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豁免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8-06 22:45:41 262 人看过

一、垄断豁免情形有哪些

垄断豁免情形是指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定正当性的情况,这些情形不受反垄断法的禁止。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具有法定正当性的垄断豁免情形包括:

1.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

2.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

3.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

4.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

5.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

6.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

7.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垄断豁免法定条件

对于上述垄断豁免情形,经营者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才能享受豁免。

1.经营者应当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

2.经营者需要证明这些协议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

只有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经营者才能满足法定正当性要求,享受垄断豁免的待遇。

三、避免垄断行为提示

为了避免垄断行为,经营者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遵守反垄断法律法规,不得达成垄断协议或实施垄断行为;

2.加强自律,提高市场竞争力,不得利用市场优势地位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

3.积极参与公平竞争,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为社会公共利益作出贡献。

总之,垄断行为是违反竞争法的行为,会对市场竞争和消费者利益造成损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4日 21: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垄断行为认定的例外与豁免
    垄断行为例外与豁免,构成反垄断法中的适用除外规则。所谓适用除外规则,是指对本来应当适用反垄断法规定的行为,基于特定原因而被排除适用。除外制度包含例外与豁免两种情况。所谓例外情况,是指这些行为因本身的特殊性而作为反垄断法的例外,而不适用反垄断法,如农业生产者及农村经济组织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等经营活动中实施的联合或者协同行为,知识产权法所保护的专利、商标合法垄断行为等。所谓豁免情况,是因为这些行为本身虽然违反了反垄断法的具体规定,但是基于某一特殊政策的原因,而将其从反垄断法的规制范围内予以豁免。除外规则的实质,是允许一些垄断行为合法地存在,从经济分析角度来看,这些被允许合法存在的垄断行为无害而有益,比如符合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产业政策和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
    2023-06-07
    191人看过
  • 垄断行为的豁免是什么意思
    一、什么是垄断行为所谓垄断行为,实际上是一种违反竞争法规定的行为,其目的在于扩张自己的经济规模或形成对自己有利的经济地位。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第3条的规定,垄断行为一般指三种经济垄断,具体包括:(一)垄断协议;(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法》第8条有关行政垄断的规定与经济垄断并列。二、垄断行为的豁免是什么意思垄断行为例外与豁免,构成反垄断法中的适用除外规则。所谓适用除外规则,是指对本来应当适用反垄断法规定的行为,基于特定原因而被排除适用。除外制度包含例外与豁免两种情况。所谓“例外”情况,是指这些行为因本身的特殊性而作为反垄断法的例外,而不适用反垄断法,如农业生产者及农村经济组织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等经营活动中实施的联合或者协同行为,知识产权法所保护的专利、商标合法垄断行为等。所谓“豁免”情况,是因为这些行为本身虽然违
    2023-06-02
    177人看过
  • 行政垄断包括哪些情形?
    在实际情况中,任何的垄断行为都可能导致市场的不稳定性,所以垄断这种行为在我国是被严令禁止的。但是,实际中有些地方的政府,为保障自己辖区内的商家,就会搞一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流通的垄断。因此,这种垄断行为又叫行政垄断,按行为方式包括如下几种:1、地区封锁,就是不给你进。2、强制交易,强制你货物卖给谁。3、强制经营者实施危害竞争的垄断行为。4、制定含有限制竞争内容的行政法规、行政命令等。按照上面列出的几种情形,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依法发布招标信息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的招标投标活动的,就是属于行政垄断行为。实际中,你要是遇上这种垄断的,你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你就要及时向监督检查部门检查反映。按规定,在行政垄断中,被指定的经营者借此销售质次价高商品或者滥收费用的,你向监督检查部门投诉之后,监督检查部门会没收其他们的违法所得,然后再根据具体情节处
    2023-04-30
    358人看过
  • 如何认定可豁免的价格垄断行为?
    对垄断行为给予法律豁免,从反垄断法法条上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反垄断法第十五条和第七条的内容,二是其他条文中体现的豁免内容。具体而言法律上又分为形式豁免和内容豁免。成批豁免和个案豁免。形式豁免是执法者见到这种行为,就能直接确定可以适用豁免或者不可以适用豁免规定。这在国外立法执行中比较常见,这样作有利于限制执法者自由裁量权和反垄断行政部门禀公办案,也有利于经营者预先知道哪些行为违法。国外一般由反垄断机关发布反垄断指南,明确告诉经营者哪些形式的行为才算违法,绝对不许实行,或者在执法实践中以案例明确哪些行为属于核心限制行为,只适用本身违法原则不能适用合理原则。目前欧盟国家对横向价格允许被吿为自己辩解,然而没有辩解成功的案例。对纵向价格协议中固定价格和限制最低价格适用核心限制,不适用于豁免条款,但对于规定最高价格和建议零售价格不算违法。美国总的看来对横向价格垄断协议和限制最低转售价格适用本身违法
    2023-06-07
    222人看过
  • 垄断协议合法的情况有哪些,什么情形下不构成垄断协议
    在实践中,实施垄断协议行为也有豁免的时候,那么垄断协议合法的情况有哪些,什么情形下不构成垄断协议?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一、垄断协议合法的情况有哪些,什么情形下不构成垄断协议垄断协议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经营者(包括行业协会等经营者团体),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协同一致的行为,实施固定价格、划分市场、限制产量、排挤其他竞争对手等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三条: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第15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反垄断法》第13条、第14条的规定:1、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2、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3、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4、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
    2023-06-07
    213人看过
  • 垄断具有哪些表现形式
    (一)依具体组织形式划分依据经济垄断的具体组织形式,可以将垄断分为短期价格协定、卡*尔、辛*加、托*斯、康*恩和其他组织形式的垄断。短期价格协定是垄断组织的最简单形式,大企业之间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规定在一定时间内共同控制某类商品价格,从而获取高额利润的垄断形式。这种垄断不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卡*尔是指生产同类商品的企业,为了获取高额利润,在划分市场、规定商品产量、确定商品价格等一个或几个方面达成协议而形成的垄断性联合。卡*尔的各成员企业在生产、销售、财务和法律上均保持自身的独立。根据协议的内容,可以将卡*尔分为:规定销售条件的卡*尔、规定销售范围的卡*尔、限定产量的卡*尔、分配利润的卡*尔等。卡*尔成立时,一般都要签订正式的书面协议,并有成员企业选出委员会,监督协议的执行并保管和使用共同基金,其主要特点在于比短期价格协定的内容更广,也较为稳定。辛*加是同一生产部门的企业为了获取高额垄断利
    2023-06-02
    100人看过
  • 垄断组织都有哪些形式
    一、垄断组织都有哪些形式1、垄断组织形式如下:(1)卡特尔,生产同类商品的企业为了垄断市场、赚取高额垄断利润;(2)辛迪加,由生产同类商品的及各大企业,为了高价销售商品和低价购买原材料,通过签订共同销售商品和采购原材料的协定而建立起来;(3)托拉斯,生产同类商品或者与该类商品有密切联系的许多大企业联合组成的;(4)康采恩,由不同经济部门的许多大企业联合组成的垄断组织。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该经营者的处罚。行业协会违反本法规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执
    2023-08-09
    53人看过
  • 企业合并与企业合并反垄断法豁免
    在反垄断法的视野中,企业合并的含义较宽,而不仅限于公司法或企业法意义上的吸收合并与新设合并。在美国,它泛指一个企业取得其他企业的财产或者股份的情况;有的国家,如德国日本,甚至将其外延扩展至能使一个企业直接或间接地对其他企业发生支配性影响的所有联合方式。总体而言,企业合并泛指一个企业通过取得财产、股份、订立合同、干部兼任或其他影响方式与它企业合为一个企业或实现了对它企业的控制的行为。依据参加合并的企业所处的地位不同,企业合并有横向合并、垂直合并和混和合并之分,一般而言,横向合并是指因生产或销售同类产品,或者提供同种服务而处于相互直接竞争中的企业合并。垂直合并是指同一产业中处于不同阶段而实际上有买卖关系的企业之间的合并,亦即某种产品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的合并。混合合并是指既不存在竞争关系也不存在买卖关系的企业之间的合并。企业合并是优化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重要途径,也是企业提高规模经济效益和提高
    2023-06-07
    95人看过
  • 寰宇一家成员即将获欧洲反垄断豁免
    近日,英国航空、美国航空和西班牙伊比利亚航空宣布,同意放弃希思罗、盖特威克和肯尼迪机场的部分起降时刻。由此,欧洲委员会反垄断机构表示,将同意3家航空公司在大西洋航线上扩展联盟合作。欧洲委员会表示,之所以使寰宇一家这3家成员航空公司做此让步,目的是为了让其他航空公司也能有机会进入从伦敦到纽约、波士顿、达拉斯和迈阿密的航线。以往在这些航线上一直都是英航和美航占主导地位。即使这样,英航主要竞争对手之一的英国维珍航空公司董事长理查德·布兰森仍多次对此议案表示反对,指责合作公司作出的让步少得可怜。他在一份声明中说,希思罗机场作为欧洲最繁忙的机场之一,英航和美航两家加在一起,占据起码占有74%的航班时刻资源。为此,大约一年前,欧洲委员会开展了一个专项调查。被调查的还有星空联盟4家成员航空公司——汉莎航空、美大陆航空、美联航和加拿大航空,以及天合联盟的成员航空公司——法荷航航空集团和达美航空,他们均已在
    2023-06-07
    418人看过
  • 保险双豁免主要有哪些形式
    目前,市场上保险豁免的形式非常多,身故全残、重疾轻症、夫妻互保、亲子投保豁免等等。下面来给大家一一介绍下!1、被保险人豁免。被保险人豁免目前的主流形式主要有以下两种(身故或全残都可直接理赔后合同终止,因而并没有身故、全残豁免):(1)重疾豁免。被保险人罹患重疾,剩余的保费无需继续缴纳,保障继续有效(这个保障可以是轻症、重疾、身故责任,具体需要根据合同约定来)。(2)轻症豁免。被保险人发生轻症之后,剩余的保费无需缴纳,保障继续有效(保障责任同上)。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市场上的大部分保险,在被保险人罹患重疾或轻症豁免时是不需要额外付费的,当然,有较少的产品对于豁免责任还需要额外付费。2、投保人豁免。这项功能一般会以附加险的形式存在,也就是说,它一般是需要额外付费购买的。但能否附加也需要根据投保人的实际健康状况来判定。早期的投保人豁免通常指的是投保人身故全残豁免,但近年来,投保人豁免的范围也开始渐
    2023-03-08
    463人看过
  • 限制价格竞争垄断协议的认定与豁免
    对于限制价格竞争的垄断协议的认定,《反垄断法》借鉴了美国20世纪早期确立的本身违法原则,不用考察行为人的市场地位,也无须衡估行为对竞争结构的影响,一旦确认共谋成立的事实,就应受到《反垄断法》的制裁。本身违法原则的采用裨益于执法认定,可避免大量耗时费力的调查取证,不仅如此,由于法条列明了产生法律责难后果的垄断协议类型,亦为经营者行为标立了具有确切预见性的禁止警示。当然,《反垄断法》也针对具有合理性的价格垄断协议设计了豁免条款,根据该法第十五条,需由经营者举证的除外情形包括:(一)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二)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三)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四)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五)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六)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
    2023-06-07
    419人看过
  • 欧盟如何对合作企业豁免以破除垄断
    两个以上的企业之间约定划分市场、分配客户、限制生产、固定价格,称为卡特尔,是垄断组织形式之一。卡特尔人为地提高价格、降低产量、妨碍贸易的自由流动,对世界经济产生重大的消极影响。但是,基于卡特尔的特殊性质,如果缺乏其成员的合作,这些卡特尔很难被发现并受到调查。欧盟委员会认为,对愿意终止卡特尔活动并与委员会进行合作的卡特尔成员减免处罚有利于共同体整体利益。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欧盟制定了《关于豁免和减免卡特尔案件罚款的委员会通告》(下称《通告》),对与欧盟委员会合作从而使卡特尔受到调查和处罚的卡特尔成员给予豁免或减轻罚款,该政策被称为宽大政策,它通过特殊的规定和制度对卡特尔的调查和处罚发挥着重要作用。一、豁免的实体标准及标记人制度。豁免即全部免除罚款,适用于对调查的启动或违法的认定具有决定性贡献的企业,即该企业是第一个向欧盟委员会提交信息和证据的企业,并使欧盟委员会能够对被指控的卡特尔开展有目标
    2023-06-07
    133人看过
  • 什么是垄断组织,垄断组织有哪四种形式
    一、什么是垄断组织垄断组织(monopolies/monopolyorganization)是指为获取高额利润,由多家大企业通过协议、控股、持股等形式建立的组织。垄断组织的形式有卡特尔、辛迪加、托拉斯、康采恩等。资本家建立垄断组织的目的在于获取高额垄断利润。依垄断程度不同,垄断组织分多种形式。短期价格协定是最简单的垄断形式,参加协定的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要遵守协定的销售价格。二、垄断组织的主要形式垄断组织是在企业生产集中的基础上产生的。由于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生产社会化和生产集中的发展程度的不同,大型企业之间互相勾结或联合的程度和具体目的也不一样,因而垄断组织便有各种不同的形式。卡特尔、辛迪加、托拉斯、康采恩是垄断组织的四种主要形式。1、卡特尔卡特尔,它是生产同类商品的企业为了垄断市场、赚取高额垄断利润。通过签订各种协定(如划分销售区、规定商品产量、确定销售价格等)所组成的垄断联盟。参加卡特尔的
    2023-06-07
    346人看过
  • 价格垄断违法行为有哪些形式?
    1、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垄断协议。2、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价格垄断协议(第十三条)。虽然反垄断法没有明确指出价格垄断协议的概念,但包含这一内容(下同)。3、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的垄断协议。4、经营者与交易相地人达成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垄断协议。5、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订定的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的其他(价格)垄断协议。6、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底价购买商品。7、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8、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实行差别待遇。9、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价格)垄断行为。10、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2023-06-07
    23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垄断协议的豁免是指什么?《反垄断法》对于垄断协议的豁免是如何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2
      垄断协议的豁免,是指经营者之间的协议、决议或者其他协同行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排除、限制了竞争,但该类协议在其他方面所带来的好处要大于其对竞争秩序的不利影响,因此法律规定对其豁免,即排除适用《反垄断法》的规定。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反垄断法》的禁止性规定: (一)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二)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
    • 什么是反垄断协议,经营者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免除对经营者的豁免责任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5
      答:垄断协议的豁免,是指经营者之间的协议、决议或者其他协同行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排除、限制了竞争,但该类协议在其他方面所带来的好处要大于其对竞争秩序的不利影响,因此法律规定对其豁免,即排除适用《反垄断法》的规定。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反垄断法》的禁止性规定: (一)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二)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
    • 行业垄断的情形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15
      行业垄断限定他人购买其自己的或者其指定的其他经营者的商品(包括服务)的其情形是多种多样的。如限定他人购买和使用其附带提供的相关商品,不得购买和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同类商品;限定他人只能购买和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生产或经销的商品,不得购买和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同类商品;强制他购买其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及配件;强制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
    • 豁免要约收购的法定情形具体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2-21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申请,中国证监会在受理豁免申请后三个月内,就收购人所申请的具体事项做出是否予以豁免的决定;获得豁免的,收购人可以继续增持股份或者增加控制。 (一)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股份转让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且受让人承诺履行发起人义务的。 (二)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
    • 垄断组织都有哪些形式
      天津在线咨询 2024-04-20
      垄断组织形式如下:1、卡特尔,生产同类商品的企业为了垄断市场、赚取高额垄断利润;2、辛迪加,由生产同类商品的及各大企业,为了高价销售商品和低价购买原材料,通过签订共同销售商品和采购原材料的协定而建立起来;3、托拉斯,生产同类商品或者与该类商品有密切联系的许多大企业联合组成的;4、康采恩,由不同经济部门的许多大企业联合组成的垄断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