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通过下列方式来接受要约收购:
1、收购人,则应当委托证券公司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
2、同意接受收购要约的股东,应当委托证券公司办理预受要约的相关手续;
3、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票,在要约收购期间不得转让。
股份要约收购的主要内容如下:
1、要约收购的价格。价格条款是收购要约的重要内容,各国对此都十分重视,主要有自由定价主义和价格法定主义两种方式;
2、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取得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股东选择;
3、收购要约的期限。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4、收购要约的变更和撤销。要约一经发出即对要约人具有拘束力,上市公司收购要约也是如此,但是,由于收购过程的复杂性,出现特定情势也应给予收购人改变意思表示的可能,但这仅为法定情形下的例外规定。
要约收购的简介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出购买其所持该公司股份的书面意见表示,并按照依法公告的收购要约中所规定的收购条件、价格、期限以及其他规定事项,收购目标公司股份的收购方式。
要约收购是一种特殊的证券交易行为,其标的为上市公司的全部依法发行的股份。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收购要约期满,收购要约人持有的普通股未达到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数的百分之五十的,为收购失败;收购要约人除发出新的收购要约外,其以后每年购买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不得超过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数的百分之五。
收购要约期满,收购要约人持有的普通股达到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该公司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交易。
收购要约人要约购买股票的总数低于预受要约的总数时,收购要约人应当按照比例从所有预受收购要约的受要约人中购买该股票。
-
怎样接受要约收购?
361人看过
-
违约后收到的定金应该通过什么方式进行赔偿
438人看过
-
不接受要约收购可以吗
243人看过
-
受遗赠人应通过哪些方式表示接受遗赠
438人看过
-
提前接受要约收购协议意味着什么
389人看过
-
如何正确地接受要约收购
90人看过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
交通事故家属不来照顾应该通过什么方式山东在线咨询 2023-01-22受伤至恢复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人员照顾生活起居的,保险公司应当赔付实际产生的护理费用。 保险公司理赔时必须明确事故双方责任划分。 1.若交警认定肇事车辆有责任,按照现行交强险赔偿限额规定,保险公司在属于保险责任的情况下可以赔付医疗费和住院伙食补助合计最高限额10000元,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误工费、残补费等等费用合计最高限额110000元. 2.若交警认定肇事车辆无责,按照交强险相关规定
-
能否通过网上签约方式来购买安置房?澳门在线咨询 2024-11-25作为安置性住房,相关交易是必须要进行网上签约的。当买受人和出卖人一致同意进行购置时,他们会携手合作,网签操作员会有开发商委派来完成此项任务。该操作员将在网络签署系统内输入购销协议的相关条款和细则,买卖双方仔细审核后确认没有误差,然后这份电子版的合同信息才可以提交给网签系统,以申请合同备案。
-
要约收购的方式有哪些,收购要约的方式有哪些?收购要约的注意事项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041、要约收购的价格。价格条款是收购要约的重要内容,各国对此都十分重视,主要有自由定价主义和价格法定主义两种方式。 2、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证券法》未对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进行规定,《收购办法》第36条原则认可了收购人可以采用现金、证券、现金与证券相结合等合法方式支付收购上市公司的价款;但《收购办法》第27条特别规定,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取得豁
-
受遗赠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接受遗赠浙江在线咨询 2022-12-14受遗赠人要通过明确意思表示的方式接受遗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非的董事会秘书应该通过什么方式来任命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301、非上市股份公司董秘也属于公司管理层,与公司经理、副总等同属由董事会任命,但提名方可以多元化,股东、董事等都可以提名。2、董事会秘书人选的确定必须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并向股东大会报告。董事长只有提名权,董事会才有聘任权,而股东大会则拥有否决权。可见,董事会秘书必须具有较好的自身素养,并在企业高层范围内为人们所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