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具体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18:12:49 200 人看过

颁布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的目的是: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什么是国有土地出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

,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让予以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

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区别主要有: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有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定;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

并补交土地出让金。

二、农村土地可以划拨吗

农村土地可以划拨,经国家批准申请无偿得到划拨土地是取得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之一。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的,需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经批准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二手房土地出让金是由谁承担

二手房的土地出让金由买方承担。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出让土地使用权必须服从国家主权。国家保留对出让土地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和为公共利益征用出让土地的权力等主权范围内的全部权力,出让土地使用权是一种较为完整的物权。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实质是国家按照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把国有土地以约定的面积、价格、使用期限、用途和其他条件,让与土地使用者占有、使用、经营和管理。由于出让土地使用权具备了物权所包含的基本权利,即占有的权利,一般意义上使用的权利,收益的权利和一定程度的处分权利,所以它是除土地所有权之外的较为完整的物权。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是政府。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充当出让人。各级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主管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政工作,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组织、协调、审查、报批和出让方案的具体落实,负责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交易活动的审核与权属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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