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地意外死亡应如何进行赔偿
工地意外死亡应该按照如下规则赔偿: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工地意外死亡没人管怎么办
工地意外死亡没人管的处理方法有相关当事人可以找工会解决。如果工会解决不了,当事人可以自己在一年内,向工伤保险部门申报工伤。如果因为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三、工地工伤事故赔偿流程
工地工伤事故赔偿流程: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提交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n(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n(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n(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n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工地意外身亡,赔偿应如何界定
126人看过
-
医疗事故责任医院应如何对意外死亡进行赔偿
372人看过
-
外来人进入工地意外死亡
424人看过
-
如何公正地分配工人意外死亡赔偿金?
359人看过
-
包工头是否应该为工地职工意外身亡进行赔偿?
141人看过
-
如何赔偿意外死亡医院
426人看过
-
-
工人在工地上意外死亡老板应该如何赔偿呢? 工地上死亡赔偿金怎么算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09根据《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属于工伤,可以进行工伤认定后,请求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
-
工地上工人意外死亡怎么赔偿, 如何赔偿因工死亡的员工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7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来进行赔偿。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
-
工地休息外出出意外了,工地休息外出意外死亡如何赔偿?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04工地上意外死亡赔偿标准有: 1、医疗费等费用 2、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
-
如何落实施工工地意外死亡赔偿标准江苏在线咨询 2023-07-25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它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但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