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中有哪几种拆迁维权方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7 13:00:28 186 人看过

一、申请裁决的范围申请裁决可以对年产值补偿标准、倍数补偿标准、附着物补偿标准三项申请裁决,只要对其中一项有争议的则构成补偿标准争议纠纷。

二、申请裁决程序

第一步:向市、县人民政府递交协调申请:申请中应该说明认为补偿太低的事实依据。

第二步: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递交裁决申请:协调不成或自申请协调之日起60日内不予协调的,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国务院或省级政府)申请裁决。

第三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裁决机关作出的裁决不服,应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复议后再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在15日之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国务院裁决除外

三、申请人的主体资格申请人应是征地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即被征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具体的说包括:村委会、村民小组、土地承包人、土地租赁人。

四、协调和裁决的主管机关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是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的职责,涉及政府办公厅、法制机构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三个单位,具体协调、裁决的办事机构有的省是国土资源部门,也有的省是政府法制机构。

房屋被违法强拆了怎么办

非法强拆的一般维权方式如下: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法律依据有:

《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还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

《人民警察法》第二条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之一是“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

《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最高法院于2001年6月26日在《关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问题批复》中明确规定,“由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5、诉讼不是目的是手段,通过诉讼的方式推动纠纷的解决,取得合理的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7日 03: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拆迁维权相关文章
  • 拆迁方害怕哪几种被拆迁人?
    随着中国城市化的进程加快,拆迁也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拆迁让有的被拆迁人一夜暴富,也让有的被拆迁人生活标准降低,违法拆迁、暴力拆迁充斥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方代表着国家公权力,各位被征收人可能比较害怕与拆迁方打交道,因为对国家公权力充满畏惧,甚至自己权利被损害,也只能哑巴吃黄连,默默忍受。但晏清律师想提醒各位被拆迁人:拆迁方的行为不一定都合法,甚至有的拆迁方会采用各种手段威逼胁迫被拆迁人,会使出很多套图,同时他们会害怕被拆迁人发现他们的违法行为,那他们最害怕哪几种被拆迁人呢?今天晏清律师事务所就带各位被拆迁人了解一下。一、了解法律规定的被拆迁人拆迁的所有程序,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现在随着法治的推进,基层法律建设的完备,很多被拆迁人开始去学习法律法规。学习的初衷也是害怕自己的权益被被拆迁人侵害而不自知,结果真的发现了拆迁方的违法行为,这时拆迁方就不会继续进行违法行为了,因为他们知道被拆迁人懂法,违
    2024-03-31
    391人看过
  • 征收拆迁维权
    法律综合知识
    农民朋友,遇占地或拆迁时,你们总是问补偿标准应该是多少,应该怎样才能提高补偿。而我们总会说你不要先谈补偿问题,而是只谈或重点谈合法性问题。这是为什么?说的简单直白一点,农民朋友的目的并不想管非法合法问题,而是得到合理的补偿。但要达到这个目的使用的技巧和方法就是:“不能说补偿问题,如果对方属于非法占地或拆迁,我们就要在非法问题上较真较量,让对方主动提出给予合理补偿,以此达到获得合理补偿的目的。”这就叫“声东击西”!如果您还没有明白就接着看下面的解释。如果看完解释再不明白那就打电话。在违法的情况下,就谈不上补偿标准问题,因为法律规定的标准是具有合法手续的前提下的补偿标准。如果是没有合法手续,就是不能占地拆迁的问题,而不是补偿多少的问题。二是这样才能取得好的效果。就好比说,有人想要砍你一刀,你当然要拒绝阻止他砍,而不是问如果砍了补偿多少钱?如果已经砍完了,那也不能只说补偿问题,而要说他砍的非法性
    2022-10-26
    250人看过
  • 征地拆迁找哪个部门维权
    一、征地拆迁找哪个部门维权征地拆迁找拆迁行政管理部门或人民政府维权。1.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2.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纷时,出现以上三种情形的,人民政府为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二、征地拆迁程序详细流程征地拆迁程序详细流程是:1.办理用地申请。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2.拟定征地方案。3.征
    2023-05-22
    98人看过
  • 拆迁纠纷有几种方式起诉?
    一、拆迁纠纷有几种方式起诉起诉的方式有书面和口头两种。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房屋拆迁纠纷民事诉讼流程怎么操作的1、要确认被告。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2、书写民事诉讼状。诉状应说明当事人身份情况、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提交诉讼状和证据。准备就绪后,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立案庭
    2024-01-14
    427人看过
  • 拆迁的财产分配方式有哪几种
    房屋产权所有人是拆迁分配的依据。拆迁财产分配应当根据房屋产权所有人判断,所谓的房屋产权的所有人应当是房产证上所有人的姓名及其配偶子女。如房产证上没有该人姓名,户主与该人又无法律上支持的继承等财产分割关系,那该人没有该房屋的所有权。若房屋所有权人去世,由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要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继承公证。征地补偿款分配原则有: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真正的大多数村民的集体意志,而不是某个人或某些少数人的意志,且该意志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那些同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民主决定都是自然无效的。村民自治必须在民主和法治的轨道上才能获得健康发展,必须做到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要遵守法律。2、平等原则。在进行征地补偿款分配中,要充分保障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正确地处理利益关系。之所以会出现剥夺少数成员或村民
    2023-08-02
    196人看过
  • 拆迁纠纷中的错误维权方式
    在征收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因对补偿不满而拒签协议的事十分常见。被拆迁人大多都采取错误的维权方式,认为补偿不合适大不了不参与拆迁了,我就住着,想让我搬迁就得出高价让我满意才行。而被拆迁人往往都会忽略重要的一点:拆迁是具有强制性的!一个地区不会平白无故地实施拆迁,都是以当地公共利益有相应的需求,才进行相应的规划、审批,从而实施征收拆迁的。征收拆迁的实施主体为行政机关,因此征收拆迁也是公权力的体现,具有一定的强制性。“钉子户”的做法对于阻止拆迁进程来说并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拆迁进程不会因个别人的阻挠而停止实施。因此,各位被拆迁人要抓紧时机,在有限的有利期间内尽早维权。许多被拆迁人在面对拆迁问题时,也都会积极应对自行维权。但维权的方法不同,所取得的效果也不同。使用错误的维权方式可能事倍功半甚至血本无归。今天,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为您继续总结两点错误的维权方式:一、纪委举报现阶段,纪委监
    2024-02-02
    69人看过
  • 拆迁烂尾楼维权方式
    法律综合知识
    一、拆迁烂尾楼维权方式购买烂尾楼时,购房者需充分了解自身权益及相关法律条例。依据相关法规,房地产开发单位应依照合约规定按时交付具备使用条件的商品房予购户。若逾期未交房,则开发企业需承担违约职责。面对此类状况,购房者可采取如下手段:首先,即刻与开发商展开有效沟通,获取详细信息及成因,并促使开发商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对策。若未达预期效果,可向属地住房建设管理部分进行投诉,请求其进行调解或协调。若以上方法仍行不通,购房者便有权诉诸法院维护自身权益。举证时,需准备周全的各类证据资料,如购房合同、支付凭证、开发商违约实例等。经过诉讼,法院会对此案进行细致审查,裁决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此过程中,购房者务必妥善保管证据,遵循法定流程,严禁因行为失当引起不必要的法律纷扰。《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
    2024-03-19
    76人看过
  • 征地拆迁中被拆迁人如何利用信息公开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已经肯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应将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或者是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主动向各级政府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该法是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的立法,它赋予我国公民对政府的行政有广泛的知情权,并具体规定了知情权的行使方式与救济措施,无疑将成为公民维权方面的一把利器。在不规范的房屋拆迁的行政管理程序中,被拆迁人可以通过依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尽可能规避暗箱操作现象,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首先,被征地人、被拆迁人有权获取有关征地、拆迁的政府信息。关于征地、拆迁活动,《土地管理法》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都较为明确地规定了行政机关负有公告、公示的职责与义务,但实践中,各地行政机关不行使或怠于
    2023-06-15
    329人看过
  • 征地拆迁时都有哪些维权误区
    误区一:行政诉讼官司打不赢结果:丧失了许多能够获得合理赔偿的有利机会中国官本位的思想根深蒂固,许多拆迁户一听说征地拆迁案件很多就是要告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第一反应就是和政府打官司打不赢。也有工作人员放出风,找政府打官司,连案子都立不上。的确,在中国行政诉讼往往存在立案难、胜诉难等一系列难题,当然也不排除行政机关对法院司法工作的干扰。但是“民告官”是《行政诉讼法》赋予我们的一项神圣不可剥夺的权利。试想一想,如果老百姓告的没道理,就算立了案也是败诉,为什么不给立呢?不立案说明他们心虚,你们已经胜出了。需要注意的是,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纠纷胜与败的标准不在于某个官司的输赢,而是要看最终的补偿有没有提高,如果提高了,你就赢了。误区二:信“访”不信法结果:久拖不决,最终被法院拒之门外一边对法院没信心,认为法院听政府的,一边却又找政府上访。访-民一边抱怨上访就是踢皮球,一边还在一层一级不断往上告。如此纠结的
    2023-04-30
    188人看过
  • 房屋拆迁维权有什么方式
    一、房屋拆迁维权有什么方式当拆迁公告颁布后,拆迁人的工作人员约被拆迁人洽谈拆迁协议时,如果被拆迁人的合法要求(如要求产权调换)被拒绝,可以进行行政复议、诉讼等。这是我们遇到拆迁时维护自己的法律武器。二、拆迁维权的具体方法(一)公告拆迁期间谈话技巧当拆迁公告颁布后,拆迁人的工作人员约被拆迁人洽谈拆迁协议时,如果被拆迁人的合法要求(如要求产权调换)被拒绝,被拆迁人应依法提出合理主张、耐心与其洽商,说话要和气,切不可激化矛盾。(二)行政诉讼中止行政裁决在拆迁人声称要裁决或刚刚通知被拆迁户参加裁决会时(提出裁决申请到裁决书下达一般为一个月),被拆迁户一人或数人可到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般而言,在拆迁范围内未走一半人时或拆迁公告刚下两个月前不宜过早提起该诉讼,通过诉讼把拆迁人拖入泥潭,使其迟迟拿不到行政裁决,没有行政裁决,拆迁人无法实施合法的强拆。(三)诉讼期间无权裁决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
    2023-06-03
    433人看过
  • 征地拆迁时维权误区都有哪些
    征地拆迁时的维权误区如下:1、行政诉讼官司打不赢;2、信“访”不信法;3、一直等待错过了有利时机;4、求熟人,找关系,导致权益最终无法得到有效;5、遇事畏首畏尾,放弃自己合法利益,被吓唬走;6、面对利益得寸进尺,一无所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2024-05-05
    295人看过
  • 拆迁有纠纷如何维权征拆
    一、拆迁有纠纷如何维权征拆1、行政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2、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3、行政诉讼当事人的房屋拆迁纠纷对行政裁决不满的,可以进行行政诉讼。但是行政诉讼有个前置的条件,行政裁决后对其裁决结果不满意的,可进行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满意的可依法进行行政诉讼。4、补偿协调裁决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这是国家为减少、解决征地纠纷而推行的制度。二、拆迁纠纷产生的原因是什么1、征收程序存在违法现象,征收地块未经有权机关审批即开始征收程序,或是存在不张贴征收公告
    2023-06-17
    481人看过
  • 最近的拆迁有几种补偿方式
    最近一次拆迁的补偿方式有几种:(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的补偿价格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的区位补偿价格,其计算方法如下:1。被拆迁集体土地和住宅补偿价格=被拆迁集体土地和住宅补偿单价×被拆迁住宅建筑面积。同一拆迁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有多套住宅的,应当按照房屋的结构、等级计算合并补偿。2。住宅用地权属所在地补偿价格=住宅用地综合补偿单价×住宅用地核定补偿面积。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设用房,按照重置价格和剩余使用期限进行补偿,宅基地权属所在地不给予补偿价格。集体土地住宅补偿单价和住宅用地权属所在地补偿单价,由市国土房管局根据从化市国民经济发展水平适当调整,从化市国有土地权属基准地价和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定期公布。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按照以下标准确定:被拆迁房屋核定建筑面积在人均(25-30)平方米以下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确定;在人均(25-60)平方米
    2023-05-02
    457人看过
  • 2024最新拆迁补偿方式有几种
    最新拆迁补偿方式有几种(一)货币补偿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其计算方式如下:1、?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区分房屋结构、等级分别计算合并补偿。2、?宅基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宅基地综合补偿单价×核定的宅基地土地补偿面积。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设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和剩余使用期限予以补偿,不给予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单价由市国土房管局根据从化市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从化市国有土地所有权基准地价、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予以适当调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定期公布。(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按照以下标准核定: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筑面积低于(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
    2024-04-09
    177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维权被拆迁人可申请仲裁,也可通过行政诉讼来维权。因房屋拆迁产生纠纷的,需要维权的,被拆迁人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采取信访的方式有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求职,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更多>

    #拆迁维权
    相关咨询
    • 大庆地铁拆迁补偿中的拆迁方式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7-03
      地铁征收怎么补偿首先要看征收的是房屋还是土地。房屋征收与土地征收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补偿方式不同。 1、按照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补偿标准原则上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同时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还要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来区别计算。按照产权置换的,应该给予合理面积和
    • 拆迁这种拆迁不合理怎样维权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3
      房屋拆迁补偿维权,要看是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之前还是之后,如果还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双方对于房屋面积、性质、补偿标准、补偿项目等存在分歧并产生纠纷需要维权的,被征收人可以通过听证、协商、申请协调、裁决、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公平、合理的补偿。 如果已经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是协议一方不按期甚至拒绝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继续履
    • 拆迁分房离婚分割方式有哪几种?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29
      1、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是在拆迁其父母原承租的房屋时与其他家庭成员以房屋补偿方式共同安置的拆迁房。夫妻一方承租人身份是因为其单位能够支付该拆迁安置房供暖费等原因,父母才将承租人写成了该子女的名字,婚后按房改房政策用父母的工龄、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为产权房的,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家庭共有财产 此种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是在财产分割时,应酌情考虑该房产来源、共同安置
    • 拆迁有哪些方式房屋拆迁赔偿方式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0-26
      一.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1、市场评估价。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2、商社交易的平均
    • 房屋拆迁维权有什么方式呢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3
      房屋拆迁维权方式如下: 1、协商,房屋拆迁中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发生争议后,就补偿安置协议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活动。 2、上访,上访其实是一个促使行政机关内部纠错的过程,被拆迁人要摆出实际证据向政府部门上访。 3、向行政机关、监察部门和人大的申诉救济。首先向政府系统的行政监察部门申诉救济。 4、司法途径起诉,运用法律手段得到的保护就等于有了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