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变更登记被撤销,股权转让在一般情况下是还有效力的。原股东应当继续配合新股东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再变更应当按照程序递交相应的材料:同意再次变更的股东决议或生效判决、股权转让协议书、变更登记申请书、营业执照等。
股东股权转让如何纳税计算
个人转让股权是现在市场经济中常见的经济行为,股权转让所得如何纳税往往成为很多股东关心的问题,因为很多股权涉及的金额往往比较大,交易设计不好,会多缴纳很多税。股权属于财产权一种,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股权转让应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纳税,税率是20%。
现在关键的问题是如何计算这个转让的所得额。根据国税函【2007】第24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股权转让的所得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一)对于原股东取得转让收入后,根据持股比例先清收债权、归还债务后,再对每个股东进行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股权转让总收入-原股东承担的债务总额+原股东所收回的债权总额-注册资本额-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有关税费)原股东持股比例。其中,原股东承担的债务不包括应付未付股东的利润(下同)。
(二)对于原股东取得转让收入后,根据持股比例对股权转让收入、债权债务进行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分配取得股权转让收入+原股东清收公司债权收入-原股东承担公司债务支出-原股东向公司投资成本。股权转让连带债务各方该如何纳税?以下税种都有涉及1、企业所得税
(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废止)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金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2)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8)97号,废止)的有关规定执行。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
(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已提取减值、跌价或坏帐准备的资产,如果有关准备在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转让处置有关资产而冲销的相关准备应允许作相反的纳税调整。因此,企业清算或转让子公司(或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全部股权时,被清算或被转让企业应按过去已冲销并调增应纳税所得的坏帐准备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数额,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增加未分配利润,转让人(或投资方)按享有的权益份额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的所得税处理
(4)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5)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91号)规定:
(一)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二)自2003年1月1日起,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3、契税
根据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契税;在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
4、印花税股权转让的征税问题
股权转让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转让行为应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3%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二是不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此转让应按1991年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号)文件第十条规定执行,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
(二)内资企业股权转让的所得税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18号,废止)的规定: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的分配支付额,如果超过被投资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而低于投资方的投资成本的,视为投资回收,应冲减投资成本;超过投资成本的部分,视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
股东变更登记被撤销,股权转让还有效力吗
494人看过
-
大股东隐瞒债务、股权转让被撤销
443人看过
-
股权转让被撤销过一年还有效吗
400人看过
-
公司股东股权转让可以撤销吗?
151人看过
-
公司股东股权转让可以撤销吗
325人看过
-
公司股东股权转让可以撤销吗
77人看过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更多>
-
股东变更登记被撤销,股权转让还有效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24民事主体之间的股权转让行为是否成立,应取决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与在工商部门的登记状态并无必然关联。股权转让因欠缺必要手续而未被工商部门及时变更登记,或变更登记后又被撤销,不能据此否认双方股权转让的效力。
-
股东变更登记被撤销,股权转让还有效力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2民事主体之间的股权转让行为是否成立,应取决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与在工商部门的登记状态并无必然关联。 股权转让因欠缺必要手续而未被工商部门及时变更登记,或变更登记后又被撤销,不能据此否认双方股权转让的效力。
-
股东转让股权可以撤销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3-05-23股权转让撤销应当是指撤销股权转让协议。针对撤销股权转让协议,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只有符合合同法规定情形之一的,才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注意: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
公司股东变更登记被撤销股权转让能有效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3民事主体之间的股权转让行为是否成立,应取决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与在工商部门的登记状态并无必然关联。 股权转让因欠缺必要手续而未被工商部门及时变更登记,或变更登记后又被撤销,不能据此否认双方股权转让的效力。
-
公司股东股权转让能撤销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07针对撤销股权转让协议,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只有符合合同法规定情形之一的,才可以向申请撤销。《》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