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搜查、查封等活动中形成的笔录存在争议怎么处理
1、对于搜查、查封、扣押、冻结、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活动中形成的笔录存在争议,需要调查人员、侦查人员以及上述活动的见证人出庭陈述有关情况的,公诉人可以建议合议庭通知其出庭。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一十三条
二、出庭作证后的程序
证人到庭后,审判人员应当先核实证人的身份,与当事人以及本案的关系,告知证人应当如实地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证人作证前,应当在如实作证的保证书上签名。向证人发问,应当先由申请传唤的一方进行,发问完毕后,对方经审判长准许,也可以发问。审判人员认为必要时,可以询问证人。
询问证人应当遵循以下规则:发问的内容应当与案件的事实相关;不得以诱导方式提问;不得威胁证人;不得损害证人的人格尊严。审判长对于向证人发问的内容与本案无关或者发问的方式不当的,应当制止。对于控辩双方认为对方发问的内容与本案无关或者发问的方式不当并提出异议的,审判长应当判明情况,予以支持或者驳回。向证人发问应当分别进行,证人不得旁听本案的审理。
被告人、证人对同一事实的陈述有矛盾需要对质的,公诉人可以建议法庭传唤有关被告人、证人同时到庭对质。当事人和辩护人可以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审判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认为可能影响案件事实认定的,应当同意该申请,并宣布延期审理。公诉人应当当庭宣读经人民法院通知而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对证人证言笔录存在疑问、确实需要证人出庭陈述的,公诉人应当要求延期审理,由人民法院再次通知证人到庭提供证言和接受质证。证人出庭作证,应给予适当的物质补偿,并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一十三条
-
公诉人对于搜查中形成的笔录存在争议的,应
248人看过
-
笔录是否需要签字?如何处理侦查人员提供的搜查笔录?
448人看过
-
人民法院进行搜查时是否要制作搜查笔录
213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对勘验检查笔录存在疑问的怎么处理
181人看过
-
不应遗漏的证据种类——搜查笔录
332人看过
-
对侦查人员提供的搜查笔录需要签字吗
207人看过
-
公诉人对于事件搜查中形成的笔录存在争议的上海在线咨询 2023-10-07公诉人对于搜查中形成的笔录存在争议的,处理方式为公诉人可以建议合议庭通知调查人员、侦查人员以及搜查活动的见证人出庭陈述有关情况,合议庭一般会予以同意。
-
搜查笔录怎么制作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2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
未成年有封存记录,怎么查?安徽在线咨询 2021-09-29不能查,只有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可以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查。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
-
搜查笔录应如何制作?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3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
搜查笔录、勘验和检查笔录是否属于直接证据?广西在线咨询 2024-12-12在刑事司法中,直接证据是指那些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这些证据通常具有极高的可靠性和强大的证明力。在现实生活中,常见的直接证据包括以下几种形式:当事人的陈述、能够证实案件关键性事实的证人证言、能够证实案件重要真相的书面文件以及能够承载案件主要事实的音像制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