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何计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08:32:55 411 人看过

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计算: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生效之日,而不是指判决执行之日。

一、什么叫死缓?

死缓的定义指的是判处死刑,缓刑2年执行,强迫劳动以观后效的情形。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条件是:应该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情形。死缓由监狱执行。死缓犯有2年的缓刑期执行考验期限,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的判决确定以前先行羁押的期间,不计算在死缓的考验期限内。死缓的考验结果有死缓的减刑和执行死刑两种:(1)死缓的减刑.死缓犯如果在死缓考验期限内没有再故意犯罪,死缓2年考验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不仅没有再故意犯罪,而且有重大立功表现,则要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2)执行死刑.死缓犯如果在死缓考验期限内又故意犯罪,经查证属实的应当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或者依法授权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二、死缓和无期有什么区别

无期和死缓的主要区别有:

1、在刑罚的变更上

(1)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处理方法:

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2)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罪服法、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立功表现的,可获得减刑,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也以实际服刑两年为考验期。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可以”减为有期徒刑,而死缓两年考验期满,如无故意犯罪,则是必须减刑。

2、在考验期限的计算上

死缓两年考验期从生效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一般是终审判决书的日期起满两年;无期徒刑的“考验期”(实际上在法条定义上是没有所谓无期徒刑的考验期的,但司法实践中往往应用较多)一般是从入监之日起计算。

三、无期徒刑一年以上不超过多少年

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的刑罚方法。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先行羁押的日期也不能折抵刑期。根据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22: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死刑相关文章
  • 缓刑的执行机关是谁,缓刑考验期应如何计算?
    一、缓刑的执行机关是谁缓刑考察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所在单位和基层组织应当协助、配合,决不是代替公安机关执行缓刑考察工作。缓刑考察在要求被宣告执行缓刑的犯罪分子应遵守前面规定的内容外,重点是考察犯罪分子在缓刑考察期内是否有新的犯罪行为,是否还有漏罪及是否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这些工作只有公安机关有权执行,所在单位和组织是无权行使的。二、缓刑考察期内应遵守哪些规定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被宣告缓刑,缓刑考察期内应遵守以下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三、缓刑考验期应如何计算?缓刑考验期限,应当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2023-04-02
    186人看过
  •  死刑缓期执行是否能减缓死刑的执行?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判处死缓的罪犯在死缓执行期间的情况。如果他们在死缓期间没有再次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期满后,将被减为无期徒刑,不会再被处以死刑。但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将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简而言之,死缓期间罪犯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否则将面临死刑。根据所提供的内容,可以理解为:判处死缓的罪犯,如果他们在死缓执行期间没有再次故意犯罪,那么死刑缓期期满后,将被减为无期徒刑,不会再被处以死刑。但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缓 期 考 验 期 满 , 能 否 再 次 被 判 死 刑 ?根据我国《刑法》第48条规定,死刑缓期2年执行期满,可以减为有期徒刑25年有期徒刑。但若故意犯罪,则需执行死刑。因此,在缓期考验期满后,若罪犯再次故意犯罪,则仍可被判死刑。然而,若在缓期考验期满前,罪犯已经停止犯罪行为,且认真改造,取得良好成绩,则可以减为有期徒刑25年有期
    2023-09-04
    256人看过
  • 怎么算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有哪些内容
    一、怎么算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生效之日,而不是指判决执行之日。因此,罪犯在判决生效后尚未送监执行的期限应当计入2年考验期内;但是对罪犯在判决生效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在2年考验期内。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是指对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直接减为有期徒刑的,其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至裁定减刑之日之间相隔的时间应计入有期徒刑的刑期内,但罪犯在死缓判决生效前先行羁押的日期和缓期执行的2年考验期不能计入有期徒刑的期限内。如果从法院作出减刑裁定的时间起计算刑期,等于延长犯罪分子的实际服刑期。因为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到法院作出减刑裁定书之日,还有一段时间,如果不计算在有期徒刑期限内,等于延长了犯罪分子的实际服刑期。二、死刑缓期执行的变更根据刑法第50条和刑事诉讼法第210条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
    2023-04-28
    393人看过
  • 有期徒刑如何执行,有期徒刑的刑期如何计算
    一、有期徒刑如何执行对于被判处徒刑缓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λ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对于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应当遵守刑法第75条规定的缓刑犯的行为准则。考验期内?有犯新罪、发现?罪、或Υ反规定的,则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一审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不能立即交付执行。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并立即通知有关公安机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当将法律文书送达当地公安机关。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犯罪分子,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有判决,应当撤销缓刑、假释的,由审判新罪人民法院在审判新罪时,对原判决、裁定宣告的缓刑、假释予以撤销;如果原来是上级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宣告缓刑、假释的,审判新罪
    2023-04-28
    164人看过
  • 如何在死刑缓期执行后减轻刑罚
    罪犯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后,再次减刑的规定如下:1、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无故意犯罪的,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2、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二年期满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3、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被判拘役可以减刑吗1、被判拘役是可以减刑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2023-07-02
    441人看过
  • 缓刑期间犯罪怎么处理有期徒刑缓刑如何执行
    一、有期徒刑缓刑如何执行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不能立即交付执行。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并立即通知有关公安机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当将法律文书送达当地公安机关。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宣告缓刑的罪犯,在宣告缓刑时,应当同时宣告缓刑的考验期。缓刑考验期满,公安机关应当向本人宣布并通报原判决的人民法院。二、缓刑期间犯罪怎么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撤销缓刑的,由审判新罪的人民法院在审判新罪时,对原宣告的缓刑予以撤销;如果原来是上级人民法院宣告缓刑的,审判新罪的下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撤销原宣告的缓刑。审判新罪的人民法
    2023-06-21
    149人看过
  • 缓刑期间违反规定如何执行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一、法院叫判刑三年缓刑三年犯罪分子还需要坐牢吗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在缓刑期间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刑法》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
    2023-04-01
    99人看过
  • 死刑的缓期执行和有期徒刑的缓刑之间的关系
    死刑的缓期执行和有期徒刑的缓刑是不同的概念。死刑缓期执行,就是判处死刑,暂时不执行,让他服刑,根据表现再确定执行。见如下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1.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死刑减刑);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不必等两年)4.如果没有过失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缓刑:就是判处徒刑后不立即收监执行,而是由犯罪分子按照正常人一样生活,但是剥夺一些象集会游行的权利,要定期到公安机关汇报自己的活动情况。见《刑法》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七
    2023-06-12
    337人看过
  • 死刑缓期执行后,罪犯如何被判处无期徒刑?
    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减为无期徒刑后的处理,如下所述,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核准,执行死刑。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的处理第五十条(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的处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释义】本条是关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的处理的规定。根据本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有以下三种处理方法:1、在死缓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的,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死缓减为无期徒刑的必要条件之一是没有故意犯罪,也就是死缓犯只要在二年期限内没有再犯罪,二年期满以后
    2023-07-17
    485人看过
  • 死缓人员在执行期间犯罪是否执行死刑
    一、死缓人员在执行期间犯罪是否执行死刑1、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故意犯罪的,按以下情形确定是否执行死刑:(1)、认定故意犯罪,情节恶劣,应当执行死刑。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当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2)、对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不再报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层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九十七条二、死刑执行的变更有哪些情况死刑执行的变更,包括停止执行死刑和暂停执行死刑两种情况。(一)停止执行死刑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但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立即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由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1.在执行前发现裁判可能有错误的。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3.罪犯正
    2023-04-20
    409人看过
  • 如何判断是否可将死刑缓期执行?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下列情形一般多考虑判处死刑缓期执行:1、在抢劫过程中,并不是为了灭口,是由于意外因素造成死亡的。2、虽在抢劫中造成重伤,但没有残疾的。3、虽有八种情节之一,但情节不严重的。4、多次及数额大,但如行为人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赔,也可适用死缓。知识延伸:抢劫罪与抢夺罪的主要区别是:1、客体要件不同。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抢夺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财产的行为,劫取公私财物的数额不限;抢夺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
    2023-07-06
    183人看过
  • 死缓缓刑期间从什么时间算
    一、死缓缓刑期间从什么时间算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生效之日,而不是指判决执行之日。因此,罪犯在判决生效后尚未送监执行的期限应当计入2年考验期内;但是对罪犯在判决生效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在2年考验期内。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是指对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直接减为有期徒刑的,其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至裁定减刑之日之间相隔的时间应计入有期徒刑的刑期内,但罪犯在死缓判决生效前先行羁押的日期和缓期执行的2年考验期不能计入有期徒刑的期限内。如果从法院作出减刑裁定的时间起计算刑期,等于延长犯罪分子的实际服刑期。因为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到法院作出减刑裁定书之日,还有一段时间,如果不计算在有期徒刑期限内,等于延长了犯罪分子的实际服刑期。二、服刑多久可以开始减刑一般来说,判处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1年以上方可减刑;5年以上
    2023-06-17
    134人看过
  • 死刑缓期执行是什么意思,死刑缓期执行机关是谁?
    一、死刑缓期执行是什么意思?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二、死刑缓期执行机关是谁死刑缓期执行执行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3条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执行机关是监狱。三、死刑缓期执行的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3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等有关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将判决书、裁定书、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自诉状复印件、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及时送达看守所,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付监狱执行。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后,应当在1个月以内将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判决、裁定执行通知书回执,经看守所盖章后附入人民法院的诉讼案卷。执行机关在接
    2023-04-28
    344人看过
  • 缓期执行死刑是否可行?
    法院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如果犯罪分子没有故意犯罪的,还有出来的可能。没有故意犯罪的,在两年后可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有故意犯罪,且情节恶劣的,则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会执行死刑。判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怎么处理?1、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所谓故意犯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如故意杀人罪、抢劫罪。2、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2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重大立功表现,是指阻止他人进行严重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重大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3、犯罪分
    2023-07-06
    46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刑
    词条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死刑
    相关咨询
    • 怎么去计算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一般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0-17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应该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生效之日,而不是指判决执行之日。 因此,罪犯在判决生效后尚未送监执行的期限应当计入2年考验期内;但是对罪犯在判决生效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在2年考验期内。
    • 死刑缓刑如何计算缓刑减刑刑期如何计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3
      1、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3、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4、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 判了死缓监外执行期间算刑期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9
      监外执行算刑期。当然满足监外执行需要有一定的条件,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
    • 死刑缓刑在哪里执行死缓执行期满如何处理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3
      死刑缓刑在监狱执行,死缓执行期满的处理有以下规定:《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 法定有期徒刑缓刑怎么执行有期徒刑缓刑刑期如何计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1
      有期徒刑缓刑的执行方式如下: 1.先执行缓刑,缓刑是多长时间,就执行多长时间。缓刑期间没有违法行为,缓刑期满后,视为刑期结束,不再执行有期徒刑。 2.如果在执行缓刑期间,发生违法行为,终止缓刑(不再执行),对犯罪人予以收监,执行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期满后予以释放。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