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中有哪几种拆迁维权方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7 13:00:28 186 人看过

一、申请裁决的范围申请裁决可以对年产值补偿标准、倍数补偿标准、附着物补偿标准三项申请裁决,只要对其中一项有争议的则构成补偿标准争议纠纷。

二、申请裁决程序

第一步:向市、县人民政府递交协调申请:申请中应该说明认为补偿太低的事实依据。

第二步: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递交裁决申请:协调不成或自申请协调之日起60日内不予协调的,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国务院或省级政府)申请裁决。

第三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裁决机关作出的裁决不服,应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复议后再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在15日之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国务院裁决除外

三、申请人的主体资格申请人应是征地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即被征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具体的说包括:村委会、村民小组、土地承包人、土地租赁人。

四、协调和裁决的主管机关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是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的职责,涉及政府办公厅、法制机构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三个单位,具体协调、裁决的办事机构有的省是国土资源部门,也有的省是政府法制机构。

房屋被违法强拆了怎么办

非法强拆的一般维权方式如下: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法律依据有:

《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还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

《人民警察法》第二条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之一是“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

《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最高法院于2001年6月26日在《关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问题批复》中明确规定,“由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5、诉讼不是目的是手段,通过诉讼的方式推动纠纷的解决,取得合理的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00: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拆迁维权相关文章
  • 征地拆迁找哪个部门维权
    一、征地拆迁找哪个部门维权征地拆迁找拆迁行政管理部门或人民政府维权。1.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2.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纷时,出现以上三种情形的,人民政府为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二、征地拆迁程序详细流程征地拆迁程序详细流程是:1.办理用地申请。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2.拟定征地方案。3.征
    2023-05-22
    98人看过
  •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地拆迁有几种补偿方式
    一、货币补偿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核定标准: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筑面积低于(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核定;在(25~60)平方米/人之间的,按批准的建筑面积核定;超过6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2人以下(含2人)的户,按2人核定;已婚并达到法定育龄夫妇尚未生育子女的按3人核定。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合并计算房屋建筑面积。三、农民自建实行农民自建,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建设。(一)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宅基地,可以安排宅基地给被拆迁人自建住宅或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住宅。1、如由被拆迁人自建,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给予补偿,对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给予补偿。2、
    2023-06-15
    191人看过
  • 土地征收拆迁强拆如何维权
    一、土地征收拆迁强拆如何维权?被违法强拆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二、土地征收房屋被违法强拆申请国家赔偿需提供哪些材料?1、赔偿申请书,载明受害人的基本情况、赔偿请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日期,并由赔偿请求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2、赔偿请求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提供与受害人关系的证明;赔偿请求人委托他人代理赔偿请求事项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为律师的,应当同时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介绍函;3、证明侵
    2023-06-17
    114人看过
  • 征地拆迁中被拆迁人如何利用信息公开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已经肯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应将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或者是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主动向各级政府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该法是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的立法,它赋予我国公民对政府的行政有广泛的知情权,并具体规定了知情权的行使方式与救济措施,无疑将成为公民维权方面的一把利器。在不规范的房屋拆迁的行政管理程序中,被拆迁人可以通过依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尽可能规避暗箱操作现象,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首先,被征地人、被拆迁人有权获取有关征地、拆迁的政府信息。关于征地、拆迁活动,《土地管理法》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都较为明确地规定了行政机关负有公告、公示的职责与义务,但实践中,各地行政机关不行使或怠于
    2023-06-15
    329人看过
  • 征地拆迁时都有哪些维权误区
    误区一:行政诉讼官司打不赢结果:丧失了许多能够获得合理赔偿的有利机会中国官本位的思想根深蒂固,许多拆迁户一听说征地拆迁案件很多就是要告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第一反应就是和政府打官司打不赢。也有工作人员放出风,找政府打官司,连案子都立不上。的确,在中国行政诉讼往往存在立案难、胜诉难等一系列难题,当然也不排除行政机关对法院司法工作的干扰。但是“民告官”是《行政诉讼法》赋予我们的一项神圣不可剥夺的权利。试想一想,如果老百姓告的没道理,就算立了案也是败诉,为什么不给立呢?不立案说明他们心虚,你们已经胜出了。需要注意的是,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纠纷胜与败的标准不在于某个官司的输赢,而是要看最终的补偿有没有提高,如果提高了,你就赢了。误区二:信“访”不信法结果:久拖不决,最终被法院拒之门外一边对法院没信心,认为法院听政府的,一边却又找政府上访。访-民一边抱怨上访就是踢皮球,一边还在一层一级不断往上告。如此纠结的
    2023-04-30
    188人看过
  • 房屋拆迁维权有什么方式
    当拆迁公告颁布后,拆迁人的工作人员约被拆迁人洽谈拆迁协议时,如果被拆迁人的合法要求(如要求产权调换)被拒绝,可以进行行政复议、诉讼等。这是我们遇到拆迁时维护自己的法律武器。一、拆迁维权的具体方法(一)公告拆迁期间谈话技巧当拆迁公告颁布后,拆迁人的工作人员约被拆迁人洽谈拆迁协议时,如果被拆迁人的合法要求(如要求产权调换)被拒绝,被拆迁人应依法提出合理主张、耐心与其洽商,说话要和气,切不可激化矛盾。(二)行政诉讼中止行政裁决在拆迁人声称要裁决或刚刚通知被拆迁户参加裁决会时(提出裁决申请到裁决书下达一般为一个月),被拆迁户一人或数人可到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般而言,在拆迁范围内未走一半人时或拆迁公告刚下两个月前不宜过早提起该诉讼,通过诉讼把拆迁人拖入泥潭,使其迟迟拿不到行政裁决,没有行政裁决,拆迁人无法实施合法的强拆。(三)诉讼期间无权裁决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12条第2
    2023-02-26
    250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维权被拆迁人可申请仲裁,也可通过行政诉讼来维权。因房屋拆迁产生纠纷的,需要维权的,被拆迁人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采取信访的方式有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求职,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更多>

    #拆迁维权
    相关咨询
    • 拆迁这种拆迁不合理怎样维权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3
      房屋拆迁补偿维权,要看是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之前还是之后,如果还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双方对于房屋面积、性质、补偿标准、补偿项目等存在分歧并产生纠纷需要维权的,被征收人可以通过听证、协商、申请协调、裁决、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公平、合理的补偿。 如果已经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是协议一方不按期甚至拒绝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继续履
    • 拆迁分房离婚分割方式有哪几种?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29
      1、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是在拆迁其父母原承租的房屋时与其他家庭成员以房屋补偿方式共同安置的拆迁房。夫妻一方承租人身份是因为其单位能够支付该拆迁安置房供暖费等原因,父母才将承租人写成了该子女的名字,婚后按房改房政策用父母的工龄、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为产权房的,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家庭共有财产 此种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是在财产分割时,应酌情考虑该房产来源、共同安置
    • 房屋拆迁维权有什么方式呢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3
      房屋拆迁维权方式如下: 1、协商,房屋拆迁中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发生争议后,就补偿安置协议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活动。 2、上访,上访其实是一个促使行政机关内部纠错的过程,被拆迁人要摆出实际证据向政府部门上访。 3、向行政机关、监察部门和人大的申诉救济。首先向政府系统的行政监察部门申诉救济。 4、司法途径起诉,运用法律手段得到的保护就等于有了国
    • 征地拆迁时维权误区都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04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征收人(拆迁人)与被征收人(被拆迁人)在经济利益上矛盾对立,双方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各施手段,造成征地拆迁纠纷不断发生。由于被征收人(被拆迁人)对征地拆迁的政策法规了解不足,在维权时,难免误入种种误区。 一、行政诉讼官司打不赢 造成结果:丧失了许多能够获得合理赔偿的有利机会 中国官本位的思想根深蒂固,许多拆迁户一听说征地拆迁案件很多就是要告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第一反应就是和政府打官司
    • 拆迁房屋的形式有几种
      湖南在线咨询 2021-07-12
      1、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 即由人民政府或其专门委托的单位统一进行拆除、补偿、安置等工作。它是国家提倡和鼓励采用的拆迁方式,《拆迁条例》规定:“有条件的城市和城市中实行综合开发的地区,应当实施统一拆迁。” 2、自行拆迁 它是指拆迁人自己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安置和补偿。主要拆迁业务人员必须在拆迁主管机关进行培训,取得拆迁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 3、委托拆迁 它是指拆迁人将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安置工作委托他人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