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质保金的最新规定为:1、质保金是为了保证工程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出现问题的部门进行维修的资金。2、缺陷责任期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约定,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最长为二十四个月。3、在缺陷责任期届满后,承包人可以申请取回质保金。工程的发包人应当及时审核工程质量,如果没有质量问题的,会在十四日内将质保金返还给承包人。
工程质保金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建筑工程中一般发包人和承包人会约定质保期(一般是一年),质保金一般是在质保期满后支付。但是,同时法律又对建筑工程作出了最低质量保修期限。例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就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三条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七)逾期返还保证金的违约金支付办法及违约责任。
第四条缺陷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缺陷责任期内,如发包方被撤销,保证金随交付使用资产一并移交使用单位管理,由使用单位代行发包人职责。
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
-
工程质保金的新规定有哪些变化
300人看过
-
工程质保金的新规定有哪些变化
229人看过
-
工程质保金的新规定有哪些变化?
334人看过
-
工程质保金的新规定的变化有哪些
138人看过
-
最新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有哪些变化
432人看过
-
北京医疗保险有哪些最新变化
476人看过
合同条款是指双方协商一致后,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条款。合同条款是合同内容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通过合同条款体现和表达。合同作为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协议,内容由合同各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独立约定。一般来说,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1... 更多>
-
工程质保金的五大变化有哪些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31、初次明确缺陷责任最长不超过2年; 2、不能同时约定履约保证金和质保金; 3、质保金预留比例不高于结算总额的5%; 4、质保金可由第三方托管; 5、增加逾期返还质保金的违约责任。
-
新购车险条款变化有哪些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08新版商业车险条款变化为新车没上牌,出事故车险要赔,自家车误撞自家人出事故车险要赔,车辆受损找不到责任人,出事故车险要赔,驾驶证丢失,只要能提供相应的证据,保险公司也可在车损险责任范围内赔付,车遇自然灾害受损可获赔偿,同时因进水导致发动机损失,若投保了发动机涉水损失险也可获赔。
-
最新交通法有哪些变化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4交通法大全的部分内容:具体扣分细节如下: 交通违法的处理:(被交警抓到)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6、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
调整养老金最新消息养老金有哪些变化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91、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6元。 2、退休人员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3、以退休人员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增加金额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 4、193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退休人员,每人
-
工程质保金的新规定有什么变化?广西在线咨询 2023-03-09工程质保金的新规定的变化: 1.预留工程质保金可由第三方托管: 《办法》规定,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虽然《老办法》中对工程质保金的托管已有类似规定,但《办法》本次特别强调了托管金融机构的“第三方”属性。 希望通过第三方托管机构的监管,实现工程质保金的专款专用,避免质保金的延期返还,解决发包人挪用、滞留工程质保金导致施工企业权益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