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女方户口迁移是否需要提供什么证明
离婚后女方户口迁移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落户申请;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落户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证明;
5.离婚证原件、复印件。
派出所审查材料没问题后,带着材料去公安局办理,办理完成后带着准迁证、户口页、身份证去户籍所在地办理迁移证。之后带着准迁证、迁移证、落户申请、身份证落户即可。
二、我国户口迁移大致需要多长时间
户口迁移需要一个星期左右,户口迁移,除根据国家规定凭有关证明即可由公安派出所或乡、镇人民政府直接办理户口迁出、迁入登记手续外,其他户口迁移,须依照下列程序:
1.申请人应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书,并按要求填写入户申请表,出具有关的入户证明材料,包括医院证明、单位证明、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证明等,由派出所进行调查核实后填写入户审批表上报县、市公安局审批。
2.户口迁移实行分级审批。市、县公安局负责审批由农村迁入城镇,由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的户口,市区的公安分局负责审批由集镇的非农业人口迁入城市和县城的户口。
三、户口迁移需要本人亲自办理吗
户口迁移证不是一定需要本人办理,也可以由户主办理。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n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n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迁移户口收入证明需要提供吗?
78人看过
-
离婚后是否需要迁移户口?再婚后又是否需要迁移户口?
422人看过
-
2019年离婚后,户口迁移需要提供哪些证件?
401人看过
-
离婚后女方户口已迁走,怎么办理户口迁移证明
499人看过
-
离婚后女方要迁户口,男方不肯提供户口本怎么办?
102人看过
-
男方精神病,女方提出离婚是否需要提供证明?
273人看过
-
婚后迁移户口需要女方出生证明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1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省为例,结婚后即可办理夫妻投靠迁移户口,不需要出具证明。根据《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三、迁入登记(一)登记对象1、夫妻投靠落户:夫妻双方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登记机关,其中一方申请迁入到另一方户口(非高等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所在地(城市或城镇)落户。(二)申报迁入登记需提交的凭证材料公民申报迁入登记,按以下类别(对象)提交相应的凭证材料:1、夫妻投靠落户:夫妻双方的居民
-
怎么提供户口迁移证明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0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
-
离婚后女方户口已迁走, 怎么办理户口迁移证明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12一、离婚后双方的户口要分开,即每人一份户口本。二、携带户口簿,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将向当事人填写户口迁移证明,然后将户口从当地户籍档案中注销。三、带户口迁移证到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如,提供工作单位证明,可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
男方村证明如何为户口迁移提供证明?安徽在线咨询 2024-11-11根据一般证明格式,请提供如下关于户口不随迁的理由: 兹有本人,年龄为岁,户籍所在地为辖区路号,身份证号码为,于年月日被学院录取。由于本人户口所在地发展前景较好,集体经济比较发达,目前尚未实行户籍制度改革。因此,户口不随迁至学校,以免影响本人的集体经济利益分配及其他利益分配。毕业后,实现就业后,户口将成为单位的集体户,使用户口本时需要经过“集体户主”的同意。
-
离婚后户口迁移手续怎么办理, 离婚后户口迁移需要什么证明和材料?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09一、离婚后户口迁移手续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