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仓储合同纠纷的规定是:
1、仓储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2、仓储合同纠纷是指在设立合同到合同终止这一段时间内,涉及合同所产生的相关纠纷的总称;
3、仓储合同纠纷的其他规定。
仓储合同纠纷保管人违约责任有哪些?
1、存货人没有按合同的约定对仓储物进行必要的包装或该包装不符合约定要求,造成仓储物的毁损、灭失,自行承担责任,并由此承担给仓储保管人造成的损失。
2、存货人没有按合同约定的仓储物的性质交付仓储物,或者超过储存期,造成仓储物的毁损、灭失,自行承担责任。
3、危险有害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存货人未按合同约定而造成损失,自行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仓储人造成的损失。
4、逾期储存,承担加收费用的责任。
5、储存期满不提取仓储物,经催告后仍不提取,仓储人承担由此提存仓储物的违约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九百零四条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第九百零六条
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的,存货人应当说明该物品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
第九百零七条
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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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消除继续合同的未来效力。合同终止有以下几点: 1、债务已按约定履行; 2、解除合同;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属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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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纠纷时合同纠纷的处理标准有哪些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10仓储合同中的纠纷预防注意事项有: 1、当事人在订立仓储合同前应当认真审查双方是否具有订立仓储合同的资格; 2、当事人在订立仓储合同时,应当特别注意仓储物品种、数量、质量等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否具体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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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具体都有哪些?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4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33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以及我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7条规定,“下列海事诉讼,由本条规定的海事法院专属管辖:…(一)因沿海港口作业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因此,青岛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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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纠纷有哪些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7(一)在发生仓储合同争议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先进行友好协商,争取达成双方比较满意的协议。 (二)如果合同双方达不成协议,则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调解。 (三)如果双方协商或经过工商行政部门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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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有哪些具体条款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9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有: 1、保管人与存货人身份信息。 2、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储存场所。 3、储存期限。 4、仓储费。 5、违约责任。 6、争议的解决条款等。 7、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九百零四条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第九百零九条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名或者盖章。仓单包括下列事项: (一)存货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