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如何计算侵犯商业秘密的损失赔偿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7 18:11:59 188 人看过

我们都知道商业秘密是一个公司的核心,对此我国也作出了许多法律条例来保护商业秘密。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还会发生,那么如果因为侵犯商业秘密导致当事人的利益遭到了巨大损失的该如何赔偿损失呢?

商业秘密的损失赔偿标准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

权利人因为侵犯人的侵犯行为导致了自己权益遭受到了巨大损失的,权利人可以计算自己受损失的数额,包括本身该受益的收入和可预期的收入,主要有:该商业秘密的成本、商业秘密的利用价值等等。

2.

侵犯人因为侵犯商业机密的行为让自己获得收益的,例如侵犯人将商业机密贩卖给他人从中获得的收益应当如数赔偿给权利人。侵犯人使用该商业机密从事经营活动的,并且获得了利润的,应当赔偿给权利人。

3.

如果无法按照上述的两种行为确定损失赔偿的,则可假设侵权人如果要取得该商业秘密该付多少的许可费用。通过应付的许可费用来确定应赔偿的损失额。但这并不是说侵权人是合法拿到该商业秘密的。

侵权人除了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还需要承担刑罚,在刑法上,该罪根据结果可以分为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两种,重大损失主要是指侵权人因为侵权行为而导致权利人原本的经营活动发生了特别大的经济损失等等,严重后果是指侵权人因为侵权行为导致权利人企业破产或者清算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12: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商业秘密相关文章
  • 侵犯商业秘密的赔偿额如何计算?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7〕2号)规定,确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损害赔偿额,可以参照确定侵犯专利权的损害赔偿额的方法进行。因侵权行为导致商业秘密已为公众所知悉的,应当根据该项商业秘密的商业价值确定损害赔偿额。商业秘密的商业价值,根据其研究开发成本、实施该项商业秘密的收益、可得利益、可保持竞争优势的时间等因素确定。《专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2023-04-19
    240人看过
  • 商业秘密的损失如何计算
    (一)商业秘密的损失计算大致分为以下两种:1、以商业秘密权利人因侵权行为遭受的损失作为定罪量刑和实际赔偿的依据。商业秘密权利人可计算的财产、收入方面的损失应全部作为损失的数额。这里既包括权利人本身的收入,也包括权利人预期的若干年内收益。主要考虑的因素有:商业秘密的开发投入、商业秘密的成熟程度、商业秘密的利用周期及其是否可以重复利用,以及商业秘密的使用和转让、市场的供求状况等。2、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利益作为损失和赔偿额。这种损失的计算以侵权人未再向第三人披露、转让和不为其他公众所知为前提。对于非法将商业秘密出卖给他人的,以其非法出卖收入为损失额;违法使用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以其因此获得或增加的利润为损失额。(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经营者侵犯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三)司法实践中,商业秘密权利人的损失往往难以计算,法
    2023-04-04
    282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的赔偿额如何计算?
    1、商业秘密的侵权人应当赔偿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实际损失;2、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4、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由侵权人承担;5、因侵权行为导致商业秘密已为公众所知悉的,应当根据该项商业秘密的商业价值确定损害赔偿额。商业秘密的商业价值,根据其研究开发成本、实施该项商业秘密的收益、可得利益、可保持竞争优势的时间等因素确定;6、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商业秘密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一、侵犯商业秘密的赔偿额计算方法的法律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
    2023-04-02
    63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的赔偿额如何计算?
    一、侵犯商业秘密的赔偿额如何计算?1、商业秘密的侵权人应当赔偿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实际损失;2、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4、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由侵权人承担;5、因侵权行为导致商业秘密已为公众所知悉的,应当根据该项商业秘密的商业价值确定损害赔偿额。商业秘密的商业价值,根据其研究开发成本、实施该项商业秘密的收益、可得利益、可保持竞争优势的时间等因素确定;6、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商业秘密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二、侵犯商业秘密的赔偿额计算方法的法律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
    2023-04-27
    203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罪损失如何算
    在司法实践中,商业秘密的损失计算大致分为以下几种:1、以商业秘密权利人因侵权行为遭受的损失作为定罪量刑和实际赔偿的依据。商业秘密权利人可计算的财产、收入方面的损失应全部作为损失的数额。这里既包括权利人本身的收入,也包括权利人预期的若干年内收益。主要考虑的因素有:商业秘密研制开发的成本、商业秘密的成熟程度、商业秘密的利用周期长短及其是否可以重复利用,以及商业秘密的使用和转让、市场的供求状况等。2、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利益作为损失和赔偿额。这种损失的计算以侵权人未再向第三人披露、转让和不为其他公众所知为前提。对于非法将商业秘密出卖给他人的,以其非法出卖收入为损失额;违法使用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以其因此获得或增加的利润为损失额。如果侵权人的行为属于间接使用(如利用跳槽员工带来的原单位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以其产生的效益为损失及赔偿额。3、以不低于商业秘密使用许可的合理使用费为损失
    2023-04-05
    329人看过
  • 如何计算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的损失数额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第73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三)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四)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实务当中如何计算损失数额?1、以商业秘密权利人收入的减少额为标准;例如,A公司该公司自2007年9月初业绩开始下滑,月销售收入较8月下跌15.63%,计699万元。因此法院认定侵犯商业秘密行为造成公司的客户流失、营业额下降及利润下降等重大经济损失,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成立。但是,这种认定方式在司法实践中基本没有得到运用,主要是因为对权利人损失的认定方式是建立在权利人因侵权造成销售量减少的基数之上,基于市场竞争的不确定因素,产品销售量的减少
    2023-04-23
    357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更多>

    #商业秘密
    相关咨询
    •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损失几何计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2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07年解释》)第17条规定,“确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损害赔偿额,可以参照确定侵犯专利权的损害赔偿额的方法进行”(200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中确定了侵犯专利权的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主要是将销售利润或者许可使用费作为计算依据),“因侵权行为导致商业秘密已为
    •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损失如何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17
      是指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特征:一,行为对象为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二、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三、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这里的重大损失,是指经济方面的重大损失,包括减少盈利、增加亏损、引起破产、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等等。
    •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实际损失如何计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07年解释》)第17条规定,“确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损害赔偿额,可以参照确定侵犯专利权的损害赔偿额的方法进行”(200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中确定了侵犯专利权的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主要是将销售利润或者许可使用费作为计算依据),“因侵权行为导致商业秘密已为
    • 侵犯商业秘密罪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2-18
      中国刑法规定“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才构成犯罪,如何认定“重大损失”、什么是“重大损失”便成为区分罪与非罪的关键。“造成重大损失”是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必备要件。在刑事诉讼中,重大损失一般是指被害人由于犯罪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就侵犯商业秘密而言,刑法未对“重大损失”的含义明确界定和说明。在司法实践中,商业秘密的“重大损失”的计算大致有以下几种: (1)以商业秘密权利人因侵权行为遭
    •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损失应该如何计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9-08
      是指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特征:一,行为对象为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二、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三、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这里的重大损失,是指经济方面的重大损失,包括减少盈利、增加亏损、引起破产、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