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补偿纠纷怎么办起诉后法院会受理诉讼请求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4 02:57:49 53 人看过

一、拆迁房补偿纠纷怎么办起诉后法院会受理诉讼请求吗?

1、拆迁房补偿纠纷可以起诉,但起诉后法院不一定会受理诉讼请求。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2、拆迁纠纷可能是民事纠纷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二、发生拆迁纠纷后可以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吗?

1、发生拆迁纠纷后不一定可以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以下两种情形:

(1)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搬迁期限届满后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且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发生拆迁纠纷可以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形

(1)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2)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的内容是条例第13条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三、拆迁纠纷判决书有效期多久?

1、拆迁纠纷判决书通常会永久有效

法院的裁判文书存在两个效力,一个是法律效力,一个是执行效力。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一经生效(一审判决在超过上诉期后没有上诉的判决以及二审终审的判决,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即具有永久法律效力,除非被依法撤销。

裁判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是如果义务人拒不履行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权利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权利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否则,就丧失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限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2、若是纠纷当事人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服,那么可以依法上诉。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3)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9日 17: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拆迁补偿纠纷诉讼证据整理方法
    (一)当事人在房屋拆迁补偿纠纷诉讼中需要收集的证据(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5)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7)拆迁许可证;(8)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9)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10)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丈量报告;(11)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金、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及过渡期安排补助费的凭证;(12)提供过渡时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13)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报告等。(二)当事人在土地征收补偿纠纷诉讼中需要收集的
    2023-07-04
    464人看过
  • 拆迁周转补偿怎么起诉纠纷申诉?
    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2024-05-02
    244人看过
  • 北京拆迁补偿纠纷去哪儿法院起诉
    一、北京拆迁补偿纠纷去哪儿法院起诉房屋拆迁补偿纠纷民事诉讼的管辖是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从法律层面上讲,涉及不动产物权的诉讼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包括拆迁许可案件、拆迁裁决案件以及与拆迁有关的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案件;对不涉及不动产物权,仅针对征地拆迁过程中相关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之规定确定管辖法院,如对立项、规划等拆迁许可前置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所提起的诉讼。二、拆迁补偿纠纷诉讼需要哪些证据?1、证明原、被告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2、涉讼房屋拆迁的行政依据;3、提供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及补充、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等;4、属二次性安置的,提供临迁房屋的状况证明;已回迁的,提供回迁房屋的状况证明;5、支付或领取临时安置补助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的凭证;6、与诉讼请求或当事人的主张相关的其他证据材料。当事人应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加一,
    2023-06-16
    444人看过
  • 拆迁诉讼怎么起诉腾退纠纷
    一、拆迁诉讼怎么起诉腾退纠纷?1、发生拆迁补偿协议纠纷后,若是想要起诉,需要提交起诉状、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房屋征收决定等的材料。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2、发生拆迁纠纷后,可以采取行政或司法强制的方式处理纠纷。(1)行政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公安部门强制拆迁。(2)司法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期限内未搬迁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或司法强制只能选一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请或申请强制拆迁,必须非常慎重。二、房屋拆迁协议签订了可以反悔吗?一般来说,《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一经签订,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不允许反悔。但是
    2024-01-09
    192人看过
  • 农村土地纠纷诉讼请求会被受理吗
    农村土地纠纷诉讼请求不一定会被受理,这是由于不同类的土地纠纷依不同途径解决:1、土地确权纠纷(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确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2)《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十三条对申请人提出的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的申请,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并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受理的意见。认为应当受理的,在决定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在接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材料。逾期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处理。认为不应当受理的,应当及时拟定不
    2023-02-25
    489人看过
  • 拆迁协议行政纠纷诉讼请求怎么写
    一、拆迁协议行政纠纷诉讼请求怎么写?写法不是法定的,原告根据个人起诉的目的写诉讼请求即可,行政纠纷的诉讼状需要载明以下内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详细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二、拆迁纠纷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有哪些?(一)原告和拆迁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三、拆迁纠纷可委托哪些人提起行政诉讼?(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四、拆迁纠纷提起行政诉讼后举证责任是怎样的?1、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
    2024-01-25
    238人看过
  • 合同未生效起诉银行法院会受理诉讼请求吗?
    一、合同未生效起诉银行法院会受理诉讼请求吗?1、合同未生效起诉银行法院不一定会受理诉讼请求,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如下:(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2、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二、去法院起诉需要什么材料?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
    2023-12-04
    435人看过
  • 征地拆迁补偿纠纷怎么处理征收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一、征地拆迁补偿纠纷怎么处理征收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吗?1、发生征地拆迁补偿纠纷征收方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2、拆迁补偿信息不一定会公开,如果存在以下情形就不会公开:(1)公开其他被拆迁人的补偿信息可能会危及公共安全、社会稳定;(2)其他被拆迁人的补偿信息涉及个人隐私,且由于其他被拆迁人数量众多,无法实际上征求其他被拆迁人的同意,因此不予公开。二、搬迁人头补偿标准是怎样的?1、如果按照人头计算搬迁费,每个人可能会获得几万元的补偿金。人头费是指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按照符合条件的人口数
    2024-01-25
    50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请求会被受理吗?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请求会被受理吗?1、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请求不一定会被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2、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及政策性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通常会根据不动产纠纷来确定管辖。已通过不动产登记的,一般会把不动产登记本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没有通过不动产登记的,通常会把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二、已经签署购房预购合同可以进行更名吗?1、已经签署了购房预购合同不一定可以进行更名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合同的名称或者内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在纠纷发
    2024-02-07
    360人看过
  • 高法解释拆迁补偿纠纷法院不受理
    本报讯(记者邱伟)根据昨天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在拆迁中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被拆迁者提起民事诉讼状告拆迁人的案件,法院不再受理。这意味着今后解决拆迁补偿纠纷就像解决劳动纠纷一样,被拆迁人不能状告拆迁人,需要先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裁决,如果不服裁决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状告裁决机关。昨天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6条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法院不受理拆迁补偿纠纷,此类问题该如何解决?记者查询了《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这是北京市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的办法,其中第15条规定:在区、县国土
    2023-06-08
    380人看过
  • 拆迁怎么起诉过渡费纠纷诉讼
    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复议。只有经行政复议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实施复议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行政法》第三十七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2024-05-05
    323人看过
  • 起诉拆迁款纠纷怎么算诉讼费?
    一、起诉拆迁款纠纷怎么算诉讼费拆迁合同纠纷诉讼费是根据拆迁房产的金额大小来认定的,要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拆迁协议纠纷怎么处理1、行政裁决国务院令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
    2024-01-15
    421人看过
  • 民事诉讼二审变更诉讼请求法院会受理吗
    一、民事诉讼二审变更诉讼请求法院会受理吗?民事诉讼二审变更诉讼请求的,法院不一定会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二十八条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二、民事诉讼二审开庭审理的流程是怎样的?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5、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6、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7、
    2024-01-13
    411人看过
  • 拆迁纠纷起诉后能撤诉吗
    一、拆迁纠纷起诉后能撤诉吗1、可以撤诉,但撤诉申请需要经过人民法院的同意。2、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二、拆迁纠纷撤诉的后果有哪些1、法院裁定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都会直接引起终结诉讼程序的法律后果。2、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原告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3、诉讼费用由原告或上诉人负担。三、拆迁纠纷申请行政裁决后的处理流程有哪些(一)向被申请人送达房屋拆迁裁决申请书副本及答辩通知书,并告知被申请人的权利。(二)审核相关资料、程序的合法性。(三)组织当事人调解。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当事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应当采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做出损害申辩人合法权益的裁决。拆迁当事人拒绝调解的,房屋拆迁
    2024-01-19
    20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拆迁补偿款纠纷应当向哪个法院起诉(拆迁补偿纠纷行政起诉状)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07
      如果发生了补偿纠纷,那么在写拆迁补偿纠纷行政起诉状的时候就要描述清楚,上诉人(一审被告):张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联系方式:************。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李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联系方式:***********。 上诉人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天津市**区人民法院xxx5年3月2x日(xxx5)
    • 补偿安置纠纷怎么办,法拆迁纠纷如何诉讼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0
      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其原因: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三是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四是更好地体现新《条例》的立法思想,即有条件实行货币补偿的,尽可能实行货币补偿。{VIEWLIST}房
    • 拆迁征收补偿纠纷怎么起诉到法院(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合同纠纷)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1-24
      拆迁补偿协议是民事诉讼,不是行政诉讼。 在民事诉讼中,这类案件的案由是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属于最高法院规定民事案由第四部分第十项合同纠纷中的第83小项。 只有对政府部门作出的补偿决定不服的,才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
    • 拆迁补偿款起诉法院能不能受理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30
      可以。依据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和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
    • 债务纠纷申请法院受理后怎么起诉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17
      根据《民事诉讼法》,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以下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居住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二) 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三) 对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