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权利的范围及特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7 19:42:21 281 人看过

可以质押的权利必须具备以下的特点:1、权利应当是私法上的财产权,应当以财产为内容,可以用金钱来估价,人格权及与身份有关的亲属权、荣誉权、监护权不得出质。2、权利应当有可让与性,如出质权利不能转让,不能变现,无法实现对债权的担保,因此不能转让的权利设立质权无效。此类权利如继承权。3、权利应当具有特定性,持有权利凭证的当事人可以控制权利的实现。

质押有什么特点

1、质押为担保物权

因质权是为担保债权而设定的,故其为担保物权。这是质权与抵押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相似之处。也是质权不用于用益物权之点。质权虽为物权,但其是对标的物的交换价值加以直接且排他的支配权。因此不论质权的标的为有体物动产还是权利,质权的内容都在于对其交换价值的支配。

2、质权具有从属性

质权为以担保债权为目的的权利,它与所担保的债权形成主从关系。被担保的主债权为主权利,担保主权利的质权为从权利。质权的从属性表现在三个方面:

(1)存在上的从属性。质权以主债权的存在为其存在前提。在主债权无效或其他原因而不存在时,质权也不能存在。

(2)转让上的从属性。主债权转让时,质权也随之移转;

(3)消灭上的从属性。主债权消灭。质权也当然随之消灭。

3、质权的不可分性

质权设定后,债权人就质押财产之全部行使其权利,质押财产分割、部分让与,债权分割、部分让与或部分清偿,均不影响质押权的存在。质权效力及于被担保债权的全部,及于标的全部,即质权人如债权原本或利息有一部未受清偿,也有留置及拍卖标的全部的权利,这是质权的不可分性。

4、质权的物上代位性与保全性

质权为价值权。质权人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以保全质押财产的价值。当质押财产的价值非因质权人的过失而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时,质权人有权就质押财产减少的价值要求质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称为质权的保全性。当标的灭失毁损而受到赔偿金时(包括损害赔偿金保险赔偿金),质权人有权就赔偿金优先受偿——称为质权的物上代位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20: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质押相关文章
  • 设立权利质押范围
    所谓权利质押,是指以所有权之外的财产权为标的物而设定的质押。权利质押主要以债权、股东权和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作为标的物。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权利质押的范围比较窄,将可以质押的权利列举性规定为,证券债权、股权债权和知识产权,而将普通债权的质押概括性地归于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中。一、股权质押的有效情形是什么股权质押的有效性如下:1、担保债权范围的效力一般由当事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2、股权质权对质物的效力范围,一般应包括质物和孳息;3、股权质权对质权人的效力是指股权质押合同对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股权质权人享有的权利一般包括优先受偿权、物上代位权和质权保全权;4、出质人对出质股权的权利一般包括出质股权的表决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和余额返还请求权。二、什么是股权质押有什么作用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关于作用:股权质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是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
    2023-04-04
    241人看过
  • 专利特性:权利与范围的本质
    专利权的特点有:(1)独占性。是指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具有排他性质,任何人要实施专利,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必须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并按双方协议支付使用费,否则构成侵权。(2)时间性。是指专利权只在授权有效期限内有效,期限届满或终止失效后该发明创造就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利用,专利权的期限是由专利法规定的。(3)地域性。是指一个国家授予的专利权只在授予国或地区的区域范围内有效,对其它国家或地区没有法律约束力,每个国家或地区所授予的专利权,其效力是互相独立的。加强专利行政机关的职责,减少问题专利和专利泡沫我国的专利法是一部复合性的法律,即包括了民法的内容,也有刑法的指示性规定,更突出的体现为一部行政法和行政程序法。虽然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审查指南中规定了专利行政机关的各种权利和义务,但是在专利法中,对专利行政机关的义务性规定不足。如前所述,法院的地位是被动性的,而且也只应当
    2023-07-16
    413人看过
  • 权利质押的范围是什么
    权利质权的范围是什么?一、权利质押?所谓权利质权,是指所有权以外的财产权利的质权。权利质权主要以债权、股东权和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为标的物。基本规定贷款对象:个人权利质押贷款的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贷款额度:个人权利质押贷款起贷点为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贷款期限:个人权利质押贷款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质押权利的到期日。以多项权利质押的,借款到期日不得超过质押权利的最早到期日。最长贷款期限为5年;4。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并可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范围内上下浮动。还款方式: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可以采取按月还息、任意还本付息、等额还本付息、一次还本付息的方式;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可以采取一次还本付息的方式,可采用等额还本付息、等额还本付息的方式。具体还款方式由经办行与借款人协商,并在借款合同中约定;6。提供申请材料:(1)借款人、出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
    2023-05-02
    352人看过
  • 权利质押的范围是什么
    权利质权的范围是什么?一、权利质押?所谓权利质权,是指所有权以外的财产权利的质权。权利质权主要以债权、股东权和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为标的物。基本规定贷款对象:个人权利质押贷款的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贷款额度:个人权利质押贷款起贷点为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贷款期限:个人权利质押贷款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质押权利的到期日。以多项权利质押的,借款到期日不得超过质押权利的最早到期日。最长贷款期限为5年;4。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并可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范围内上下浮动。还款方式: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可以采取按月还息、任意还本付息、等额还本付息、一次还本付息的方式;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可以采取一次还本付息的方式,可采用等额还本付息、等额还本付息的方式。具体还款方式由经办行与借款人协商,并在借款合同中约定;6。提供申请材料:(1)借款人、出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
    2023-05-08
    493人看过
  • 专利保护范围策划的本质特征
    从表面上看,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准备工作就是撰写申请文件,所需知识似乎主要是关于文件撰写的规范。其实,专利申请是提出专利保护范围并请求保护,因而其准备工作的核心是保护范围策划。一、保护范围策划的概念及内容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因此,保护范围策划也可称为权利要求策划,其工作内容主要是确定整个权利要求书的基本内容及结构,包括确定发明的主题、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及其层次关系、全部技术特征在各项权利要求中的配置、各项权利要求之间的引用关系等。说明书及其附图可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因此,保护范围策划的工作内容还必不可少地包括对发明背景、目的、效果的分析概括,还包括针对本申请的特定情况对说明书内容作必要的相关安排,后者例如上位概括的支持性说明,意想不到的有益效果的说明,重要技术特征的作用,自定义术语及易有歧义术语的定义,必要的技术公开及不写入权利要求的无偿公开等。二、保护范
    2023-04-23
    311人看过
  • 不同的质押权的生效及范围
    (一)动产质押权的生效及范围1、交付质押财产是质押权的生效要件动产质押权的标的是动产,动产具有易于转移、难以控制的特点,为了保障动产质押权的实现,也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本条规定动产质押权的设立以交付为生效要件。2、质押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出质人与质押权人订立动产质押权合同,该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在移转质物的占有之前,并不发生担保物权的效力,出质人只有实际移转质物交付到质押权人占有时,质押权才发生效力。出质人代替质押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权不成立。质押权合同中对出质财产约定不明,或者约定的出质财产与实际移交的财产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占有的财产为准。在质押权合同生效前质押权人已经占有质押财产的,质押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发生效力。(二)权利质押权的生效及范围从多数国家法律规定看,权利质押权作为物权行为,在设立时除需要当事人之间合意外,还需要质物的交付或登记为生效的条件。质物的移转占
    2023-03-30
    401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押
    词条

    质押,是债务人向债权人移转某些特定财产的占有,并由债权人掌握这些财产,用作债务人履行约定的支付款、或者履行事先约定好责任的担保。当债务人履行完责任时,债权人须将质押的财产如数归还。当债务人拒绝履行其责任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债... 更多>

    #质押
    相关咨询
    • 权利质押范围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03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 权利质押财产的范围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30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支票、本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 权利质押财产范围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21
      下列债务人或第三人有权处分的权利可以质押: 汇票,支票,本票。 (二)债券、存款单。 (3)仓单和提单。 (4)可转让的基金份额和股权。 (五)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6)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质押的财产权。
    • 权利质押有哪些范围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2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 权利质押的范围包括债权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29
      《担保法》对于权利质押的规定虽然也是法定原则,但“法”的范围比《物权法》的范围宽。《担保法》第七十五条第四项仅规定了“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而《物权法》仅规定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也就是说,在《担保法》的规定里,即使以国务院各部委名义或地方性人大、政府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可以质押的权利都可以质押,但在《物权法》的规定里就不可以,《物权法》关于权利质押的依据仅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