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粤港海关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机制;1997年,香港回归祖国,这一机制更加焕发活力。10年之后,记者从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得知,两地海关通过建立案件协查机制、联合执法机制、情报交换机制等,开展各种方式的联系配合,在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方面取得了累累硕果。
合作机制日趋完善
1996年,经国务院港澳办、海关总署、广东省政府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建立粤港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机制。1997年香港回归后,这一机制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粤港海关设立了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联络员,统筹、协调和办理具体的合作事务;双方开通了专门热线电话,并在深港边境口岸设立了口岸热线,及时沟通口岸情报信息;粤港海关还建立了案件协查机制,在严格遵守两地法律的前提下,积极开展跨境侵权行为的协查工作;设立了保护知识产权双边联合执法行动机制,粤港海关在特定的时间段内共同组织专门的人力,针对特定的口岸和事项实施联合执法行动,打击跨境侵权行为。
情报交换资源共享
针对长期以来粤港地区侵权行为和走私盗版光盘活动比较活跃的情况,粤港海关加强知识产权情报交流,及时提供线索,互相配合,协助对方查获要案。据统计,10年来,粤港海关共交换业务资料近千份,形成各类情报和通讯500余份,热线联系近千次,及时传递了粤港海关查获的侵权案件情况和获取的信息,为双方掌握边境侵权动态、开展边境布控查验、分享工作成果、提高口岸执法效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2004年开始,粤港海关对侵权案件月度通报制度进行了进一步完善,成效更为显著,香港海关查获的从广东口岸出境的侵权案件呈现大幅度下降的趋势。
联合执法威力巨大
自1998年开始,粤港海关每年均在深圳罗湖、皇岗、沙头角和文锦渡等粤港来往密切的关境地区开展不定期、多口岸的旨在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及其他违法活动的双边联合执法行动。据统计,迄今为止,粤港海关已举办38次联合执法行动,检查进出境车辆近万辆,检查进出境人员上万人,查获侵权违法案件超过300宗,查获了侵犯LV、Sony、Philips等商标专用权以及侵犯专利权、版权的货物、物品多批。香港海关还拘捕了多名涉案人员,有效震慑了两地侵权违法分子。2006年,粤港海关开展了针对邮件、快递渠道的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将合作口岸拓展到双方的邮递快件监管部门,行动中共查获侵权案件17宗,港方拘捕涉案人员5名。
遏制盗版成效显著
据统计,10年来粤方已经协助港方对50多宗重大跨境侵权案件开展了协查,对从香港进口或转口的光盘生产线及其配件实施了风险布控,为净化音像市场、协助香港海关打击侵权盗版,遏制盗版光盘走私活动起到了重要作用。
粤港海关2004年联合出台了加工委托书快速验证机制,以遏制在香港利用内地虚假加工委托书生产并走私光盘的情况。据统计,机制出台的2004年,广东海关查获的万张以上走私光盘案件数量较2003年下降了62.16%;查获的走私光盘数量同比下降了79.53%。而2006年,广东海关查获的重大光盘走私案件走私光盘数量仅有195万张,与2003年查获的7098万张相比,更是下降了97%。香港海关根据粤方对港方在2004年5月提供的27份加工委托书的协查结果,在2005年初成功向香港法院申请充公利用上述加工委托书生产的光盘115.79万张,在香港光盘生产企业中产生了巨大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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