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征收与国有土地征收的区别包括补偿标准不同和权利人救济渠道不同,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是按照重置成本的方式进行补偿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按照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场价进行补偿。
一、集体土地征收与国有土地征收有什么区别
集体土地征收与国有土地征收的区别:
1.补偿标准不同。
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一般采取重置成本进行补偿,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则采取由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2.权利人救济渠道不同。
集体土地征收时,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采取裁决的方式解决补偿纠纷。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集体土地的特性
1.综合性
集体土地也是由气候、水文、土壤、地形、地质、生物及人类活动的结果所构成的综合体。土地的各组成部分紧密结合,相互影响,协同进化,互为因果,人类不可能改变一种组成要素而使得其他要素保持不变。例如,砍伐森林,不仅会直接改变林木和植物的生长状态,也会引起土壤、水分、动植物及气候变化。
2.生产性
集体土地也具有一定的生产力,可以生产出人类需要的某种植物产品和动物产品。
3.竞争性
土地面积的有限性及位置的固定性,导致人们对集体土地的竞争行为。一方面要发展经济,进行城市建设,要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就要占用土地资源,由于城市的土地资源紧张,城市在扩大的过程中就要占用集体土地;另一方面,要发展农业,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而集体土地面积在不断减少,耕地被占用。这对集体土地而言,导致了竞争的行为。
三、集体土地怎么进行转让
根据土地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转让。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当符合土地规划并且依法取得建设集体土地的企业,因破产或兼并等情形致使集体土地使用权依照法律规定发生转移的都是可以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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