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整顿 公司破产整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7:03:43 193 人看过

公司破产整顿

破产整顿,是指破产整顿。

第十七条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的,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三个月内,被申请破产的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申请对该企业进行整顿,整顿的期限不超过两年。

第十八条整顿申请提出后,企业应当向债权人会议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和解协议应当规定企业清偿债务的期限。

第二十条企业的整顿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主持。

企业整顿方案应当经过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企业整顿情况应当向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并听取意见。

企业整顿的情况应当定期向债权人会议报告。

第二十一条整顿期间,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该企业的整顿,宣告其破产:

(一)不执行和解协议的;

(二)财务状况继续恶化,债权人会议申请终结整顿的;

(三)有本法第三十五条所列行为之一,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

第二十二条经过整顿,企业能够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终结对该企业的破产程序并且予以公告。

整顿期满,企业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该企业破产,并且按照本法第九条的规定重新登记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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