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车抵债法律承认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1 17:32:07 134 人看过

有效。签订合同双方是真实意思表达,合同为有效合同。

一、签合同可以用传真方式吗

法律允许以传真方式签订合同。但是如果双方因履行合同而发生纠纷时,会涉及到证据的有效性。如果一方否认以传真方式签订的合同的真实性,对方应当对此负有举证责任。对方需要证明以传真方式签订的合同,确实是双方的行为,确实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二、原来公司注销后,原来的合同还有效

公司注销后,并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如果公司注销前没有进行清算,注销后可起诉股东。合同在签订之时只要符合法律,由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特殊约定的除外。

只要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公司没有被注销,该合同就是有效的。如果在签约时候公司已经被注销;

那么该合同为无效合同,因为签订合同的主体是不存在的。

三、口头表示反悔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协议或者合同,只要是出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则为有效的。例外情形:当法律明确约定合同的形式是要式合同,即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形式的,若当事人只作出口头表达,未签订要式的书面合同的,视为未达成协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8日 21: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孩子必须继承债务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孩子不是必须要继承债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2024-08-11
    404人看过
  • 以物抵债协议法律效力要如何认定
    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对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除了上文明确认可的以物抵债,其他情况下以物抵债的效力如何,则取决于其本质所归属的法律制度。《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百零一条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对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
    2024-04-18
    119人看过
  • 房子抵债法律有效吗
    一、房子抵债法律有效吗在借贷关系中,借款人出具借条后,如果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房屋进行抵押的,办理抵押登记后,房屋抵押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二、房屋装修合同模板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经友好协
    2023-06-05
    81人看过
  • 离婚有债能够用车抵吗?
    一、离婚有债能够用车抵吗?能够用车抵押不过需要债权方同意。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这就涉及到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界定问题,不同的财产制度有不同的划分。无论是约定共同制或法定共同制,原则上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无论是否为夫妻共同所为,他方是否认可,均应推定为共同债务。对于非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凡经双方事先认可者,也应由双方共同清偿。凡为个人需要而支付的费用或负担债务,应由本人以其个人财产清偿,他方无代偿义务。若夫妻间实行完全分别财产制,在没有共同财产的情况下,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参照共同财产制下的同类问题处理。二、哪些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
    2023-06-16
    343人看过
  • 可以用承包地以物抵债吗
    一、可以用承包地以物抵债吗不能。“土地抵债”是指承包方用已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偿个人债务。这里的债务不仅指金钱债务也应包括可用金钱表示的其它财产。法律禁止以土地抵债,法律规定,以土地抵顶债务应为无效。另外,承包方以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或者抵偿债务的,应当认定无效。对因此造成的损失,当事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承包方用已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等抵偿债务的,应当认定其行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二、以房抵债房屋是否是房屋买卖房屋买卖要签订买卖合同,买受人要向卖方支付购房款,办理房屋过户登记,而以房屋抵偿债务的,不是房屋买卖,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023-05-06
    309人看过
  •  债务人抵押物的法律作用
    当债务人未能按时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据双方事先的协议,对抵押物进行处置。如果没有事先的协议,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财产进行折价或拍卖、变卖,并将所得价款用于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当债务人未能按时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据双方事先的协议,对抵押物进行处置。如果没有事先的协议,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财产进行折价或拍卖、变卖,并将所得价款用于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 押 物 处 置 方 式 法 律 规 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403条规定,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实现或者就该抵押物的
    2023-09-01
    411人看过
  • 我国法律是否承认债权债务平台?
    网络平台借贷只要是符合借贷利率的规定,在我国是合法的。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单位不批哺乳假合法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单位不批哺乳假不合法,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后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休哺乳假,用人单位能否不批准?《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根据该规定,一般情况下,女职工生育休哺乳假是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批准才可以休假。另外
    2023-08-15
    169人看过
  • 法律承认生死状吗?
    法律综合知识
    极为遗憾地,您与对方签署的生死状中包含未能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社会普遍接受准则的条款。因此,在此基础上缔结的合同所代表的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均不能被视为有效合同关系。《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2024-07-30
    361人看过
  • 技术股法律承认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技术股法律承认吗?技术入股合法。技术入股是以技术人员的知识或知识产权、技术诀窍、设备、工厂厂房等作为资本股份,投入企业法人,从而取得该企业的股份权的一种行为。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关于技术入股形式有哪些?按公司法的规定,技术要经过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评估,才属于合法有效的形式。但实际中,大量是没有经过这个程序的,一般的作法是干股、成为隐名股东或由其他股东代持,另一种作法是由大股东出资、代在工商中登记你为股东,或者由大股东将股权转让给你、
    2021-09-24
    481人看过
  • 高利贷法律承认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高利贷法律承认吗高利贷法律不承认,对于民间借贷案件,总体上要维护合法有序的民间借贷关系。当前,融资难、融资贵已经成为实体经济发展运行的突出问题,作为正规金融的补充,民间借贷有一定积极作用。根据目前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事人既约定利息又约定违约金的,最终收取利息的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不予保护。当事人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请求自逾期还款之日或者主张权利之日起的利息的,应予支持。二、高利贷违法判多少年高利贷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
    2023-06-12
    262人看过
  • 拖欠债务能否用车抵债?
    别人欠钱不还,不能扣车。因为这种行为是侵权行为,应当返还财产并承担侵权责任。但在特定情况下,债权人擅自扣押债务人财产不构成侵权,在法律规定中称为留置权。设立留置权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债权人按照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合同等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二是债权的发生与动产有关,即债权人对动产的留置权和债务是基于同一法律关系发生的。比如加工合同,承包人有权留置定制人交付的加工定制物品,因为定制人不交加工费;第三,债务必须到期。欠钱不还可不可以扣车不可以。1、债务人欠债不还的,债权人是没有权力私自扣留债务人车辆的。2、如果私自扣留债务人车辆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债权人应该申请财产保全,由法院扣留车辆。3、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可以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人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在紧急情况下,法院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进行财产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3-07-02
    127人看过
  • 父债子还是否被法律所承认?
    法律上有父债子还一说法。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清偿被继承人生前债务以其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父债子还是否有法律规定父债子还没有法律规定。父母死后的欠款子女不用还。当父母欠债意外身亡,若父母尚有债权、财产存在的,这些债权或财产应该先用来偿还他人的债务,债务清偿完毕后,作为继承人才能对剩余遗产进行继承。子女如果没有继承父母的遗产,则不用偿还父母的债务,自愿偿还债务的话就不在这个限定范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2023-07-08
    123人看过
  • 欠债不还怎样让他用车抵债不违法?
    欠债不还怎样让他用车抵债不违法?只要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一个用车抵债的说明就可以了。如果经过法定的程序,首先要证明借款人欠钱不还,还要证明欠款到期,还要证明借款人没有其他财产,也没有提供保证人,然后要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发支付令给借款方,借款方如果在规定的时限以内没有还款,大概15天,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个时候就可以用车来抵债了。另外还有种简便的方法,就是和这个借款人达成协议,前提是要对方同意,协议内容就是以车抵债,这样也是有法律效力的。《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2023-04-17
    201人看过
  • 个人借款用房产证抵押法律上认可吗
    民法典规定,私人之间进行借贷活动,借款人提供房产抵押,如果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设立,抵押行为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一、有抵押的房屋可以买卖过户吗对于抵押房屋能否过户的问题,一般情况下,被抵押或查封了的房屋都会在房管部门进行登记,如果该房屋已正式抵押备案登记,在没有注销抵押权的情况下,该房屋不可以过户交易的。如果
    2023-02-26
    471人看过
  • 孩子必须继承债务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孩子不是必须要继承债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2024-08-11
    404人看过
  • 以物抵债协议法律效力要如何认定
    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对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除了上文明确认可的以物抵债,其他情况下以物抵债的效力如何,则取决于其本质所归属的法律制度。《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百零一条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对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
    2024-04-18
    119人看过
  • 房子抵债法律有效吗
    一、房子抵债法律有效吗在借贷关系中,借款人出具借条后,如果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房屋进行抵押的,办理抵押登记后,房屋抵押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二、房屋装修合同模板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经友好协
    2023-06-05
    81人看过
  • 离婚有债能够用车抵吗?
    一、离婚有债能够用车抵吗?能够用车抵押不过需要债权方同意。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这就涉及到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界定问题,不同的财产制度有不同的划分。无论是约定共同制或法定共同制,原则上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无论是否为夫妻共同所为,他方是否认可,均应推定为共同债务。对于非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凡经双方事先认可者,也应由双方共同清偿。凡为个人需要而支付的费用或负担债务,应由本人以其个人财产清偿,他方无代偿义务。若夫妻间实行完全分别财产制,在没有共同财产的情况下,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参照共同财产制下的同类问题处理。二、哪些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
    2023-06-16
    343人看过
  • 可以用承包地以物抵债吗
    一、可以用承包地以物抵债吗不能。“土地抵债”是指承包方用已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偿个人债务。这里的债务不仅指金钱债务也应包括可用金钱表示的其它财产。法律禁止以土地抵债,法律规定,以土地抵顶债务应为无效。另外,承包方以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或者抵偿债务的,应当认定无效。对因此造成的损失,当事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承包方用已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等抵偿债务的,应当认定其行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二、以房抵债房屋是否是房屋买卖房屋买卖要签订买卖合同,买受人要向卖方支付购房款,办理房屋过户登记,而以房屋抵偿债务的,不是房屋买卖,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023-05-06
    309人看过
  •  债务人抵押物的法律作用
    当债务人未能按时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据双方事先的协议,对抵押物进行处置。如果没有事先的协议,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财产进行折价或拍卖、变卖,并将所得价款用于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当债务人未能按时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据双方事先的协议,对抵押物进行处置。如果没有事先的协议,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财产进行折价或拍卖、变卖,并将所得价款用于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 押 物 处 置 方 式 法 律 规 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403条规定,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实现或者就该抵押物的
    2023-09-01
    411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法律上可以承认房子抵债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09
      欠钱可以用房子抵,但是应当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 如果债务人要以房子进行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设立。 当事人还应当签订书面形式的抵押合同,其中具体的内容有: 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4、担保的范围。
    • 法律承认债权转让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2-04
      债权转让是合法的。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所以债权转让当然是合法的。 不过如果债权属于下列债权的,则不能将其进行转让: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 以房抵债法律上认不认可?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27
      以房抵债具有法律效力,相关法律是债务人在债务到期之后与债权人达成以房抵债协议的,如果已经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债务人请求以房抵债协议无效或者要求变更、撤销以房抵债协议的,除非以房抵债协议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以物抵债的规定如下: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
    • 法律上承认父债子还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2-26
      法律中没有父债子还的规定。但是如果继承了遗产,就有义务承担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如果超出所继承的遗产的实际价值,则超出部分可以选择不予偿还。法律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离婚的债务可以用车抵抵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1-06
      离婚有债可以用车抵吗? 可以用车抵押不过需要债权方同意。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这就涉及到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界定问题,不同的财产制度有不同的划分。无论是约定共同制或法定共同制,原则上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无论是否为夫妻共同所为,他方是否认可,均应推定为共同债务。对于非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凡经双方事先认可者,也应由双方共同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