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留后证据保全的期限是多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1-11 06:28:16
334 人看过
1、扣押、扣留、查封期限为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扣押、扣留、查封期限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2、对物品需要进行鉴定的,鉴定期间不计入扣押、扣留、查封期间,但应当将鉴定的期间书面告知当事人。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法院证据保全的方法,法院证据保全的期限是多久
420人看过
-
证据保全的扣押和扣留
201人看过
-
驾驶证被扣留后处理期限是多久?
170人看过
-
扣押期限内证据保全规定
275人看过
-
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扣留期限是多久?
279人看过
-
扣留驾驶证的情形有哪些,期限是多久
401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刑事案件证据扣押期限是多久甘肃在线咨询 2023-01-251.对于刑事案件证据的扣押期限,法律并无明文规定,但可以确定的是,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2.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
申请调查收集证据,证据保全,证人出庭作证的期限是多久?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01《解释》第九十四条第二款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第九十八条第一款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申请证据保全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提出。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解释》对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申请证据保全、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期限做了改变,统一规定为在举证期限届满
-
保全保留权的撤销权有效期限是多久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4保全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一般为一年。除斥期间就是权利存续的期间,即在此期间内权利存在,超过此期间权利消灭。从超过此期间权利消灭的角度来说,除斥期间也是权利消灭的期间。
-
-
法院的证据保留多久四川在线咨询 2021-12-19法院的证据会保存15年。根据相关规定,诉讼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的特点,凡属本院审判活动形成的需要长远利用的诉讼档案,划为永久保管。凡属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需要查考使用的诉讼档案,划为长期保管,保管时间为60年。凡属在相对较短的时期内需要查考利用的诉讼档案,划为短期保管,保管时间为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