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土地权属合法,无争议;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3)资料齐全
二、办理材料
属返拨留用地的不须提供此项
非企业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属返拨留用地需要提供村集体经济组织代码证和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属返拨留用地的不须提供此项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信宜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信宜市国土资源局作出审查决定。信宜市国土资源局在6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条件的,出具《用地批文》;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或《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网上办理流程见图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审批网上办理流程图》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
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信宜市国土资源局作出审查决定。信宜市国土资源局在6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条件的,出具《用地批文》;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或《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镇街行政服务中心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审批窗口办理流程图》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信宜市迎宾路玉都公园西侧市公共服务中心2楼
五、办理时限
3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信宜市国土资源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0年)
第六条留用地应当依法转为建设用地。留用地原则上保留集体土地性质;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留用地可征收为国有土地。
留用地办理转为建设用地或征收土地手续的费用,纳入征地成本,由用地单位承担。其中,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的,各地级以上市、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无偿返拨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
第54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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