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时需要注意查验房屋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竣工验收备案表,注意核实面积实测表,了解房屋实际面积并与合同进行核实,索要管线分布竣工图等。
一、什么情况下业主可以拒绝收房?
业主可以拒绝收房的情况:
1、房屋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2、交付时未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道路、电梯、供水、供电、燃气等基础生活设施不具备基本使用条件的;
3、擅自变更商品房的户型、朝向、结构等未通知买受人的;
4、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二、拒绝收房的条件是什么
拒绝收房的条件如下:
1、不符合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交付条件;
2、开发商未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3、房屋未通过竣工验收。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规定,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三、验收房子需要注意什么?
验房五大注意事项:
1、切记验房收房时间:验房收房通常集中在一个固定的时间段内,开发商会在正式验房收房之前向业主发出《入住通知书》;
告知业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办理收房手续,若超过规定的验房收房时间,则视为该房已经交割完毕。购房者再有任何异议,将由业主自行承担。
通常情况下,业主也不会故意错过验房收房时间,但不妨碍一些人粗心。所以这种情况,购房者还是一定要上心的。
2、搞清验房顺序:正常的验房收房顺序是先验房后签订收房合同,但有时候开发商在正式验房之前,会先让业主签署《房屋验收情况表》。
这本身就是不正常的,但经验不足或者被交房的兴奋冲昏了理智的业主乖乖照做的情况也是大有发生。
这样做,购房者验房中发现的房屋质量问题很可能会被开发商三言两语弱化,除非是非常有良知的开发商,否则收房合同都签了;
其他问题还会百分之百重视吗?购房者一定要注意验房或者收房的顺序,如果实在拗不过开发商,可以在《房屋验收情况表》中注明未验房等字样。
3、签署《商品房实测面积结算补充协议》:在房屋质量问题解决完毕之后,购房者还要对房屋实际面积进行进一步的测量,结算面积误差所产生的费用,退、补房屋尾款。
一般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面积的误差在3%以内为合理,在金钱方面是秉承多退少补的原则。
4、证件齐全才能收房:开发商交房要“三书一证一表”,即《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竣工验收备案表》。验房收房时,开发商没有这些证件,很可能是开发商为了尽快回笼资金采取的证件不齐的情况交房的一种策略。这时候购房者一定要好好验房,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很大。
5、补齐相关费用:在办理完上述手续后,由开发商开具《办理入住手续通知单》,购房者首先要拿着这个通知单在物业公司进行业主登记;
缴纳物业管理费这一项费用,除此之外,还要到相关部门缴纳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供暖费及其它费用。有各项费用缴纳完毕,你才可以真正的享受自己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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