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成交火爆、房价不断上扬的同时,房地产类消费投诉数量也大幅回升。中新网房产频道特在一年一度的3月15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邀请资深律师陈海阳点评四类房产交易陷阱案例,希望帮助大家在置业中避免类似纠纷发生,减少损失。
陷阱一:一房二卖
2008年8月,李某与陆某签订房产转让合同,以138万元的价格购买了陆某的一套房屋。李某支付了138万元房款,拿到房屋钥匙后搬住其中,但并未办理过户手续。一天,突然有人拿她房子的产权证明,让李某搬出。因为陆某以更高的价格将房子卖给了他人。为此,李某提起诉讼,请求解除查封,判令陆某办理过户手续。法院审理后以不动产买卖的完成标志是办理过户手续为由,驳回了李某的请求。
律师点评:不动产买卖以办理过户手续为完成标志,在房价飞速上涨的时代,买卖房屋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否则发生上述案例中的情况,买方是无权主张房子的所有权的,只能通过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来挽回损失了。
陷阱二:集体土地建房出售
赵先生用较低的价格购买了位于郊区的一处房屋。他是看到出售商品房的广告之后,认为此地今后会发展为市区而提前购买的。在交完房款之后,他要求开发商提供他办理产权证明所需要的一切手续,但开发商却什么也拿不出来。因土地使用权是集体土地,所以他的房子根本无法办理产权证明。
律师点评:随着市区房价的不断飙高,以及市区不断地向郊区扩展,许多购房者逐渐将关注到市区周边价格较低的房子上。但城市周边的土地为集体土地,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原则上讲只能是本地人购买,“外人”购买这类房屋是办不了产权的。
陷阱三:城市联建房当商品房卖
林先生以比较低廉的价格购买了某小区的一套房屋,当时签订的合同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当时开发单位许诺,过1年后给所有住户统一办理房屋产权证,可是过了几年都没有消息。于是他找到了开发单位,开发单位的人告诉他这是单位集资房,他作为非本单位人员无法得到产权证。
律师点评:由于历史原因,不少企事业单位或多或少都拥有国家行政划拨的土地,有些房地产开发商与这些单位联合建房,建成后将多余的房屋卖给单位职工以外的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联建住宅必须由本单位自用或职工投资购买居住,不准出售给外单位,更不能当商品房出售。如开发公司欲出售此类房屋,则需要先补交地价款并补办有关手续。卖房人在购买此类房屋时,首先要弄清是否给国家交了土地出让金,有无土地出让证、开工建设许可证、销售许可证及有关售房手续是否齐全;其次,要弄清产权归属。
陷阱四:商品房原是“临建房”
一位个体工商户,在开发区购买了一套数百平方米的门市房,总价值近100万元。然而过了不到3年,他被有关部门告知搬家,因为土地要被政府征用,他新买的房子将被拆掉。原来他买的房子不是什么商品房,而是临时建设用房。他急忙去找开发商,谁知开发商早已人去楼空。
律师点评:所谓“临建房”是在取得临时土地使用权后在上面建设的房屋。按《规划法》中的规定,临时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为2年,到期必须重新申报。政府可无条件征用该土地,在征用时上面的建筑必须无条件被拆除。很多不法开发商在取得土地临时使用权后在上面建筑房屋,然后以商品房的名义出售,使不少消费者蒙受了巨大的损失。此类开发商通常都是在房屋销售之后就会消失,等消费者反应过来后讨债无门。因此,消费者购房时一定要注意开发商的土地产权。
房产交易陷阱多购房维权有学问
房屋作为价值较高的不动产,很多人倾其毕生积蓄购买,因此买房丝毫马虎不得。但现实中,人们往往只关心房屋价格的高低,而忽略了交易过程中的许多细节问题,最后成了大麻烦。
李某曾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了某开发公司的一套商品房,首付20万元,双方签订了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开发公司告知李某因其贷款条件不符合银行贷款要求,要求补交剩余房款,否则解除合同。面对这样的情况,购房者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律师认为,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因购房者众多,为了提高效率,开发公司会要求购房人将身份证明、收入证明等材料交给开发公司,由开发公司统一将材料提供给银行逐一审核,银行根据审核结果确定最终发放贷款对象及贷款金额。确定放款之后,购房人作为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很多购房人误认为,既然将贷款材料交给开发公司,那么办理贷款手续是由开发公司负责,如果贷款审批未通过,则开发公司应承担责任。其实,购房者作为借款方,承担着提供资料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主要义务,开发公司只负有协助购房人办理贷款手续的义务。
在此律师也提醒广大购房人,选择按揭贷款购房之前要对自身的收入、资信状况以及贷款额度有充分的认知,避免盲目选择按揭贷款方式购房。
不久前,胡某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了高某的一处房屋,胡某在对房屋进行了实地查验之后,支付了部分房款。后胡某多次要求高某协助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高某均以各种理由进行拖延。后查实该房屋已经抵押给第三人。
律师认为,二手房不同于一手房买卖,购房人需要调查核实的情况须更加充分:
1、一定要到房管部门查询房屋档案。
2、仔细查验房屋质量及周边环境、市政配套等直接决定购房人入住之后生活品质的实际环节。特别是学区房,一定要考察好要买的房子是否在学校招生范围内。
3、房屋买卖过程发生的税、费,一定要咨询清楚,特别是房产证不满五年的以及出卖人有多套住房的,适用的税率非常高。双方应当就买卖中涉及的各项税、费由谁承担约定清楚,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4、查询卖方有无拖欠水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等各项费用,避免交易中出现不必要的争端。此外还包括户籍迁出等问题。
5、为了保证房屋顺利过户、交付,购房人可以在付款方式上加一把安全锁。经调查核实,买方对房屋比较认可后,双方要尽快到房管局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真正完成过户后再支付剩余房款。
-
钱花了房子没买到律师点评四大交易陷阱
179人看过
-
房产交易需警防六大陷阱
138人看过
-
二手房交易陷阱之产权陷阱怎么做
214人看过
-
识破房产中介交易陷阱
415人看过
-
房产交易中的陷阱及对策
399人看过
-
专家点评保单陷阱
217人看过
房产交易是指房产所有权人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他人的过程,通常包括买卖、赠与、交换等多种方式。 在房产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需要签订合同,确定交易价格、交易方式、交易时间等事项,并办理相关手续。房产交易涉及到产权登记、税费缴纳、资金监管、过户手续... 更多>
-
房产买卖中介常见的四大陷阱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30关于你的第一个问题:房屋的价款总额是多少?违约责任约定是合理的,但是注意不能和定金罚则同时运用。定金问题要根据合同标的额来确定是否合理。 第二个问题:中介费一般按约定处理,或看一下与中介的约定。 第三个问题:卖方不具备赔偿能力是不能作为免责事由的。 第四个问题:这个要看具体的法律条文了,一般法院在判决文书中会说明,超过规定期限就得要强制执行。 第五个问题得结合你的案情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第六
-
二手房交易都是怎样避免产权交易陷阱的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6避免二手房交易产权陷阱的方法有:查明房产证及相应身份证件是否一致,到工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房产是否合法,同时可以携带房产证复印件和售房者身份证复印件到档案局查档进行产权调查。
-
二手房应该如何避免交易陷阱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07买二手房的交易陷阱的避免方法如下: 1、明确交房时间; 2、对于交易中的细节必须在合同中标准; 3、对于所有权的真实性一定核实; 4、买卖双方在合同约定时最好清楚标明各方的责任义务; 5、合同中约定出售房屋的面积应以现在的产权证上注明的为准,其他面积不计在内; 6、在购房合同签订过程中,必须注意付款方式的一个个环节。
-
买房需要警惕哪些陷阱买房须知道的六大陷阱以及应注意的陷阱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27对于普通购房者或刚需族而言,买房就相当于几年、十几年甚至半辈子辛苦积攒的财富,因此买房的时候大家都会特别当心,但如果不注意以下6大陷阱,如果没有提防这以下买房陷阱,期待”则可能变成失望,让你多年的积蓄打了水漂。陷阱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夸大吹嘘眼见为实,耳听为虚。开发商在宣传中最爱用尊享人生”奢华园林”幼稚配套”这些词来吸引消费者。然而,可能在收房时才发现,所谓的奢华园林,还只是小树苗、小土坡,所谓的
-
买房子要注意什么陷阱买房者应注意哪些交易环节的常见陷阱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9人生遇到两件事人多富裕都变穷!那就是买房还有孩子的教育费!千辛万苦确定要砸钱买房了,以下这些真得小心翼翼按部就班,一步一步来,不然吃的可是大亏!买房新手看过来!签合同不注意这些,真得吃大亏!首先确定开发商是否具备开发的资格,以及开发许可证,是否有验收合格证明。当然警惕以下七个陷阱:均价——房展会上消费者往往会被较低的均价吸引,可自己看中的房子,户型朝向都比较一般,也比均价高出许多。原来开发商打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