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汽车与出租车相撞,乘客受伤,责任未定,各自承担50%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7 10:54:13 222 人看过

公共汽车与出租车相撞,造成公交乘客温女士在车厢内受伤,由于不能确定事故发生的原因,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终审判令公交公司和出租车公司各承担温女士50%的医疗费。

2006年1月15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友谊宾馆东门北侧断口,温女士乘坐的公交车由北向南行驶,出租车刘某驾驶的出租车由北向南行驶,大客车左前角与出租车右前侧接触,造成温女士在车厢内受伤,两车损坏。事故发生后双方均未在现场报警且未保护现场,当事双方对事故事实叙述也不一致,交通管理局无法确定事故发生的原因。后来温女士到北京市海淀医院住院治疗,经法医鉴定,温女士右胫腓骨骨折,伤残赔偿指数为10%.2007年4月法院关于温女士的前期损失作出生效判决,判令出租车公司与公交公司对事故中造成温女士的身体损害后果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温女士不承担责任,温女士二次手术费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解决。

2008年7月,温女士做了第二次手术即行右胫骨骨折内固定取出术,休假一个月,并再次提起诉讼。出租车公司经法院司法专邮送达诉讼文书及开庭传票结果被退回,退回的理由为拒收,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视为已经送达。法院缺席判决公交公司和出租车各负担一半。判决后出租车公司以程序不合法及温女士的损失应当由公交公司全部承担为由,请求一中院二审改判。

一中院认为,出租车公司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应诉,视为放弃了答辩和质证的权利,一审法院缺席判决并无不当。关于第一次手术的费用,法院的生效判决已认定出租车公司与公交公司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而本案是解决温女士二次手术的损害赔偿问题,故仍应由出租车公司与公交公司各负担50%。

出租车、公共汽车等运输工具在运输过程中是否可以绕行?

承运人运输时都要按照一定的运输路线进行运输。承运人首先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运输路线进行运输,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承运人应当按通常的运输路线进行运输,不得无故绕行。例如铁路承运人要将旅客从北京运到上海,那么进行运输的通常运输路线应当是经过京沪线到达上海,如果承运人将旅客经过京广线运到广州,然后再从广州运到上海,铁路承运人就是故意绕行。出租车、公共汽车等运输工具故意绕行的,旅客或者托运人有权拒付因为绕行而多出的运费,可以向运输主管部门投诉和举报,还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该司机或其所在的运输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但有些情况下,承运人进行合理的绕行是准许的,不按违约处理。这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由于运输合同中列明的一些具体的事由出现而发生的绕行。例如合同中明确约定,在出现风暴的情况下,航空承运人可以绕行。二、符合法律规定的绕行。例如海商法规定,船舶在海上为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财产而发生的绕航或者其他合理绕航。三、运输中遇到危险,为了运输工具、旅客或者货物的安全,承运人可不按通常的运输路线运输,而进行绕行。即使这种危险是承运人没有做到谨慎处理使运输工具处于适运的状态所致,这种绕行也是合理的。四、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承运人不能按照通常的运输路线进行运输而合理绕行。例如海船在航行中遇到了风暴,不得不绕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21: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公交车出故障急刹车乘客受伤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公交司机和公交公司共同承担责任。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消费者乘坐公交车,公交公司和驾驶员作为承运人,有义务将消费者安全运输至目的地。因公交车刹车引发意外的情况很普遍,在此类案件中,司机和公交公司不一定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乘客是否存在重大过失、刹车行为是车辆故障还是司机操作等,都会对最终的责任划分产生影响。对于司机在职务行为中因失误或过错造成的损失,公交公司虽然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依法进行合理的追偿。《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
    2023-06-13
    193人看过
  • 乘客坐车期间受伤谁承担赔偿责任
    刘某甲于2016年2月24日搭乘被告刘某乙所驾驶的大型普通客车,在坐车期间被告刘某乙驾驶的大型普通客车与杨某某(因此次事故去世)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致使刘某甲受伤,刘某甲故将被告刘某乙、杨某某的家属及两台车的保险公司、客运公司、杨某某所驾驶车辆的所有权人董某某起诉至法院。近日,湘阴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原告刘某甲因此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由被告中华联合财险长沙分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内赔付108782,被告人民财险岳阳分公司赔付6207元,死者杨某某的家属赔偿3772元。2016年2月24日13时许,杨某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沿望城区省道102长湘公路由北往南行驶,行驶至望城区丁字镇国土所路段时,遇被告刘某乙驾驶的大型普通客车沿望城区长湘公路由南往北行驶至此,小型普通客车与大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杨某某宏当场死亡、大型普通客车车上8名乘客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原告刘某甲被立
    2023-06-05
    463人看过
  • 乘客在公共车辆中受伤由谁承担责任?
    乘客搭乘各种公交车辆,与公交公司之间就形成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法律上称之为旅客运输合同。公交车辆上的驾驶员、售票员代表公交公司进行工作,乘客则凭公交公司(售票员)发售的车票乘车。从乘客上车时起,至乘客离开公交车辆时止,乘客与公交公司之间存在着权利义务关系,受到法律的约束和保护。乘客的主要义务是依照标准交付票价,公交公司的主要义务是将乘客及其随身携带的物品送达确定的地点(路站)和对乘客的人身及其携带物品的安全负责。当车辆行驶中,乘客遭受伤害或者死亡,以及乘客随身携带的物品受到毁损、灭失时,公交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能免除公交公司的赔偿责任。一是因不可抗力,即人们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是乘客本人的责任,例如自己疏忽、物品放置不妥等。公交车辆突然刹车,其原因大多是路人不顾交通规则乱穿马路,或车辆违章超速行驶,这些都不属于不可抗力。此外,当公共汽车突然刹车
    2023-05-10
    188人看过
  • 出租车乘客开车门撞晕骑车人赔偿责任谁来担?
    [案例]2009年5月9日,陈女士骑电动车途经某路段时,忽然在她前边不远处停下一辆出租车,躲闪不及的陈女士迎面撞到乘客李磊(化名)打开的车门上,当场摔倒在地,头部受伤的陈女士几乎晕倒,后陈女士被送往医院治疗。事故发生后,乘客李磊等二人主动协助就医,并垫付现金1000元,随后又及时的探望和多次打电话慰问伤情。陈女士治愈出院后,多次找到出租车司机张钾(化名)协商赔偿遭到拒绝,于是,陈女士将司机张钾告上法庭。庭审中,陈女士诉称,我是正常行驶,而被告张钾驾驶的出租车违法停车,导致乘客李磊打开右后门时,与我相撞,造成交通事故,致使原告头部受伤,司机张钾应该负全部责任。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健康权,对原告人身、精神和财产造成了损失,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566.3元。依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被告张钾负事故主要责任,李磊开门时未确保安全,负次要责任,故被告张钾应对原告承担相应的
    2023-04-26
    375人看过
  • 乘坐的出租车与他人车辆相撞受伤乘客如何维权
    一、乘坐的出租车与他人车辆相撞受伤乘客如何维权1、乘客乘坐出租车后,与出租车公司形成是运输合同关系,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乘客受伤的,乘客可以要求出租车公司赔偿。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责任竞合】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第八百二十三条【旅客人身伤亡责任】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二、交通事故全责的情形有哪些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
    2023-04-20
    203人看过
  • 客车对撞乘客受伤汽运公司应当赔偿
    两辆同属一家汽运公司客车,因驾驶员操作出现重大失误,两车会车时强烈对撞,一驾驶员死亡,多名乘客受伤。3月17日,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翔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许为敢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161035.69人民币元。案情原告许某诉称,2009年11月5日,原告乘坐被告汽运公司所有的苏NM1245中型普通客车,在泗洪县山河路与同属被告的苏NM1239客车相撞,致乘坐在公交车上的原告等多人受伤。泗洪县交警大队认定,乘车人无责任。原告伤后在泗洪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24天。现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汽运公司赔偿原告医药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合计161035.69元。被告汽运公司辩称:1、汽运公司与肇事车辆只是挂靠关系,与原告之间不存在运输合同的关系,肇事车辆实际车主应为刘新、张同彦、夏东亮、孙付春,原告应向该四人主张权利
    2023-04-11
    486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出租车乘客受伤责任认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2
      交警对事故的认定,只是针对出租车是否违章,是否违法。所以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也是对车而言的。但是,对你乘客的损失,由另外的方式处理。谁是违章的,他应负全责的话。那他除了对双方车辆赔偿所有损失以外,还需要对你(乘客)赔偿所有损失。当然,这个损失会由保险公司来处理的。出租车应该保得有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座险。如果你的医疗费,误工费等等,在保险公司的赔付范围内(一般乘座险赔付为3-5万),你是可以全部得到的,
    • 出租车和乘客轻微撞伤承担哪些责任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8
      赔偿参考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
    • 出租车乘客受伤出租车公司有责任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10
      首先,可以申请工伤的认定,工伤认定一般在工伤发生后30日内由有人单位提出,如果用人单位不提出,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可以在工伤发生1年内提出,受理的部门是劳动局(内专设工伤认定的部门) 其次,至于对于乘客的伤害,司机的行为可以认定为职务行为,至于赔偿,出租公司应给予赔偿,如果雇员存在故意或是重大过失,可以被追偿 再次,至于保险问题,要看与出租公司签订合同是如何规定的,就单车辆而言,交强险满足车辆需求
    • 女子出租车被撞乘客受伤谁担责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7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如果汽车颠簸是致该女子流产的原因,那是由于路况的问题、自身身体不强引起的,而并非司机操作不当,故该责任由该女子自已承担。如果司机在驾驶时,操作不当,那么客运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 出租车乘客撞人由出租车责任如何赔偿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27
      首先,因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