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工地工人意外死亡谁的责任?
由工伤保险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合同中没有以承揽人、定作人指称双方当事人,也不影响对其法律性质的认定。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在承揽人为数人时,数个承揽人即为共同承揽人,如无相反约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负连带清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关键是看乙方和甲方之间,能不能成立承揽关系。若乙方是承揽人(相应地,甲方是定做人),则乙方将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
二、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建筑工地工人意外死亡的情况下,应当对相关原因进行调查取证,如果是属于工作期间意外死亡的,则属于工伤事故,则是肯定按照工伤赔偿的标准来进行赔偿的,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意外保险的,则由工地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承揽合同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n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
建筑工地一人死亡总包单位责任怎么归责
157人看过
-
建筑工地建筑员死亡赔偿方案
268人看过
-
工地意外死亡责任归属分析研究
158人看过
-
意外死亡谁来承担责任
495人看过
-
保险公司应该赔偿建筑工人的意外死亡吗
141人看过
-
施工工地2人死亡的安全责任由谁承担
324人看过
-
建筑工人在工地上死亡工地有责任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3-07-27根据刑法第134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而情节特别恶劣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特别恶劣,是指造成伤亡的人数较多,或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或者在社会上造成极为恶劣影响的等。
-
建筑工地自然灾害死亡责任谁承担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141、如果是雇佣关系,雇主对雇员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是加工承揽关系,承揽方在完成承揽工作期间造成自身损害或他人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初步判断属于加工承担关系,可以不用承担责任。 4、不论何种情况,被告肯定是你单位而不是你个人,建议不要个人承担,以免承担可能的法律风险。
-
-
建筑工地有病死亡责任划分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30老板一般承担30%的责任,之前朋友--工地工人不小心施工把眼睛弄瞎了,最后打官司 各有责任,老板承担了30%,包工头承担30%,工人自己承担40%
-
建筑工地死人刑事责任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1工地安全事故赔偿标准 雇佣方为伤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工伤保险责任处理 伤者与雇佣方存在劳动关系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事故发生后,应尽快申请认定工伤(单位30日内,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1年内),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主要的偿付责任。 同时,雇佣方也应按照规定承担伤者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部分等级伤残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