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国行政复议的相关规定有什么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1 10:30:39 367 人看过

行政复议制度是近代民主政治的产物,各国行政复议制度在概念和内容等诸多方面并不一致,不仅有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区别,即使是同属一个法系,英国和美国不一样,法国和德国也不一样。概念行政复议并不是国外行政法的概念,而是我国行政法学者的理论总结。德国的行政复议称为异议审查,它由“声明异议”和“诉愿”两部分组成。在日本,行政复议称为行政不服审查,又叫行政不服申诉。日本的不服审查制度包括“异议申诉”、“审查请求”和“再审查请求”。韩国的行政复议称为行政诉愿,公民因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损害其合法权益时,都可以依法向原处分行政机关的直接上级行政机关提出请求撤销或变更原行政处分。在法国,行政复议称为行政救济,包括善意救济和层级救济。善意救济是当事人向做出行政处分的原行政机关申请的救济;层级救济是当事人向做出行政处分的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请的救济。在美国,行政复议是请求司法救济的前置程序。英国的行政复议包括部长救济和裁判所救济。复议的范围各国行政复议范围一般限于具体行政行为,对立法行为、国家行为不服的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救济。如根据美国的规定,当事人只能对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裁决提起行政复议。日本行政不服审查的范围包括:行政机关的处分、其他相当于行使公权力的行为、不作为行为以及国家公务员对违反其意志给予的降薪、降职、休职、免职或其他明显的不利处分或惩罚处分。在韩国,公民对因中央或地方行政机关的违法、不当或消极的行政行为损害其合法权益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都可以提出行政诉愿。但对总统做出的行政行为不得提出诉愿请求。法国行政复议的范围比较宽,它包括所有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既包括行政机关制定普遍性规则的行为即抽象行政行为,也包括行政机关对具体事件进行处理的行为,即具体行政行为。复议体制各国的复议体制并不相同,有的实行一级复议制,有的实行两级复议制。一级复议制是当事人对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只能向司法机关申请司法救济,不能再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目前,多数国家都采用一级复议制,如美国、法国、韩国、奥地利等。二级复议制是指当事人对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行政机关申请再复议。实行二级复议制的国家有德国、日本、西班牙等。我国的台湾省也采用两级复议制。复议的管辖管辖是指哪一类行政争议应当由哪一级机关进行复议的权限分工。各国关于管辖的规定也不一致,有的由原作出行政处分的机关管辖;有的由上一级机关管辖,还有的是由专门的机关管辖。在日本,不服申诉的管辖根据不服申诉的形式不同而不同。在韩国,诉愿管辖机关为做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直接上级行政机关。但对国务总理、各部部长或者总统直属机关的行政行为,应由做出行政行为的机关管辖。在法国,善意救济由做出行政处分的原机关管辖,而层级救济由做出行政处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管辖。英国根据行政争议性质的不同,由不同性质的行政裁判所管辖或者部长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1: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抽象行政行为相关文章
  • 外国人在中国申请行政复议的资格是什么
    一、外国人在中国申请行政复议的资格是什么1.有符合规定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3.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4.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5.属于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和法律规定的复议范围;6.尚未有其他机关或法院受理此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二、外国人在中国怎样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
    2023-12-17
    300人看过
  • 交通事故行政复议期限相关规定
    一、交通事故行政复议期限相关规定就申请复议期限问题,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办法》第22条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提出。《办法》规定与行政复议法相抵触,应以行政复议法为准,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申请重新认定的期限也应为60日。二、交通事故复议期限是怎样的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交通事故复核期限为: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同时,复核应以书面形式提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
    2023-06-06
    312人看过
  • 酒驾行政复议期多久,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酒驾行政复议期多久,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提起行政复议的时间是60日。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二、行政复议的决定期限是怎么规定的第一,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也就是说,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在六十日内要完成整个的复议工作。第二,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这即是说,其他单行法律中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
    2024-01-21
    378人看过
  • 征收集体土地行政复议期限有什么相关内容规定?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应当向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法律文书而未送达的,视为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告知其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申请期限。因此,在土地征收实践中,征地公告的内容除了包括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实体内容外,还应当包括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救济权利和申请救济的途径,如复议权、复议期限等内容。另外,根据行政行为的特点和性质,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在行政复议中,被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其已经发布了征地公告,告知了相对人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复议机关、复议期限等,否则
    2023-02-27
    356人看过
  •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之日起怎么起算呢?
    针对你的行政复议之日起如何起算这个问题,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应当自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起计算。一、相关规定: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得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又做出相应的补充,该条规定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二)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三)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算;没有邮件签收单的,自受送达人在
    2023-03-03
    499人看过
  • 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此,那些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变更或者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是行政复议申请人。如何界定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案情]申请人赵XX原为某市一中外合资企业合同工,1999年3月26日被聘到该公司企管部工作,工资标准2500元/月,试用期为3个月,期间工资按80%执行。试用期满后,公司将其调入综合管理部工作。1999年9月,公司鉴于其本人工作表现,决定予以辞退。赵XX以该公司未按2500元/月的工资标准发放和未给其办理社保为由,向市劳动局投诉,要求对公司予以查处,保护其本人合法权益。市劳动局调查后,对该公司进行了处罚,同时责成妥善处理赵XX反映的有关情况。申请人认为市劳动局对公司处罚过轻,向
    2023-07-04
    173人看过
  • 申请专利行政复议时间规定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如果不及时制止,其合法权益将受到不可弥补的损害,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责令停止相关行为。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8小时内作出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48小时。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应当立即执行。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裁定。申请人自人民法院责令停止有关行为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如果申请错误,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停止相关行为而遭受的损失。申请专利行政复议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复议:1、专利申请人对不予受理其申请不服的;2、专利申请人对申请日的确定有争议的;3、专利申请人对视为未要求优先权不服的;4、专利申请人对其专利申请按保密专利
    2023-07-05
    167人看过
  • 行政复议申请期限规定的相关问题解答
    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规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延误法定申请期限的,应当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一般行政复议申请期限是如何计算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相关规定。对“知道”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当场作出、邮寄送达、公告送达、补充告知等情况下如何才算“知道”,规定:“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二)
    2023-07-07
    322人看过
  • 行政复议可以提出行政赔偿吗,相关法律规定
    一、行政复议可以提出行政赔偿吗当事人是可以在提出行政复议的时候,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赔偿的。《国家赔偿法》第九条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二、相关法律规定《国家赔偿法》第十条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第十一条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第十二条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三)申请的年、月、日。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第十三条赔
    2023-04-19
    84人看过
  • 2024行政复议不予受理申请诉讼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行政复议不予受理申请诉讼的相关规定是什么行政复议不予受理申请诉讼的内容规定于《行政复议法》第十九条中,只有先经过复议,复议不受理的,公民才可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九条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二、申请行政复议的同时可否提出行政赔偿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九条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
    2023-12-03
    91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机关违反复议表现是什么具体有什么规定?
    第三条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第十三条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第十四条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第十五条对本法第十二条、第
    2023-02-18
    146人看过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相互关系
    1、审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是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审理;而行政诉讼则是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审理。2、法律依据不同。行政复议依据的是《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而行政诉讼则是依据《行政诉讼法》。3、程序不同。行政复议只有一级,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行政诉讼则对一审法院作出判决不服还可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4、结案方式不同。行政复议可以由行政机关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调解,申请人与本申请人也可自愿达成和解;而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5、审理的内容不同。行政复议既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也要审查其适当性;而行政诉讼原则上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6、行政复议不收费;行政诉讼收费。环境行政复议和环境行政诉讼的区别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
    2023-07-03
    334人看过
  • 征地批复被确认违法后申请行政复议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四)被申请人不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
    2024-01-24
    116人看过
  • 申请行政复议的相关程序
    行政复议是依申请行为。它以行政相对人主动提起为前提,即相对人不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不能主动管辖。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申请复议范围。5.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被派出所拘留申请行政复议程序是怎样的1、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2、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在七天内把复议申请书的副本或者是复印件发给被申请人;3、被申请人在收到相关资料之后要之在十日内提出书面的答复;4、复议机关进行审查和调查,并且提出和通过复议意见,5、复议机关制作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
    2023-08-09
    354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以一类事、一类人为对象制定行政规范的行为。其特点是: (1)对象的普遍性。抽象行政行为以普遍的、不特定的人或事为行为对象,即它针对的是某一类人或事,而非特定的人或事。 (2)效力的普遍性和持续性。首先,抽象行政行为具... 更多>

    #抽象行政行为
    相关咨询
    • 国外行政复议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0
      国外关于行政复议的规定是行政复议并不是国外行政法的概念,而是我国行政法学者的理论总结。德国的行政复议称为异议审查,它由“声明异议”和“诉愿”两部分组成。
    • 拆迁行政复议结果有什么相关的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05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关于拆迁行政复议结果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 国土资源行政复议书是哪些呢,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05
      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表述不清楚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在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一次性补正。补正通知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行政复议申请书中需要更改、补充的具体内容;(二)需要补正的材料、证据;(三)合理的补正期限;(四)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补正的法律后果。行政复议审理期限自行政复议机构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算。 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补正材料的,视为申请人
    • 什么是行政复议其满?有什么相关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8
      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被动行政行为,它兼具行政监督、行政救济和行政司法行为的特征和属性。什么是行政复议其满,它对于监督和维护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等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 限期搬迁通知书行政复议有什么相关规定呢?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13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因当事人对征收补偿费不满意,难免会拖延拆迁的进程(实质上,当事人所谓的“拖延”是合法的维权手段)。当地政府部门为加快拆迁进程,往往以各种名义下发针对当事人的文件,要求当事人及时搬迁,否则将予以强拆。这类文件如,《限期搬迁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等等。当事人在收到这类文件后,不要惊慌,要沉着冷静地分析,下发文件的主体是否有相应的职权,即其是否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