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不会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1 22:01:41 244 人看过

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将不再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因为,医疗纠纷已经到了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者做出判决时,那么医疗纠纷案件已经进入了解决完成的阶段,如果在这个时候再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没有任何法律意义,而且会对法院的调解和判决结果带来负面的影响,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医学会是不会再接受鉴定申请。

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形是什么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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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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