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种不动产专属管辖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5 21:21:38 322 人看过

1、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不动产纠纷仅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4、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薄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22: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施工相关文章
  • 专属管辖中不动产纠纷的认定
    【案情】原告**公司(住所地在B区)为购买位于A区内的厂房,作为合同的乙方与作为合同甲方的被告**公司签订了工业用房买卖合同。合同第十六条约定了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原告向不动产所在地即A区法院起诉。被告认为本案对管辖进行了约定,应由乙方所在地即B区法院管辖。【分歧】一种观点认为,本案交易标的为位于A区内的工业用房,应为不动产纠纷,属于专属管辖范围,双方对纠纷解决方式的约定违反了专属管辖的规定,应为无效,本案应由A区法院管辖。另一种观点认为,本案交易标的虽为不动产,但案件本质上属于合同纠纷,应适用合同纠纷管辖的一般规定,尊重当事人对管辖权的约定,应移送乙方所在地即B区法院管辖。【评析】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1.专属管辖中的不动产纠纷仅限于不动产的部分物权纠纷。专属管辖是对当
    2023-04-27
    485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属管辖的范围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合同地域管辖而非专属管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明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不适用专属管辖,而应当按照规定,适用合同纠纷的一般地域管辖原则管辖。按照一般地域管辖原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当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的,由施工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一、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去哪个法院?1、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由建筑物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该规定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明确以不动产所在地即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
    2023-03-05
    431人看过
  • 不动产专属管辖在境外怎么办
    不动产专属管辖在境外如何处理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动产在境外的,是不适用我国法律的,因境外不动产产生的纠纷由境外法院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3-06-15
    342人看过
  • 不动产租赁是否适用专属管辖
    适用专属管辖。《民事诉讼法》专属管辖原则规定,涉及不动产的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近年来,对于究竟什么是不动产纠纷还缺乏明确界定,理论界也存在不同的理解。在司法实践中逐渐倾向于将不动产纠纷区分为不动产权属纠纷、不动产合同纠纷,两类纠纷因性质不同,在管辖方面也应适用不同的管辖原则。《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1、不动产权属纠纷与不动产有实质联系的纠纷,如土地确权、房屋质量、侵权等纠纷才适用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不动产合同管辖与不动产仅有表面牵连关系的合同纠纷,如房屋买卖、房屋租赁等纠纷就没有专属管辖的必要,而应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纠纷”应根据性质部分适用专属管辖明确适用专属管辖的不动产
    2023-01-28
    71人看过
  • 专属管辖范围的划分是否存在争议?
    专属管辖范围如下:1、国内专属管辖,具体范围如下,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该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纠纷提起诉讼,该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该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确定管辖;2、涉外专属管辖,具体范围如下,在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在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范围有哪些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薄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
    2023-07-04
    499人看过
  • 危险作业罪属于哪个警种管辖范围
    一、危险作业罪属于哪个警种管辖范围危险作业罪属于公安局交管局管辖。公安局交管局的职责如下: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交通行业管理和运输组织管理,协调道路、水路运输与其它输方式的衔接。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重点物资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和军事运输。3.组织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的实施,负责交通工程建设的投标、招标等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交通工程定额管理和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监督。4.负责全市公路规划、建设和管理。组织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路政管理,依法保护公路产权。二、危险作业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危险作业罪立案标准如下:1.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2.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3.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
    2023-09-01
    416人看过
  • 有关涉外继承的三个专属管辖范围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我国处理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规定是:(1)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2)中华人民共和国订有条约、协定的,按条约、协定办理。处理涉外遗嘱继承,我国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适用规定,实践中多参照一般民事行为和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原则。在国际上,一般是以被继承人的国籍/被继承人的住所或遗产所在地为依据,确定涉外继承案件的管辖权。具体涉外继承案件由哪国法院管辖,应通过冲突规范加以确定,在我国,对于涉外继承案件实行专属管辖。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范围最新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有以下几个内容:中国法院在确定中国公民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时,兼采以当事人的国籍与当事人居所和住所为依据,又以婚姻缔结地的法律制度为补充。中国法院对被告在中国有住所(或居所)以及原告是中国人或在国内有住所的涉外离婚案件原则上均有管辖权。此外,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或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
    2023-07-24
    262人看过
  • 装饰装修合同归属于哪种管辖范围?
    关于装饰专修合同是否属于专属管辖的问题,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装修装饰合同属于建设施工合同的种类之一,因此,因为房屋装修装饰合同引起的纠纷,属于法律规定的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的诉讼费包括什么(1)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案件受理费可分为: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2、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其他诉讼费用。(2)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
    2023-06-30
    382人看过
  • 什么是专属管辖,我国的专属管辖包括哪些种类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特别规定某些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行使管辖权的一种诉讼管辖。它是一种排它性的管辖,因为它不仅排除了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的适用,而且还排除了打官司当事人以协议的方式选择其他法院管辖的可能性。它与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的关系是,凡法律规定为专属管辖的诉讼一律适用专属管辖。在我国,专属管辖只适用于以下三种情况:第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的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3-04-25
    385人看过
  • 不动产抵押权纠纷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一、不动产抵押权纠纷是否属于专属管辖不动产纠纷”应根据性质部分适用专属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1、不动产权属纠纷与不动产有实质联系的纠纷,如土地确权、房屋质量、侵权等纠纷才适用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2、不动产合同管辖与不动产仅有表面牵连关系的合同纠纷,如房屋买卖、房屋租赁等纠纷就没有专属管辖的必要,而应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二、不动产抵押权成立的要件是什么(一)抵押人必须具备主体资格。即抵押人应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时对抵押物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处分权;(二)抵押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从各国立法来看,并非所有不动产均可设定抵押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不动产是不能作抵押的。1、学校、医院、国家机关、社会福
    2023-05-06
    484人看过
  • 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的比较研究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第1款第1项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该条款中不动产是指不便移动或者即使可以移动将改变其价值或使用价值的财产,主要包括土地及土地上的附着物。对该概念的界定并无争议。对引起专属管辖的不动产纠纷的概念,在审判实践中有二种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所涉不动产纠纷统归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其理由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便于法院进行调查、勘验,及时查明案件,也为了便于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同时借鉴国际立法惯例,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故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均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种观点认为,并非所有不动产纠纷均为专属管辖,仅就不动产物权之诉讼专属于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其理由为因不动产而引发的债权诉讼并不直接以不动产上的物权为诉讼标的,纠纷的结果并不侵犯国家领土权、民主权。很多时候不动产债权纠纷的不动产所在地与原、被告之住所地均不一
    2023-06-10
    408人看过
  • 离婚案件不动产专属管辖是哪里
    《民事诉讼法》专属管辖原则规定,涉及不动产的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近年来,对于究竟什么是不动产纠纷还缺乏明确界定,理论界也存在不同的理解。在司法实践中逐渐倾向于将不动产纠纷区分为不动产权属纠纷、不动产合同纠纷,两类纠纷因性质不同,在管辖方面也应适用不同的管辖原则。《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1、不动产权属纠纷与不动产有实质联系的纠纷,如土地确权、房屋质量、侵权等纠纷才适用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不动产合同管辖与不动产仅有表面牵连关系的合同纠纷,如房屋买卖、房屋租赁等纠纷就没有专属管辖的必要,而应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不动产纠纷”应根据性质部分适用专属管辖司法解释关于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的规
    2023-04-18
    264人看过
  • 专属管辖是范围有哪些以及法律效力?
    一、专属管辖是范围有哪些专属管辖有分为国内专属管辖与涉外专属管辖,范围如下: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有:1.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2.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3.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二、专属管辖的法律效力专属管辖的法律效力有:1.排他效力,排他性是相对于法院而言的,是针对法院所产生的效力。2.排除效力,排除效力是指排除当事人以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权力。排除效力是由排他效力衍生的,是相对于当事人而产生的效力。3.限制效力,专属管辖的效力还表现在对牵连管辖的限制上。4.职权审查效力,管辖权是诉讼的
    2022-05-22
    411人看过
  • 离婚不动产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吗
    一、离婚不动产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吗1、离婚不动产纠纷适用专属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的规定处理,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即使离婚后财产分配涉及不动产,由于离婚后财产纠纷不属于物权纠纷,不应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二、不动产纠纷包括哪些类型1、不动产纠纷主要是指涉及土地、房产等不动产的物权纠纷,包括不动产登记纠纷、所有权纠纷、用益物权纠纷、担保物权纠纷、占有保护纠纷等。2、不动产是指不能够移动或者勉强移动后即影响或者丧失其使用价值的财物。如土地、山林、草原以及土地上的建筑物等。3、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是指因不动产所有
    2023-06-14
    304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施工是建筑安装企业归集核算工程成本的会计核算专用科目,是根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所含各部分项工程进行成本核算。 具体来说,工程施工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完成工程,并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最终由发包人验收合格,... 更多>

    #工程施工
    相关咨询
    • 专属管辖的范围有哪些专属管辖的范围是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19
      《民事诉讼法》第33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1)由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由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由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继承人死亡时住所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什么是专属管辖范围?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2-23
      刑事案件原则上应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被告人居住地,包括被告人的户籍所在地、居所地。
    • 不动产专属管辖范围具体是什么,如何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4-10-05
      不动产专属管辖适用指不动产纠纷,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是属于哪个法院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当事人请求法院解除合同、返还
    • 2022年专属管辖范围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5
      刑事案件原则上应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被告人居住地,包括被告人的户籍所在地、居所地。
    • 专属管辖范围的法律规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4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