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年以后,案子是否还能继续执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8 11:25:09 297 人看过

案件已经过了十几年,不存在中止或者中断情形的,不再执行。法律明确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超过两年的,不再执行,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后,已经过去十几年,并且不存在任何中止或者中断的,人民法院不再对案件进行执行,如果存在中止或者中断情形的,还可以依据相应的规定申请执行。

案子结案后还能翻案吗

已经结案的,如果符合法定情形,可以翻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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