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购房人资格认定中有关问题的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6:54:50 384 人看过

各区房管局、局属各房管所、机关有关处室:

根据《唐山市直管旧公房出售办法》的规定,直管旧公房的购房资格人按下列原则审定:

一、凡具有唐山市市区(路南、路北、古冶、开平、新区)非农业户口,租赁市直管旧公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均有购房资格。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与原承租人同住的子女(父母),均可申请购买承租的旧公房:

(1)原承租人死亡的;

(2)原承租人调离本市的;

(3)原承租人发生婚姻变化的;

(4)原承租人退休,户口迁回农村的;

(5)行政裁决、仲裁决定,司法判决改变承租权的。

三、承租人书面申请放弃购房权,并同意同住的配偶或子女、父母购买的,同住人有购房资格(分房时在册或因婚姻关系后迁入而他处无住房的人,视为同住入)。

四、对夫妇双方分别为承租人各自承租一套住房的,可以以其中一人的名义购买,工龄与住房面积合并计算;也可以以各自的名义分别购买,购房人的工龄分别计算,但住房控制面积必须合并计算。

五、一个家庭非夫妻关系分别承租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合并购买。原承租两套及以上住房已办理分别承租的,此次购房亦不得进行合并。

六、对婚姻离异的,以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判决书认定有承租权的一方有购房资格。

七、户口不在市区的外地职工,不能认定为购房人。

八、现役军人不能认定为购房人。

九、无本市非农业户口的,不能认定为购房人。

十、有租赁、使用纠纷的或被查处的住房,缓办资格证明。

十一、对拖欠房租的承租人,不办理资格证明。

十二、承租人及家庭成员的户口不在正式住房的,不办理资格证明。

十三、《购房人资格证明》已开出的,各房管局(所)停办变更承租人手续,更不能开第二次资格证明。

十四、两户共同承租一套住房的,经两方协商,一方放弃承租权和购房权的,双方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可由另一方购买该套住房,但需向房管局资格认定部门提交一份公证书存档,否则不出售。

1996年11月29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5: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房相关文章
  • 杭州市司法局和房管局关于办理房产公证的暂行规定
    发布部门:杭州市房管局、杭州市司法局发布文号:为预防房产纠纷,减少诉讼,加强房屋产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房产管理法规,对办理房产公证作如下规定:一、房产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无争议的涉及房产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房产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房屋所有权人,房屋他项权人的权列和合法利益。二、凡有下列情况者,必须办理公证:1.房屋产权继承人放弃继承权。2.房产调换合同(契约ぉ、委托、遗嘱、遗赠、继承、分割等。3.政府部门规定必须办理公证的房产。4.华侨及外籍人办理在杭房产登记及转移、变更手续。5.港澳同胞办理在杭遗产继承手续。6.台湾同胞或居住在尚未和我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和地区的房屋产权人,未能通过国内的直系亲属提出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其他证明,而要求办理在杭房产登记及转移、变更手续。三、凡有下列情况者,可不必办理公证:1.房屋产权归
    2023-06-06
    142人看过
  • 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简化房改售房中的有关表格及附图的通知
    各区、县房地局:为适应当前房改的需要,加快房改售房发证的速度,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市局决定:简化房改售房的部分表格及测绘“房产平面图”(附图)的手续和图纸的内容。现将有关的问题通知如下:一、房改出售的房屋可省略填写、绘制“房屋位置示意图”、“房屋状况表”,“收费计算表”,“工作记录”和无院墙的“墙界表”。有关房屋的幢号、建筑结构、建成年代和违章、临建房屋的情况、填写在“产权登记书”的注记栏内。二、测绘队(组)在接到房屋登记部门转来的“产权登记书”后,即可开始测绘“房产平面图”。1.房改出售的楼房已有1:200比例尺图的,仍按原规定绘制。2.房改出售的楼房无1:200比例尺图的,可视情况测绘1:500比例尺图。图的内容只显示本户的界址线和邻户界址线,坐落注记到楼号,图形内注记单元号(门号)、室号、相邻室号和楼梯符号、图形下方适当位置注记所在层次。3.成套出售整幢楼房的,需按测绘五百分之一房产
    2023-06-10
    130人看过
  • 中国人民银行汕头分行、汕头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房地产抵押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专业行分支行、交行汕头支行、发展银行特区分行、人行各县支行、市区各城市信用社、特区农村信用社联社:为加强以房地产为抵押贷款的管理,避免房产无证抵押、产权不清和私下转售等给房地产行政管理造成困难,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抵押贷款业务的正常开展,现根据建设部、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88)建房字第170号文的规定及《广东省经济特区抵押贷款管理规定》精神,就以房地产为贷款抵押物的登记和估值问题规定如下:一、用房产设定抵押权时,其房产须有房屋所有权证。抵押人用已出租的房产设定抵押权时,应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二、凡以房产设定抵押权的,抵押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居民身份证、私章及被贷款单位的介绍信,到汕头市房地产交易所办理登记并填写房屋估价申请表。三、抵押人以共有房产设定抵押权时,全体共有人须有公证处出具的声明同意文书。委托他人办理时,须办理委托公证;所有权人在国外的,其声明或委
    2023-06-10
    439人看过
  • 山东省国税局关于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解答
    一、原生产碳酸氢铵、普通过磷酸钙、钙镁磷肥产品的小化肥生产企业改产生产销售的尿素、磷铵和硫磷铵规定免征增值税,但以后扩产和扩建生产的上述产品如何掌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8]78号通知规定,原生产碳酸氢铵、普通过磷酸钙、钙镁磷肥产品的小化肥生产企业改产生产销售的尿素、磷铵和硫磷铵免征增值税。但其改产以后再扩产和扩建生产的上述产品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照顾。二、磷矿石是否能按磷肥免税?磷矿石不能按磷肥免征增值税。三、企业销售货物形成呆帐损失,能否扣减销项税额?企业销售货物形成呆帐损失,不能扣减销项税额。四、利用图书、报纸、杂志等形式为客房作广告,其取得的广告收入按规定征收营业税,因此,为制作、印刷广告所用的购进货物不得计入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其进项税额转出如何掌握?制作、印刷广告所用的购进货物不得计入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其进项税额转出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5]228
    2023-05-03
    324人看过
  • 关于改变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注册管理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设部办公厅建办住房[2004]43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房地产管理局(建委):为贯彻《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和有关规定,我部决定将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注册工作转交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改变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注册管理方式的必要性,认真做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注册工作2001年人事部、建设部建立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制度以来,初步形成了一支较高素质的房地产经纪人队伍,房地产经纪人在活跃房地产市场、促成房地产交易、保障交易者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将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注册工作转交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要求,是贯彻《行政许可法》的重要举措,是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作用的一项积极探索。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房地产经
    2023-06-10
    120人看过
  •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廉租住房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主城九区及双桥区房管局(所)、国土资源局:根据国家建设部等五部局《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120号令)和市政府《关于印发》(渝府发[2002]205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结合我市廉租住房试点实际,为进一步做好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廉租住房保障实行实物配租、租金补贴、租金核减三种保障方式。实物配租应严格控制对象,主要针对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及部分急需救助(如无房户)的家庭。其他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原则上采取租金补贴的方式。对于租住公房且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也可试行租金核减的方式,即在计算缴纳租金时,直接执行廉租住房租金标准。二、关于廉租住房建设(购买)(一)廉租住房建设户型标准1、廉租住房户型建筑面积一般为30-50平方米,最大户型建筑面积不超过65平方米;2、户内水、电、气、门窗、厨、厕配套齐全;3、水
    2023-06-10
    232人看过
  • 北京市人民政府房改办公室、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城镇住房困难户购买安居住宅的产权等有关问题的规定
    发文单位:北京市政府房改办公室等发布日期:1997-9-5执行日期:1997-9-5根据京政发〔1992〕35号、〔1993〕50号、〔1994〕71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就我市城镇居民住房困难户购买安居住宅的产权等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一、住房困难户从所在单位或开发公司购买安居住宅,其实付房价款高于按购房当年房改成本价售房公式计算的应付房价款,其所购住宅的产权执行房改成本价的产权规定;实付房价款低于按购房当年房改成本价售房公式计算的应付房价款,其所购住宅的产权执行房改标准价的产权规定。二、住房困难户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安居住宅,其保价均须执行购房当年的成本价或标准价。三、住房困难户购买安居住宅,其实付房价款高于按购房当年房改成本价售房公式计算的应付房价款的,在权属证件附记中,须注记当年出售公有住宅楼房每建筑平方米的成本价,所购住房的实付房价款及付款日期。四、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北京市政
    2023-06-10
    408人看过
  • 关于私房上市有关问题
    1、什么叫私宅?答:私宅就是房屋的所有权属于私人的房屋称私宅,私有房屋所有人依法对其所有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2、私宅就是住宅吗?答:不一定。不管其使用的用途(或住用或商用或厂房用途)如何,只要其产权是属于私人的都是私宅。3、私宅都是可以上市出售的吗?答:私宅并不都可以上市出卖。按国家有关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私宅不允许出售:(1)出卖私有住宅的住户,必须是自住有余。如因出卖部分私宅而造成居住拥挤、不便等困难的,或因出卖全部私宅而无房可住再申请分配或购买商品住宅或公有旧住宅的住户,不允许卖房。(2)有些私房业主将自己的住宅出租给一些承租户(房客),并且这些房客已长年居住,如老房客无力自己购买商品住宅,其单位也无法给其分配住宅时,这样的私宅也不准出售。如果出售,原老房客在与其他购房者处于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原承租住宅的权利。(3)一些产权不清或存在产权纠纷的私宅,主
    2023-06-10
    294人看过
  • 上海市劳动局关于上述《规定》有关问题的解释
    1.上述《规定》适用于本所有女职工的工业、交通运输、建筑、财贸、文教卫生、农场等企业(包括在本市辖区内的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经营、外资经营的企业及个体联办企业)和事业单位,以及国家机关、人民团体。2.关于对女职工安全和健康有特殊危害的繁重体力劳动的工种范围问题"对女性安全和健康有特殊危害的繁重体力劳动",除规定已指明者外,系指,专职从事大件造型、海详捕捞、土方作业、绑扎脚手架、悬吊涂装及常年在380C以上的高温作业的工种。现有女职工从事此类作业的,应给予调整。3.关于禁止安排已婚未育、妊娠和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明显危害女性生理机能的有毒作业的范围问题"禁止安排已婚未育、妊娠和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生产和使用明显危害女性生理机能的铅、苯、汞、镉、二硫化碳等有毒物质的作业,以及超过卫生防护要求的剂量当量限值的放射性作业",具体系指:铅的冶炼、浇铸,铅粉的生产和使用工种;纯苯的生产、大量使用和回收工种;
    2023-06-05
    451人看过
  • 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住房困难户调查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各区、县政府房改办公室、房地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针对各单位前一阶段在住房困难户调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便于工作、统一口径,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夫妇双方分别承租住房,属一家有两处住房的,两处住房居住面积及家庭人口合并计算后,符合住房困难户条件的由其中一方申报登记,另一方不得重复登记。二、一套单元式住宅两户或两户以上合住,管房单位与其各户均存在租赁关系,但按有关部门规定,只允许一户签订租赁合同并迁入户口,其它户既不能签订租赁合同,也不能迁入户口,客观上造成人户分离的,如该户符合住房困难户条件,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准予登记。但应由其户口所在地家庭承租人单位出具证明,以防止上述人口重复计算。三、小学生因上学户口迁至亲属家,应在其在京的父母处计算家庭人口,而学生户口所在地家庭成员中则不应再计算其人口。四、承租人或产权人是外地离退休返京定居的人员,凡符合住房困难户登记条件的,有接收单
    2023-06-10
    347人看过
  •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对我市房屋拆迁中有关问题进行解释的复函》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你院1998年3月4日关于要求我局就房屋拆迁中有关问题进行解释的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一、拆迁范围确定后,在暂停办理期限内,暂停办理拆迁范围内的居民分户手续(含此期间办理离婚后申请分户的)。二、房地局发布房屋拆迁公告后,被拆迁人在与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之前死亡的,不计入安置人口。房地局发布房屋拆迁公告后,被拆迁人去外地就学的,仍应计入安置人口。三、拆迁纠纷裁决申请应当自房地局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期满第二天起,在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提出。搬迁期限未满,或者已超过拆迁期限,拆迁人或者被拆迁人申请裁决的,裁决机关不予受理。此复
    2023-06-10
    138人看过
  •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厅(室)、北京市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市房屋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01〕58号)精神,规范办公用房资产管理,保证机关办公正常使用,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现就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及其相应土地权属变更和登记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登记及变更登记工作,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房地产管理司统一申请。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占有使用并可确认为中央国家机关所有的办公用房及其相应范围占用的土地,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原则上均应登记在国管局名下。三、未经国管局批准,各部门、各单位将办公用房权属交由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并进行登记的,应予以收回并进行变更登记。四、由各部门、各单位下属独立法人单位占有使用,
    2023-04-22
    267人看过
  • 关于商品房认购书和定金的效力问题
    出卖人与买受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先行签订认购书,就房屋买卖有关事宜进行初步确认,并收取一定数量的定金作为将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这种形式在当前商品房买卖中被广泛使用。因双方认购书签订后又无法达成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引发的纠纷也应运而生。最高法院《解释》对此问题的规定。《解释》第4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第5条又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以上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司法解释对于认购书的认定,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
    2023-03-14
    358人看过
  • 唐山市关于特殊工种退休的规定
    企业从事并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满规定年限的职工因工作调动、岗位调整等而脱离特殊工种岗位并在非特殊工种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在达到国家规定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时,如果本人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原则上不应再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但对于确因从事特殊工种而影响身体健康现在难以坚持正常工作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证明,仍可按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从事且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满规定年限的下岗或失业职工,在领取基本生活费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可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重新上岗或再就业后在非特殊工种岗位工作达到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时,如果扣除其领取基本生活费或失业保险金的年限后,脱离特殊工种岗位时间不满5年的,仍可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特殊工种退休年龄范围2017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在管理技术岗位的女职工年满55周
    2023-07-07
    282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房
    词条

    公房是指由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的大量存在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住房福利化的结果... 更多>

    #公房
    相关咨询
    • 关于购房合同和认购合同有关的问题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2
      商品房认购合同是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基本事项,以约束双方继续就合同订立进行磋商谈判的合同。合同载体包括认购书、订购书、优先购买协议等文书。作为购房意向书或者是认购书来说,只是双方就是否购买这个房屋达成一种意向性的协议,对房屋的一些具体问题都没有包括进去,需要双方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才能在法律上正式确定一个房屋的买卖关系的成立。那么购房合同和认购合同区别是什么呢?律师告诉你认购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
    • 新中关于房产问题规定的四点解读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7
      为了减少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夫妻都应该关注新婚姻法中关于房产问题的规定。只要没做公证,就算给了承诺,一方也没办法拥有另一方的房产;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一方把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共同房屋给卖了,另一方很难追回来。一、只要没做公证,就算给了承诺,一方也没办法拥有另一方的房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
    • 想要知道对于购房资格上诉状的有关问题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06
      (1)贷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如果夫妇双方不在同一户籍,需要提供结婚证明。 (2)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预付款收据(总房款的30%以上)及两者的复印件。 (3)夫妇双方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或者银行认可的具有还贷能力的其他证明。 (4)个人住房借款申请书、住房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等。 (5)房地产抵押申请表和房地产抵押合同,售房单位作为担保方必须盖章签字。 (6)银行方面规定的相关证明。
    • 回迁房购房协议中关于买房的问题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1-08
      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出卖人并没有取得房产证,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因此,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的时间,实践中虽然不能保证何时取得房产证,但要写明自取得房产证多少之日起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手续。
    • 房产关于离婚问题如何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9-08
      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也就是说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屋并,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根据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