犯商标权表现在哪些方面?
    一、公司名称侵犯商标权怎么赔?《商标法》第56条第1款规定了确定侵犯商标专用权赔偿额的一般原则。1、按照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是指侵权人通过侵权行为获得利润的数额。2、按照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确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商标法》第56条第2款规定了确定侵犯商标专用权赔偿数额的法定赔偿原则。法定赔偿原则是指在法律规定的赔偿数额范围内,由人民法院确定具体的赔偿额。法定赔偿原则是在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赔偿原则的基础上规定的,是对一般赔偿原则的补充。3、按照法定赔偿原则确定商标侵权赔偿额,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存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2)无法依照本法第一款规定的一般原则确定赔偿额,也就是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3)侵权
    2023-04-01
    428人看过
  • 浅析企业名称权的法律性质
    对于企业名称权的法律性质,一向有着不同的见解。日本学者曾提出三种观点:其一,认为商号权因商号登记前后的不同而有差别。商号登记前具有人格权的性质,商号登记后则具有财产权的性质。其二,认为商号权不因商号的登记前后而有差别,它仅具有财产权的性质。其三,认为商号权不因商号的登记前后而有差别,它兼具有人格权和财产权的性质。从理论上讲,企业名称权是企业表示自己的名称所生之权,和自然人的姓名权有同样的性质,因而企业名称权不应因登记与否而有差别。所以商号,无论登记与否,首先是应受保护的人格权。在登记以后,企业名称权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取得专用排他的效力,即知识产权的效力。所谓知识产权是指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所谓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主要是指商标、商号、产地名称等,例如1967年《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就将商号与商标列入知识产权的范围。作为知识产权,商号的人身权性质很弱,财
    2023-06-08
    212人看过
  • 我国什么法律对企业名称权保护进行规定
    我国法律对企业名称权保护的规定: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2、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企业名称权保护途径(一)请求行政机关保护。对于侵犯企业名称权行为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要求处理。登记主管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二)提起诉讼。对侵犯企业名称专用权的,名称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2023-07-26
    115人看过
  • 企业纳税管理职能的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企业纳税管理职能的具体表现如下所示:(一)决策职能。纳税管理的决策职能是指对纳税全过程中各种可行性方案进行选优抉择的职能。决策职能处于纳税管理活动的起始环节,是纳税管理的首要职能。从企业整体发展而言,它包括在投资、筹资、生产、经营、分配等重大问题的抉择中;从具体执行而言,它存在于执行方案及执行过程的最佳选择与决断中。(二)计划职能。纳税管理的计划职能是指为了执行企业整体发展中投资、筹资、生产、经营、分配等重大问题的抉择,依据企业的未来发展目标及生产经营特点,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企业整体发展出发,对企业投资、筹资、生产、经营、分配中的纳税事宜作出相应计划的职能。计划是实现决策的具体操作方案,是决策的延伸和具体化。企业应依据未来发展的目标,制订长期、中期及短期的纳税计划和措施,提高纳税管理的有效性与可预见性,为管理调控奠定良好的基础。(三)组织职能。纳税管理的组织职能是为了保证纳税管理目
    2023-05-08
    409人看过
  • 驰名商标与知名企业名称如何保护?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的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
    2023-02-12
    251人看过
  • 哪些企业商标权利受到法律保护
    有下列保护措施:1.对公司形成和使用的所有商标根据国家商标法及时注册,使其成为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注册商标,以保护商标的专用权。2.在与该商标类似或非类似商品类别让将其商标分别进行防御注册,以有效地防止该商标的商标权遭受侵害。3.如发现自己的商标遭受侵害时,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请求处理,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卖假货被起诉商标侵权怎么办首先确定原告主体是否适格。商标侵权诉讼的原告应当是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其次看诉讼时效是否过期。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3年,从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如果发现超过诉讼时效,可以此为由提出抗辩。第三,确认是否在先使用。《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
    2023-03-23
    485人看过
  • 企业名称的保护范围探讨
    企业名称作为知识产权,虽不是狭义的商标,但作为商标的邻接标记,依照《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规定,仍应予以与商标同等的保护。商标的专用权范围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不是一个概念。商标专用权仅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扩大到核准注册商标的近似商标及核定使用商品的类似商品上。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又扩大到大量非类似商品,以及可能造成的产源误认上。企业名称与商标不同,它的四个部分中除字号外,其余为公有名称,企业对此无独占使用权。且企业的字号在选择上,也与商标不同,商标要求具有显著性,而企业字号没有此要求。因此,企业名称的保护范围就不像商标保护那样明确,在实际工作中较难掌握。首先从辖区上看,企业名称实行的是分级注册、分级管理。因此,笔者认为,辖区应从两方面理解:一是指登记主管机关登记管辖的范围。如江苏省工商局对企业名称的管辖范围是使用江苏省或江苏字样的名称,而不是全省的地
    2023-06-05
    327人看过
换一批
#人格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名称权
    词条

    名称权是指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等组织和法人可以按照法律来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的名称,并且不受别人侵害的权利。 名称权也是人格权的主要组成部分,名称权是除了公民之外的,不能被姓名权所包含的,各类组织可以依法享有的权利,名称权的主体是除了公民以... 更多>

    #名称权
    相关咨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对外资企业的法律保护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的规定,外资企业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能够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国家鼓励外资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从事新产品开发,实现产品升级换代,节约能源和原材料,并鼓励举办产品出口的外资企业。禁止或者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按照国家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及
    • 《企业法》对公司名称和行政法规中的不同限制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5
      (1)公司名称和住所。根据我国现行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司一般可自由选择企业名称,但受下列限制:第一,公司名称中应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字样。第二,一般情况下,公司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第三,公司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市(包括州)、县(包括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经国家工商行管理局核准,历史悠久、字号驰
    • 我国对企业的名称权的保护标准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08
      我国对企业名称权保护进行规定的法律:《公司法》、《商标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依照法律设立的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核准登记后受法律保护。
    • 企业应该在哪些方面保护知识产权?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7-07
      1、专利保护 专利有3种类型,分别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权人所享有的专利权,其主要内容有制造权、使用权、许诺销售权、销售权、进口权、转让权和许可使用权。专利权还包括禁止权、放弃权、标记权等。发明专利保护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都是10年。 2、商标保护 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可在中国申请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商标标识可为文字、图形或者及组合。 3、
    • 企业名称在先商标名称在后怎办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4
      问题有点麻烦,建议当面咨询。如有需要可以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