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的违法所得怎么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30 14:00:16 324 人看过

一、刑法中的违法所得怎么认定

刑法中的违法所得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

1.违法所得的获取手段具有违法性。违法所得是行为人通过法律禁止的手段获取的,正是这个根本特征将违法所得与行为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区别开来。

2.违法所得具有经济价值。行为人通过各种违法手段获取违法所得的根本目的在于追求这些财物的经济价值,如金钱、有价证券、文物、房屋等等。

3.违法所得既包括行为人通过犯罪手段获取的财物,也包括司法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无罪后,由特定机关处理的行为人非法所得的财物。

4.违法所得只能由国家授权的特定机关通过一定程序才能认定。这里的特定机关包括两类,一是行政执法机关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对行政相对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二是司法机关对刑事案件中的违法所得依法作出的追缴或退赔的决定。

二、违法所得认定的限制

违法所得认定需要受到如下限制:

1.对犯罪违法所得收益限定在通过犯罪行为产生的直接收益,将间接收益排除出追缴范围。

2.应结合投资收益的产生原理、先前犯罪的性质以及行为方式等影响因素,对“犯罪所得投资收益”的处置进行层次性思考。对犯罪所得与投资收益的比例关系要适度考量,保持理性平衡。

三、违法所得追缴的方式

违法所得的追缴有如下两种方式:

1.主动上交。即行贿人自愿主动向监察机关上交行贿违法所得。主动上交可以提高审查调查的效率,节约办案成本,也有利于后续执行。对主动上交的,可以作为对其从宽处理的参考因素。

2.强制追缴。犯罪行为人拒绝上交违法所得、主动上交财物的价值明显低于违法所得或者主动上交后又反悔的,由相应的机关强制追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4: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共同犯罪中违法所得的认定
    共同犯罪中违法所得的认定是,犯罪分子违法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我国《刑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分子违法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这一条文中提及的刑事案件中的涉案财物有: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财物、被害人的合法财产、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罚金。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财物,可能是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或违禁品或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这两者之一,也可能都不是,如非法经营、非法行医的犯罪违法所得就是此种情况。一、共同犯罪必须具备哪些条件共同犯罪必须具备的条件有:1.犯罪主体是两个以上犯罪后应当负刑事责任的人。如果其中有的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者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参加实施犯罪行为,使犯罪主体不够两个以上犯罪后应当负刑事责任的人,则不构成共同犯罪。2.有共同故意
    2023-02-11
    451人看过
  • 刑法中的追缴违法所得
    《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本条是关于追缴违法所得,没收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的规定。本条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1.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所谓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是指犯罪分子因实施犯罪活动,而取得的全部财物,包括金钱或者物品,如盗窃得到的金钱或者物品,贪污得到的金钱或者物品等。所谓追缴,是指将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强制收归国有。如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进行追查、收缴;对于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犯罪分子已转移、隐藏的赃物追查下落,予以收缴。“责令退赔”,是指犯罪分子已将违法所得使用、挥霍或者毁坏的,也要责令其按违法所得财物的价值退赔。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公私财产,不让犯罪分子在
    2023-02-13
    430人看过
  • 刑事中追缴违法所得怎么界定
    刑事违法所得与赃款赃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是包容与被包容的关系。违法所得是刑事违法行为的产物,而赃款赃物则是犯罪的产物。因此,刑事违法所得的范围更宽。与刑事违法所得相比较,涉案款物的范围更为宽泛,包括违法所得款物及犯罪所用之款物、犯罪所持之物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款物。犯罪所用之款物是指行为人实施犯罪时所使用的财和物,包括已经供犯罪所用或将要供犯罪所用的财和物。例如:杀人犯罪中行为人所使用的凶器等。涉案款物的范围虽然相对来说更为宽泛,但与刑事违法所得并非完全是包容与被包容的关系,刑事违法所得除了违法所得款物之外,还包括支出的消极减少,而涉案款物这一概念的范围仅限于实在的“款”与“物”的范围之内。非法所得所强调的主要是来源的非法性,没有合法有效的来源,没有合法的取得依据,而违法所得所强调的则是具体的违法性,二者的区别在于“违法”概念是否明晰。通过上述对“刑事违法所得”与“赃款赃物”、“涉案款物”
    2023-02-16
    177人看过
  • 食品违法所得的认定
    (1)食品生产环节2013年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前,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由质监部门负责,一般情况下,食品生产领域中违法所得的认定采取“获利说”。其依据是国家质检总局2011年2月发布的《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该《意见》第十一条“关于“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违法收入”的计算问题”指出“本法所称违法所得是指获取的利润”。(2)食品流通环节机构改革前,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由工商部门负责,一般情况下,食品流通领域中违法所得的认定采取“获利说”。其依据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8年12月发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该《办法》第二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违法所得的基本原则是:以当事人违法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所获得的全部收入扣除当事人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适当的合理支出,为违法所得。本办法有特殊规定的除外。”(3)餐饮服务环节食品餐
    2023-03-27
    293人看过
  • 非法经营罪中“违法所得”如何认定
    一、问题由来王某于2011年3月以某信息科技公司名义,以每月6700元的租金租用办公室,并聘请多人为业务员,在没有营业执照及证券业执业许可的情况下,在电视股评节目进行广告宣传吸收客户,由业务员以打电话方式与客户达成口头协议,非法向客户提供股票信息,向客户收取服务费。截至同年5月案发,共收取客户服务费10万元。在办案过程中,对于该案中的违法所得应如何认定,出现意见分歧。据此,有关部门就非法经营罪中违法所得认定问题,向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征求意见。二、主要争议问题第一种意见认为,该案中收取的10万元服务费只是销售股票信息咨询服务的收入,即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应当为其扣减经营场所租金、广告费等经营成本后所获得的利润。第二种意见认为,该案中收取的10万元服务费就是违法所得数额,不应扣减为了犯罪继续进行而支出的经营成本。主要理由是:1.刑法中的违法所得,一般是指犯罪分子因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而取得的
    2023-02-27
    164人看过
  • 没收违法所得怎样认定
    一、没收违法所得相关的规定1、没收违法所得就是指行政机关用国家法律法规强制的一些措施将违法行为人所得的违法财物的所有权进行强制性的剥夺,是一种强制性的处罚方式。2、违法所得是按照哪个管理,那个负责的处理原则来办理的。违法所得一般是通过两种方式来产生的,一种是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这个是行政处罚的的一种,就是对行政违法行为人进行一次法定的制裁;还有一种是刑事上的途径,就是司法机关认定一种违法所得。但是这两种方式不是独立的,在一定情况下可以相互转化:行政处罚法中有相关规定:违法行为如果构成了犯罪,行政机关就需要把案件移送给司法机关,还需要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也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需要对被不起诉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是行政处分,有时候还需要没收违法行为人违法所得的财物,此外,人民检察院还应当提出检察的意见,然后再移送给有关的主管机关,有关主管机关处理以后再将处理的结果通知
    2023-04-15
    15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刑法中规定的违法所得如何认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05
      刑法违法所得的认定为: 1、获取非法所得的手段是非法的。行为人通过法律禁止的手段获得违法所得。 二、非法所得具有经济价值。 三、违法所得具有多重性和复杂性。 4、违法所得只能由国家授权的特定机关通过一定程序确定。
    • 刑事违法所得的认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5
      违法所得的获取手段具有违法性。违法所得是行为人通过法律禁止的手段获取的,正是这个根本特征将违法所得与行为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区别开来。由于违法所得的获取渠道是非法的,因此即使行为人事实上占有了金钱或财物,也不能获得法律承认的所有权,这也是对违法所得进行追缴或退赔处理的法律基础。
    • 中的违法所得如何认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3
      展开全部侵犯商业秘密罪(刑法第219条),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享有的合法权利。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
    • 违法所得怎么认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4-12
      违法所得的认定是:通过实施犯罪直接或者间接产生、获得的任何财产;违法所得已经部分或者全部转变、转化为其他财产的,转变、转化后的财产;来自违法所得转变、转化后的财产收益,或者来自已经与违法所得相混合财产中违法所得相应部分的收益,都应当认定为违法所得。 违法所得是指行政相对人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活动,即实施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或未履行法定义务的获利额。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 违法所得怎么认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08
      中的违法所得,一般是指犯罪分子因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而取得的全部财物,包括金钱和物品。在具体认定违法所得数额时,应当区分不同情况予以认定:一是司法解释作出明确规定的,应当依据司法解释予以认定。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刑事案件如何认定“违法所得数额”的批复》规定,违法所得数额是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获利的数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