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返还财物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11:02:38 330 人看过

一、行政没收与行政处罚的区别

1、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强制执行区别开来。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

2、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这一点使它与刑罚区别开来。刑罚的适用主体是人民法院。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制裁的性质不同;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惩罚程度及适用的程序不同;制裁机关不同;处罚形式不同。

3、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外部行政行为。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处分区别开来。行政处分只能适用于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由行政机关任命或管理的人员。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制裁的对象不同;制裁的行为性质不同;制裁的原则不同;惩罚的范围和程度不同;采取的形式不同;两者的救济途径不同。

4、行政处罚的前提是向对方实施了违反法律规范的行为,而非违反了刑法、民法等其它法律规范的行为。

行政处罚是指特定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尚未构成犯罪的个人或组织予以制裁的一种行政行为。

我国的《行政处罚法》主要规定了以下七种行政处罚: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产;

4、责令停产停业;处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行政没收只属于行政处罚中的一种。

二、行政处罚财物处理方式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有明确对办理行政案件的有关财物的不同处理。而且针对不同的性质所采取的处理方式都有明确的规定。如:

第八十八条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对已经扣押的物品,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立即解除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写明登记财物的名称、规格、数量、特征,并由占有人签名或者捺指樱必要时,可以进行拍照。

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对涉案财物应当一并作出处理。

第一百六十条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查获的下列物品应当依法予以收缴:

(一)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

(二)赌具和赌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器具;

(四)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票证、印章等;

(五)倒卖的有价票证;

(六)直接用于实施违法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

(七)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收缴的非法财物。

前款第六项所列的工具,除非有证据表明属于他人合法所有,可以直接认定为违法行为人本人所有。

违法所得的财物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没收。

多名违法行为人共同实施违法行为,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无法分清所有人的,作为共同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予以处理。

第一百六十一条

收缴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但是,违禁品,吸食、注射毒品的器具以及非法财物价值在五百元以下且当事人对财物价值无异议的,公安派出所可以收缴。

追缴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但是,追缴违法所得的财物应当退还被侵害人的,公安派出所可以追缴。

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对收缴和追缴的财物,经原决定机关负责人批准,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一)属于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的合法财物,应当及时返还;

(二)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或者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三)违禁品、没有价值的物品,或者价值轻微,无法变卖或者拍卖的物品,统一登记造册后予以销毁;

(四)对无法变卖或者拍卖的危险物品,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组织销毁或者交有关厂家回收。

第一百六十三条

对应当退还原主的财物,通知原主在六个月内来领取;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在通知原主或者公告后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按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或者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遇有特殊情况的,可酌情延期处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22: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行政处罚查封扣押物品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规定了行政处罚没收的财物处理方式,要根据财物的不同性质,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收缴和追缴的财物,经原决定机关负责人批准,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一)属于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的合法财物,应当及时返还;(二)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或者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三)违禁品、没有价值的物品,或者价值轻微,无法变卖或者拍卖的物品,统一登记造册后予以销毁;(四)对无法变卖或者拍卖的危险物品,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组织销毁或者交有关厂家回收。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对应当退还原主的财物,通知原主在六个月内来领取;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在通知原主或者公告后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按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或者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遇有特殊情况的,可酌情延期处理,延长
    2023-03-03
    189人看过
  • 行政处罚证据不足的处理方式
    行政处罚证据不足,不予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因此,在行政处罚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行政机关不应对公民予以处罚。行政处罚做出错误决定的处理方式是什么?《行政处罚决定书》一经宣布,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变更、撤销或随意停止执行。我们在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行政相对人之前发现制作有错误时,应当及时重新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得将涂改、改写过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接送达给行政相对人。涂改、改写过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无效的文书,行政相对人可以拒不执行。如果我们在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行政相对人之后,又发现确有错误时,该怎么处理。这就涉及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纠错机制问题。根据《行政处罚法》第54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
    2023-08-01
    245人看过
  • 环境纠纷的行政处理有哪些方式?
    据我国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实践,环境纠纷的行政性处理主要有行政调解和行政裁决两种方式。法律依据《环境保护法》第41条第2款和《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环境保护法》第41条第2款规定: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1.环境行政调解处理。是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对环境污染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进行调解处理的程序。环境行政调解处理既不是必经程序,也不是最终程序。环境民事纠纷当事人对行政调解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经过行政调解处理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环境行政调解处理决定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对调解处理决定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2023-06-28
    235人看过
  • 行政处罚有哪些方式,具体是什么?
    行政处罚的方式:1、警诫罚,如给予违法行为人批评、警告、通报等;2、财产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3、行为罚,如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暂停或取消从业资格等;4、人身罚,如行政拘留等。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一、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什么?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8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1、警告:它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2、罚款:它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
    2023-06-22
    220人看过
  • 行政机关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方式有哪些?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内,按照民事诉讼的送达方式送达。主要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和公告送达。其中较常见的是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和邮寄送达。一、传票送达的方式有哪些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传票送达的方式有:1、直接送达:由法院的审判人员和书记员或司法警察将送达的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本人、代理人或同住成年家属(对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或专司收件的人)的送达方式。2、委托送达:法院直接送达有困难,委托其它法院代为送达的送达方式。它是直接送达的补充。严格意义上讲委托送达不是一种独立的送达方式,它只是法院相互之间的协助行为而已。3、邮寄送达:法院送达人员将应送达的诉讼材料通过邮寄方式交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4、留置送达:受送达人对法院直接送达的诉讼文书拒绝签收,送达人在邀请相关组织的人员到场后,由相关人员见证将诉讼文书留置在受送达人
    2023-04-11
    146人看过
  • 交警行政处罚的处置方式
    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交通警察对于当场发现的违法行为,认为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口头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依据,向违法行为人提出口头警告,纠正违法行为后放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确定适用口头警告的具体范围和实施办法。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对违法行为人处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适用一般程序。不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现场交通警察应当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并制作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交警行政处罚记入个人档案吗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会记入个人档案,并且不能消除。(一)单位档案。记录一个单位成立以来的发展情况,包括办公楼、设备设施等资产和机构设置以及人员配备情况。(二)个人
    2023-07-06
    459人看过
  • 行政处罚程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处理方式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有四个程序。具体如下:1、立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查处违法行为;2、调查取证。立案后,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并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检查;3、核审;4、决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部门会根据调查的具体内容进行确认是否是属于行政处罚决定。最后在一层一层地向上级确定惩罚标准,决定判定处罚多少金额。工商行政处罚力度不是很大,但涉及内容如果很严重就会判定严重。检察机关采取拘传、传唤的条件和程序有哪些拘传的概念拘传,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未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方法。拘传是刑事强制措施中最轻微的一种。拘传的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由于拘传对人身自由限
    2023-07-17
    288人看过
  • 行政制裁有哪几种处罚方式?
    一、行政制裁有哪几种处罚方式?行政制裁的处罚方式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和劳动教养三种,具体如下:1、行政处罚是特定的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规的公民或法人实施的一种强制性措施,是对有轻微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公民或法人的一种制裁。2、行政处分是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对有违法失职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或所属人员所实施的一种惩戒措施。在中国,行政处分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开除、留用察看等。3、劳动教养是中国对违法但不宜追究刑事责任的有劳动能力的人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一种措施。二、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哪些1、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
    2023-06-02
    53人看过
  • 企业税收返还的财税处理有哪些
    一、流转税返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减免、返还流转税并入企业利润征收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4]74号)规定:对企业减免及返还流转税(含即征即退、先征后退,下同)除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指定用途的项目外,都应并入企业利润,征收所得税,对直接减免或即征即退的,应并入当年利润;对先征后退或先征后返还的,应并入实际收到退税或返还税款年度的利润。二、税收返还的会计处理(一)税收返还会计处理的原则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减免和返还流转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5]6号,以下简称《通知》),与《规定》中关于流转税返还会计处理的规定精神基本相同:1.企业收到退税、税款返还等款项,记帐原则是“从哪即来,还回到哪里去”,比如收到的营业税、所得税,以及生产企业的收到先征返还的消费税,均应记回原计税时所在的损益科目,委托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的生产企业收到退税时,也应记入计税时挂
    2023-05-04
    223人看过
  • 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行政机关受理行政许可申请要依法予以审查并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处理:(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2023-06-06
    281人看过
  • 2023公司法中规定的行政处罚方式有哪些
    公司法中规定的行政处罚方式有哪些主要包括七个大类,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从轻到重首先是对行为人的口头或书面警告,其次是对公司法人或责任人给予罚款处理,还有没收非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暂扣或吊销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同时,对不同层级的法规可以设立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具体如下所述:行政处罚,是行政处罚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相对人的具体惩戒制裁手段。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1、警告,一般只适用于情节轻微、未构成危害后果的行政违法行为。警告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予以训诫的法律制裁,既可口头进行,也可以书面形式作出。2、罚款,是行政机关强迫违法相对人承担金钱给付的义务,在一定期限内交纳一定数额金钱的法律制裁。罚款必须全部上缴国库。罚款程度必须与违法情节和违法相对人的经济状况相适应。3
    2023-06-12
    199人看过
  • 经营者可能承担的行政处罚方式有哪些
    1、责令改正。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责令违法行为人停止和纠正违法行为,以恢复原状,维持法定的秩序或者状态,具有事后救济性。2、警告。有关行政部门对实施了违法行为的经营者作出的书面谴责和训诫。3、没收违法所得。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将违法经营者取得的违法所得财物,运用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强制措施,对其违法所得财物的所有权予以强制性剥夺的处罚方式。4、罚款。对违法经营者的一种经济上的处罚,有关行政部门强制违法经营者承担一定的金钱给付义务。5、责令停业整顿。有关行政部门强制要求违法经营者停止生产经营的行政处罚。6、吊销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做出的一种行政处罚。它属于工商执法中的一项惩罚条款,只有企业或商铺触及到某些不合工商规定时,工商部才会执行吊销营业执照。律师补充:经营者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经营者有下列情
    2023-05-06
    147人看过
  • 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十条【处罚种类】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环境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一)警告;(二)罚款;(三)责令停产整顿;(四)责令停产、停业、关闭;(五)暂扣、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件;(六)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七)行政拘留;(八)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种类。第十一条【责令改正与连续违法认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及时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行政命令。责令改正期限届满,当事人未按要求改正,违法行为仍处于继续或者连续状态的,可以认定为新的环境违法行为。第十二条【责令改正形式】根据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行政命令的具体形式有:(一)责令停止建设;(二)责令停止试生产;(三)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四)责令限期建设配套设施;(五)责令重新安装使用;(六)责令限期拆除;(七)责令停止
    2023-02-20
    142人看过
  • 行政处罚都有什么方式
    行政处罚的方式有:1、警诫罚,如给予违法行为人批评、警告、通报等;2、财产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3、行为罚,如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暂停或取消从业资格等;4、人身罚,如行政拘留等。我国刑法对行政处罚都有哪些问题不准确,刑法只规定刑事处罚,不规定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有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与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行政处罚规定在行政处罚法,具体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等等。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023-07-26
    147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行政处理行政处罚流程有哪些,有哪些方式?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0-31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徼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徼纳罚款。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 行政处罚行政处罚财物处理方法是怎样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1-07-02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有明确对办理行政案件的有关财物的不同处理。而且针对不同的性质所采取的处理方式都有明确的规定。如:第八十八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对已经扣押的物品,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立即解除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写明登记财物的名称、规格、数量、特征,并由占
    • 对行政复议处理的方式有哪些处理方式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0-01
      1、采取书面审查方法。 2、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3、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二条对行政复议处理的方式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 行政处罚开除的形式和方法还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1
      行政处罚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也就是具体行政复议案件由哪个行政机关管辖,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一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 财政部的行政处罚罚没款返还有什么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0-01
      财政部规定行政处罚罚没款返还需要在三天内执行,对于任何的罚没款,一旦被要求支付,公民就必须要在行政机关规定的时间之内,缴纳所有的罚金,并且该罚没款是不会被退回的,若是处罚有误,那么受到行政处罚的公民可以提出异议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