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期限到期未出资会怎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30 23:21:37 424 人看过

一、出资期限到期未出资会怎样

首要地讲,作为投资人或者股东,对于未按规定全额出资的行为,他们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其中包括了需向公司直接补齐所拖欠的资金,同时也必须对已经按照约定时间如期履行义务的其他股东承担起违约责任。接着,若不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抽查过程中,贵公司名列在内,于是乎这便将对个人以及整个企业造成极其恶劣的负面影响,比如可能致使您的企业信用等级大幅度下滑,进而有可能直接影响到您公司各项正常经营活动。

除此之外,若是公司面临破产清算,那么原本设定的出资期限会被强制提前至到期日,而股东亦须依照其在认购协议中的承诺出资数额,对公司债务担负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因此,在签署合同时,一旦承诺出资金额并有出资的义务时,就应该时刻牢记并严格遵守约定的出资时间和出资额度,以达到维护个人及企业合法权益,减少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金钱损失。若确实遇到了无法按时出资的困境,应当迅速与其他股东或者企业高层进行有效沟通与商议,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以免造成严重的违约行为甚至引发法律责任问题。

《公司法》

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对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出资期限未到期转让股权如何提前转让期权

有限合伙制企业乃由普通合伙人以及有限合伙人共同组建而成。

其中,作为普通合伙人,对于企业债务须承担不可推卸的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则仅需依据其实际缴纳的出资金额,承担相应的合伙企业债务责任。股权转让协议乃是指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所签订的合同文件,用以明确规定股权转让各方在该交易中的权利及义务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在有限合伙制企业的合伙协议尚未到期之前,倘若发生股权转让事宜,在确保不会损害其他合伙人以及合伙企业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转让方应提前三十天通知其他合伙人。

此外,任何希望加入合伙企业的新合伙人,均需获得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并签署书面合伙协议。在签署入伙协议之际,原合伙人有义务向新合伙人全面披露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在此基础上,新入伙的合伙人将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权利,同时也需承担相同的责任。如入伙协议另有特别约定,则应按照约定执行。

然而,新合伙人仍应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股权变更事项全部完成之后,务必向公司注册地所在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二十三条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本法和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身为投资者或者股东的您,若未能按照既定规则全额履行资本出资义务,那么需要面对严重的法律后果,包括必须及时补充欠缴资金以及承受相应的违约责任。一旦企业在政府监管部门的例行抽检中被发现存在此类违规行为,将会对其商业信誉和个体经营者的事业发展带来极其不利的影响,甚至可能导致在面临破产清算时,出资期限被迫提前。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务必严格遵循出资时间与金额的约定,以保护自身及企业的合法权益,降低潜在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倘若遇到出资方面的困难,应当及时进行沟通协商,寻求妥善的解决办法,从而规避违约行为和法律责任的发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3日 05: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出资方式和期限
    外资企业
    一、出资方式外国投资者可以用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出资,也可以用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作价出资。经审批机关批准,外国投资者也可以用其从中国境内举办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人民币利润出资。外国投资者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的,该机器设备应当是外资企业生产所必需的设备。该机器设备的作价不得高于同类机器设备当时的国际市场正常价格。对作价出资的机器设备,应当列出详细的作价出资清单,包括名称、种类、数量、作价等,作为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的附件一并报送审批机关。外国投资者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应当为外国投资者所有。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的作价应当与国际上通常的作价原则相一致,其作价金额不得超过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20%。对作价出资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应当备有详细资料,包括所有权证书的复制件,有效状况及其技术性能、实用价值,作价的计算根据和标准等,作为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的附件一并报
    2023-06-09
    147人看过
  • 股东出资未达标的起诉期限
    诉讼时效是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有股东出资的公司股东是公司的主人,由股东组成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出资金额,即股东在工商注册登记时股东要认缴的资金。通常我们会把一个股东出资金额占总注册资本的比例,当成这个股东所占的股权比例。一般在创业初期,建议股东的人数不要太多,避免因股东过多而导致权力分散。对于早期核心员工和小股东,建议使用股权代持协议进行代持,不进入工商局公示的股东名单中,这样操作可以在保障权益的同时简化股权架构。一个简单、健康的股权结构有利于公司顺利融资,以及快速完成工商登记和变更等事项。股东的出资金额涉及公司的股权结构,是在准备公司注册阶段最需要认真思考决定的事项
    2023-07-04
    283人看过
  • 出资日期已到,仍未完成认缴
    公司的注册资金如果在承诺期限内不到位,工商部门限期到位,处罚款,有可能会被被认定为虚假出资,面临未到位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如果被工商局抽查到的话,企业可能将会被列入黑名单,列入黑名单以后不管是对企业还是个人都带来很严重的印象等。认缴出资日期到了需要缴纳出资费吗认缴出资日期到了必须缴纳。认缴出资的期限由股东约定法律不做限制。认缴出资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023-07-07
    286人看过
  • 出资期限未到是否可以成为股东中止投资的原因?
    股东不能以出资期限未到为由逃避责任。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出资期限未到期时认缴股东责任承担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认缴的资金的实际出资期限未到,债权人能否要求未出资股东承担责任?新《公司法》规定公司出资期限由股东自行决定,这是法律赋予股东的权利,因此,公司章程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其约定内容就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同时,因在工商登记过程中,已将公司章程提交给工商登记部门并可供他人查阅,因此,公司章程中出资期限约定内容不但对公司以及股东具有约束力,而且对作为案外人的债权人具有抗辩效力。此时,债权人不能因为对公司享有到期债权,而以股东认缴资金未支付为由要求该股东承担赔偿责任。以上就是关于新
    2023-07-06
    86人看过
  • 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到期后,股东又通过修改章程延长出资期限
    债权人可通过启动破产程序使股东未到期的出资义务加速到期。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届满后,有的股东为了避免公司债权人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的规定诉请其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拟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延长出资期限的方式暂时“逃避”应对债权人承担的补充赔偿责任。1、股东可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延长出资期限不可否认,即使缴纳出资的期限已过,对于“出资时间”这一由章程自由约定的事项,仍可通过召开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予以延长。《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即规定:“股东出资额或者发起人认购股份、出资时间及方式由公司章程规定。发生变化的,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备案。”2、延长出资期限并不能暂缓股东对公司债权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只有经过备案后才会具有公信力,外部第三人才知晓股东的出资期限,公司债权人如何请求股东承担何种民事责任,根据公司债务形成于
    2023-08-16
    386人看过
  • 抽逃出资补足期限
    法律综合知识
    抽逃出资补足期限没有明确的规定。股东抽逃出资严重侵犯公司利益,已经足额缴纳的股东可以随时要求补足抽逃的出资,不受时间限制。逾期不补足,需要缴纳一定的罚款。两年内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构成犯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2024-04-19
    193人看过
  • 营业执照出资期限
    营业执照期限具体看你说的是什么类型的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的视各地要求而定,如北京地区北京籍的经营者办理个体照有效期为长期,也就是无限期。外地的需要暂住证,个体执照有效期根据暂住证而定,暂住证到期执照也到期。其他地方的个体户有效期一般为4年。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有效期为长期。公司的有效期一般为20年、30年、50年及长期。北京地区不允许写长期。一、新注册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填经营范围的拟定可按行业类别不同而不同。贸易类公司最直接最广泛的经营范围就是批发零售和贸易,如此拟定公司可经营的产品就很广,除了国家专营专控产品和需要前置审批的产品。科技类的一般以研究开发为主。一般来说一个公司有主营业务和辅助业务两大类经营范围可选择。主营业务是公司主要发生的业务,辅助业务是公司主营业务周边的业务。比如科技类的研究开发,为主营业务,辅助业务可填写批发零售或者销售。商务服务类的
    2023-02-09
    268人看过
  • 到期债权能出资吗
    债权也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法理上当然可以出资。在此分两种情况说明:(1)【债转股】是指公司欠他人债务,经公司股东与债权人事前约定(可转换的债权)或事后商定(普通债权转股权),公司不向债权人偿还债务,而将公司财务账目上的应付款转为公司的实收资本,从而使该债权人成为公司的股东。债权转股权不适用于新设立的公司,只适用于存继的公司,且对公司几乎无风险。《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7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二)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确认;(三)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用以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有两个以上债权人的,债权人对债权应当已经作出分割。债权
    2023-02-14
    464人看过
  • 股东首次出资额及出资期限的变化
    新修改的《公司法》规定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其废除了对了股东首次出资额、出资期限及注册最低限额的强制性要求,将公司章程的宪法的职能大大提升,对于公司章程的制定及变更提出了更多的要求。需要进一步明确的是认缴制不是空头支票,公司股东们必须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并详细载明,各自对公司注册资本的认缴出资比例及数额;各自出资的方式,是现金、知识产权还是其他可当作产权物化的资产;各个股东自主约定后统一的出资期限。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修改后全部用技术出资或者其他可以评估的实物出资均可成为现实。但是同样也面临风险,在技术出资和实物出资方面对资产评估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必须做到公允、公平,否则虚报资产对投资人和企业来说都是有害无益的。
    2023-06-09
    399人看过
  • 对于到期未实缴注册资本会怎样
    在规定期限内未实缴注册资本的,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出资期限到期的无违法记录的企业,因资金紧张无法按时缴付出资的,依企业申请,各年检部门应依法允许延长出资期限;据此贵公司可依情况,延长出资期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一、没有实缴注册资本有什么影响没有实缴注册资本的影响,规定是当公司债务不足以清偿的时候,公司的股东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公司一直不足额认缴
    2023-03-23
    104人看过
  • 外国投资者缴付出资的期限应当怎样载明
    外国投资者缴付出资的期限应当在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和外资企业章程中载明。外国投资者可以分期缴付出资,但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年内缴清。其中第一期出资不得少于外国投资者认缴出资额的15%,并应当在外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90天内缴清。外国投资者未能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缴付第一期出资的,外资企业批准证书即自动失效。外资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和缴销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
    2023-06-06
    337人看过
  • 公司法取消出资期限
    法律综合知识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关于出资期限约定的注意事项1、期限约定要明确。随着公司法的修改,出资期限已经被取消,但并不意味着没有出资期限,股东在签订出资协议时,明确的出资期限不仅意味着股东的权利义务,也为有股东逾期出资,其他股东追究其违约责任提供依据。2、出资义务、期限不要设定前提。实践中,有前提条件的出资及期限,股东在违反出资义务时,往往会拿前提条件做挡箭牌,强词夺理、胡搅蛮缠,并且一旦前提条件的成立存在瑕疵,会导致违约股东的违约行为无法受到惩罚,致使守约股东和公司受到伤害。法律依据《公司法》。《公司法》。
    2022-02-18
    292人看过
  • 合伙人出资缴付期限
    合伙人出资
    经评估或协商,合伙人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缴付期限如下:单位:万元姓名或名称出资额比例出资方式缴付期限(注: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他财产权利等)。一、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有哪些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必须具备下列内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二、怎么写合伙人协议书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成立的条件之一,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具体内容应当包括: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合伙事务的执行,入伙与退伙,争
    2023-02-16
    493人看过
  • 认缴注册资本总额出资期限
    一、注册公司认缴出资期限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法律不做限制。根据目前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金额的多少以及注册资本认缴的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了。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并不是越长越好。正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股东自己约定,于是部分创业者就认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不是越长越好,其实这并不是如此。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等信息以后均是向社会公众公示的信息,如果客户看到股东长期没有向公司实际缴纳注册资本,有可能会认为股东没有实力,会降低对该公司的信用评级,从而可能影响公司业务。认缴金额、出资时间虽是公司股东(发起人)内部的自行约定,但也要切合实际:比如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应当与公司规模、股东自身的经济实力相匹配等。出资时间应当为固定期限,且符合公司实际的经营情况,不得约定为无期限或超过公司的经营期限。因此对于公司注册资金
    2023-03-19
    25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股东可以约定未到出资的期限出资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0-31
      1、不可以。 2、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原则上要求公司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因为这样可以更好地保护公司股东的利益,让股东可以安全地投入到生产经营中去。
    • 企业出资期限届满未出资的影响
      江苏在线咨询 2024-11-30
      如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出资,股东有责任按照当初约定的出资额进行出资。在认缴期间内未能足额出资,股东应承担相应责任。股东应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章程中规定的出资额。若股东未按照规定出资,则除了向公司补足资金外,还应向按时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认缴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将货币出资的资金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号;以非货币出资
    • 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期限到期了,未缴纳注册资本会有什么后果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29
      风险提示:“认缴”不等于“不缴”,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是股东对公司所承担实缴义务,最终还是应当缴纳。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并没有改变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规定,也没有改变承担责任的形式。只是删除了实收资本在时间上的强制规定,使其有所缓解。但并未解除股东本身的义务和责任。
    • 股东未到出资期限需要承担债务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28
      视具体情况而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出资期限未届满的,股东不属于出资违约,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但如果公司破产清算的,视为未履行出资,要承担责任。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
    •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到期未到位部分要交吗?已到最后出资期限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4
      印花税是针对注册资金征收的,未到位的那部份暂时不征收印花税。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投资不到位,是指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投资合同明确的出资期限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无合法理由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其注册资本部分的出资义务。根据国税函(1991)326号文件规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外商投资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