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怎么样划拨到国营企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3 14:30:52 99 人看过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国有土地进行划拨的,需要县级以上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第五十六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评估时应注意什么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评估时应注意的问题有:

(一)遵守土地估价的一般原则土地使用权抵押属于二级市场行为,但划拨土地没有经过一级土地市场,因而,当它直接进入二级市场后,评估时就要充分考虑其特殊性,但必须遵守土地估价的一般原则。在进行评估时,可以先将划拨土地假设成可以在公开市场上自由转让的土地,并由此确定价格。只有在此假设前提之下,评估时才能符合替代原则、预期收入原则、最有效使用原则及供给与需求原则等。

(二)充分考虑评估中的风险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土地市场行为。由于划拨土地属于国有资产,因此进行抵押前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抵押人、抵押权人还需要与土地管理部门签定有关核定土地出让金的协议,其评估价格并不等同于土地的预期价格,而是比它低。在评估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抵押期间的风险性,以保守性评估为指导原则,在测算出预期土地价格之后,应进行一定幅度的风险系数修正,但修正幅度不宜超过20%。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评估的目的是为抵押人,或抵押权人进行抵押贷款提供价格依据,所以,评估时既要为抵押人测算出土地的有效价值,又要替抵押权人充分考虑放贷的安全性。由于在抵押人无法偿还时需对抵押物进行强制性的清偿处理,所以评估测算时还应考虑强制处置和有关费用。评估结果应该是扣除了处置费用后的价格,即评估价格等于市场预期价格减去强制处置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21: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划拨土地属于国有土地吗
    是的。在我国,土地都是国有的,国家或者是相关权力机关有权通过正规途径划归某个部门、单位、或者是个人使用,这部分土地,是属于划拨土地。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一种,是国家无偿划拨给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土地。一、划拨土地政府能收回吗可以收回。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无偿取得的或者时缴纳了补偿安置等费用之后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所限制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无偿取得了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为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二、划拨转出让什么意思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分为土地出让和土地划拨两种方式,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而土地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
    2023-06-20
    157人看过
  • 土地划拨是否能够授予国有企业土地使用权?
    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国有土地进行划拨的,需要县级以上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审批。企业改革涉及的土地使用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采取保留划拨方式处置:(一)继续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和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原土地用途不发生改变的,但改造或改组为公司制企业的除外;(二)国有企业兼并国有企业或非国有企业以及国有企业合并,兼并或合并后的企业是国有工业生产企业的;(三)在国有企业兼并、合并中,被兼并的国有企业或国有企业合并中的一方属于濒临破产的企业;(四)国有企业改造或改组为国有独资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划拨1、内涵: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即划拨土地使用权不需要使用者出钱购买土地使用权,而是经国家批准其无偿的、无年限限制的使用国有土地
    2023-07-02
    185人看过
  • 国有土地有出让和国有划拨吗?
    1、国有划拨地使用权是不能上市自由转让。2、国有出让地的使用权是可以上市自由转让。集体所有的土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买卖,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一般限定在本村村民使用,作为依法审批给村民个人建房、村办企业和农业生产等,村民个人承包地及使用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包一般用于农业生产(未经许可不得改变用途-----用于非农建设)。从上文中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买卖我们已经了解。我们能够持有的是土地使用权,而并非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买卖是一种违法行为,存在违法风险而且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对于目前存在个人私下买卖土地行为,当当事人之间引发争议的时候,法院会裁定此为无效合同。国有土地出让什么意思国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七十年;2、工业用地五十年;3、教育、科技、文化
    2023-08-05
    311人看过
  • 企业改制后国有划拨土地权属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八部委859号文件的规定,结合企业改制的实际处置情况,对于国有划拨土地处置采取以下方式:1、按照国家和当地土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改制企业占用的原主体企业的行政划拨土地,只要不改变土地用途,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含)人民政府批准,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变更用地的相关手续由有审批权限土地管理部门办理。2、对于实施主辅分离的企业改制,如果原主体企业和改制企业均使用拨用地或共同使用同一划拨用地的,根据原主体企业与改制企业双方的方案和实际用地情况,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将原划拨土地用权分割后分别确定给主体人3、需要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且不符合国家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划拨土地目录》(国土资源令第9号)的,依法办理土地出让或土地租赁手续。4、需要改变划拨土地用途的,应按照《划拨土地目录》核定,改变后的用途符合《划拨土地目录》的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不符合《划拨土地目录》的依法办理土地
    2023-06-25
    453人看过
  • 国有土地划拨转让步骤
    1、申请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2、受理和审查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就申请地块的土地用途等征询规划管理部门意见。经审查,申请地块用途符合规划,并且符合办理协议出让手续条件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地价评估,确定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额,拟订协议出让方案。3、地价评估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申请转让地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和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进行评估,估价基准期日为拟出让时点。4、确定出让金,拟订出让方案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机构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办理出让手续时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并拟订协议出让方案。
    2023-02-27
    284人看过
  • 国有土地划拨相关知识
    1、内涵: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即划拨土地使用权不需要使用者出钱购买土地使用权,而是经国家批准其无偿的、无年限限制的使用国有土地。但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者依法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2、年限: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虽然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国家应当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出让。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也可以对划拨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并可依法出让。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归国家所有,但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3、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四条的规
    2023-05-05
    155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国有划拨土地是划拨还是国营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06
      属于国有土地。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划拔方式取得的土地,没有具体的使用年限,只要地上物不灭失、国家不征用,土地使用权就存在。但划拔土地上的房屋在转让时,需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转让审批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目前,此类情况均为房改房、集资房、解困房、安置房等政策性房屋
    • 国有企业改制为改制企业的划拨土地,改制成新的国有划拨土地的条件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保留划拨用地,是指改制企业保留其占用的原主体企业的行政戈史划拨土,继续采取无偿方式使用国有土地,是国有企业改制中对国有划拨土地的置方式之一。在国有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过程,保留划拨用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改制后新设公司不改变原划拨土地用途,或需要改变用途的,应按照《划拨土地目录》进行核定,改变后的用途符合《划拨土地目录》规定的方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 2.要经改制企业所在地
    • 国有企业破产划拨的土地怎么处置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9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合法方式,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出让方式以外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都属于划拨土地使用权,国有企业使用的土地一般都属于划拨土地。当国有企业破产时,对其无偿取得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当依法进行处置。
    • 国有土地无偿划拨给私营企业后如何收回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8
      此属于土地部门的具体行政工作,建议直接咨询土地部门。
    • 企业出让国有划拨土地能收到出让金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1
      地上建筑物的补偿由企业所有土地出让金必须收归国有可以先以企业名义将划拨土地转为出让方式取得,然后再转让的方式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