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一般是有期限的。承揽合同的期限,由定作人和承揽人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主要内容】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一、承揽人法定义务
(一)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未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二)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三)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
(四)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按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
(五)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该工作成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如有关质量证明;
(六)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七)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在承揽人占有期间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承揽人承担,但不可抗力的除外;
(八)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九)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依据上述两项法律规定,加工承揽合同纠纷应由合同约定的履行地(比如约定安装地)或实际履行地(加工定作所在地)法院所在地管辖。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也可适用一般原告就被告的规定。
-
承揽加工合同:承揽合同的订立
248人看过
-
承揽加工合同是否需要资质要求
172人看过
-
方承揽如何解除加工承揽合同
165人看过
-
加工承揽合同能否要求逾期利息
377人看过
-
什么是加工承揽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的类型有哪些?
444人看过
-
加工承揽合同必须书面吗
69人看过
如果未办理批准等手续不影响合同生效的,合同自依法成立的时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未办理上述手续会影响合同生效的,则手续办理完成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终止期限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并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开始时生... 更多>
-
加工承揽纠纷要哪些证据(加工承揽合同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23加工承揽合同纠纷应当提供下列证据: 加工定作物的技术协议书、技术资料、图纸、封签样品,定作物质量标准和技术标准的材料,定作方提供材料、物品的证据、耗料单、质量证书、承揽方的设备能力、条件、工艺水平,收(付)定金,预付款凭证,鉴定结论报告,交(付)定作物的凭证,价款或酬金依据和结算方法,带料加工的提供料样品,规格和数量证据,有关留置抵押协议。 提供证据,必须注明提供人单位名称、时间,提交的复制品完整
-
云南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打官司期限有限制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4-09-24《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需要附加工费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22在承揽加工合同发生纠纷后,一方起诉后,另一方当然可以提起反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五十一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
承揽加工的合同需要注意些什么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15加工承揽是满足特定需要的一种经济活动,加工承揽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存在除了其他合同订立中经常产生的问题外,还包括商业秘密、技术材料、留置条件、保密制度等问题,当事人应予特别注意。 订立加工承揽合同首先要注意了解对方履行合同的能力。尤其是对承揽方能否完成委托项目,其设计能力、设备条件、技术力量、工艺水平,以及其曾经完成过的,都要了解清楚。当事人一方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当事人的营业执照是否过期,是
-
加工承揽合同是一种承包合同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04加工承揽合同不是要式合同,订立加工承揽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要式合同是指签订合同只能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加工承揽合同不是要式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