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理人的法律责任有什么特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7 02:47:05 338 人看过

一、法定代理人的法律责任有什么特点

1.法定代理产生的依据是法律的直接规定。

委托代理中,代理人的代理权是由委托人通过委托授权而产生的,而法定代理权的产生是不以当事人的个人意志为条件的,而是直接源于法律的规定。

2.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范围也是由法律规定的,而且一般都属于普通代理或全权代理,没有代理权限范围的特殊限制。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则取决于委托授权书的规定,既可以是全权代理,也可以是特别代理,代理人只能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代理委托人进行法律行为。

3.法定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往往存在某种特定的血缘或亲缘关系,这种特定的血缘或亲缘关系正是法定代理产生的基础。

4.法定代理的宗旨在于保证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能够通过代理行为顺利地参加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5.法定代理都是无偿的。

二、民法典法定代理终止的情形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终止:

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3.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法定代理人是什么意思

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诉讼,直接行使诉讼代理权的人。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诉讼活动只能由其监护人为法定代理人代理其进行诉讼活动。法定代理人是全权代理,其法律地位相当于当事人,其代理权限不受限制,可以行使被代理享有的全部权利。法定代理人,“意定代理人”的对称,依照法律规定而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它主要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代理 第三节 代理终止  第一百七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终止:\n  (一)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n  (二)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n  (三)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n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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