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有哪些免责事由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1 14:13:57 366 人看过

承租人免责事由有: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可以免责;因出租人不履行义务造成损失的,可以免责;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原因导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可以免责。

一、租房把床弄坏了怎么赔

可以根据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数额,要求对方赔偿。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出租房漏水责任怎么认定?

承租人正常使用情况下,房屋漏水的,维修责任属于出租人;因承租人原因损毁房屋导致漏水的,维修责任属于承租人。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三、租赁合同的风险由谁来承担呢?

租赁合同中的风险的承担问题分两个方面:1、租赁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问题。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出租人自身的过错造成的,出租人应当自己负责;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承租人的过失造成的,由承租人向出租人负损害赔偿责任;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则第三人向出租人负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不可归责于任何人的原因,例如不可抗力引起的,则由出租人对自身负担财产损失风险。2、租赁物毁损、灭失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风险承担问题。如果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导致合同无法按照约定履行是由出租人造成的,那么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导致合同无法按照约定履行由承租人造成,那么承租人不得向出租人主张任何权利;如果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导致合同无法按照约定履行由第三人造成,那么出租人首先应当向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之后可以向侵权人追偿;如果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导致合同无法按照约定履行由不可抗力或者自然损耗造成,承租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如果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1日 19: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法定免责事由是指哪些?
    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形,因此导致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依照其规定。需要结合不可抗力的影响因素。常见的不可抗力现象有:(一)、自然现象,如地震、台风等;(二)、社会现象,如战争、暴乱等;(三)、强制性政府政策行为,如政府限购令。2、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但是,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承担相应责任。3、紧急求助。在突发事件或灾难面临时,为保护他人利益而实施紧急救助行为,帮助他人抵抗风险、解除危机,是社会正义之举。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责任,还需与一些专业范畴的规定相结合。4、时效免责。法律责任存续超过一定时限后自动免除当事人责任。如《
    2023-03-24
    457人看过
  • 货物承运人的几种免责事由
    我国法律在规定承运人的损害赔偿责任的同时,也明确了承运人的法定免责事由,以过失为承运人责任构成要件,并由承运人负举证责任。在实践中,承运人举证责任不能免除,承运人无法证明其无过错的,推定其有过错,在责任后果上与无过错责任并无区别。在下列情况下,即使我国法律在规定承运人的损害赔偿责任的同时,也明确了承运人的法定免责事由,以过失为承运人责任构成要件,并由承运人负举证责任。在实践中,承运人举证责任不能免除,承运人无法证明其无过错的,推定其有过错,在责任后果上与无过错责任并无区别。在下列情况下,即使货物发生了毁损、灭失的事实,承运人也可以免除责任。1、不可抗力即无法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作为人力所不能抗拒的法定免责条件,也同样适用于货物运输合同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情形;2、货物的自然属性或合理损耗货物的自然性质是指货物的内在属性。由货物的成分、品质决定,
    2023-06-08
    326人看过
  • 什么是合同的免责事由哪些情况下免责事由无效
    一、什么是合同的免责事由哪些情况下免责事由无效免责事由,又称免责条件,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合同中约定的当事人对其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二、什么情况下的借贷合同是无效的以下情形之一的借贷合同是无效合同:(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六)违背公序良俗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
    2024-02-05
    262人看过
  • 侵犯肖像权免责事由有哪一些
    侵害肖像权的免责事由有如下七种:(1)为了科学研究和文化教育目的而在一定范围内使用他人肖像,为正当使用,可以免除其使用人的责任。(2)为了新闻和舆论监督的需要而确有必要使用他人的肖像,也是正当使用,不构成侵害肖像权。(3)以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使用公众人物的肖像,为正当肖像使用行为。(4)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而确有必要强制使用他人的肖像,也是正当使用。(5)为了本人的利益而确有必要使用其肖像。(6)持有公众人物肖像。(7)其他以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而确有必要使用自然人的肖像的,如公众人物肖像的使用,也是正当使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
    2024-05-12
    287人看过
  • 免责事由与减责事由
    一定的抗辩事由总是以一定的归责原则和责任构成要件为前提的。抗辩事由是由归责原则和责任构成要件所派生出来的。《若干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侵权责任认定方面采取过错推定归责原则和举证责任倒置证明责任分配模式,意味着会计师事务所并非在任何时候都承担责任。根据《若干规定》之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提出抗辩,在能够证明其抗辩事由成立的情形下,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民事赔偿责任。1.免责事由《若干规定》第7条主要从是否存在过错和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两个方面来规定了五种不承担责任的抗辩事由。抗辩事由依次分别是:第一项是基于审计自身的固有局限,第二项是审计业务所必须依据的外部证据存在瑕疵,第三项是事务所已经对被审计单位的舞弊行为予以披露,第四项是被审计单位抽逃资金,第五项是出资人嗣后补足资金。其中,前三项事由属于因没有过错而不承担责任的情形;后两项事由属于因没有因果关系而不承担责任的情形。事由之一:审计自身固有局限。
    2023-04-25
    182人看过
  • 第三人侵权免责事由的表现方面有哪些
    第三人侵权免责事由的表现方面有:1、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一、环境污染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环境侵权归责原则的规定有:1、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2、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3、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二、学生放学路上打架学校有责任吗?学生在放学路上打架学校没有责任。学生在校外受害的责任应由侵权者负责,学校只对学生在校内受害承担过错责任或者过错推定责任。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
    2023-06-21
    355人看过
  • 承运人有哪些责任,哪些情形可以免责?
    承运人有哪些责任?货物的灭失、损坏或者迟延交付是由于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的不能免除赔偿责任的原因和其他原因共同造成的,承运人仅在其不能免除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负赔偿责任。承运人对其他原因造成的灭失、损坏或者迟延交付应当负举证责任。承运人的免责情形又有哪些?第一项:船长、船员、引水员或承运人所雇用的其他人员在驾驶上或管理船舶上的行为、疏忽或过失。第二项:火灾,但由于承运人的实际过失或知情所引起的除外第三项:海上或其他通航水域的灾难、危险和意外事故第四项:天灾第五项:战争行为第六项:公敌行为第七项:君主、统治者或者人民的逮捕或管制或司法扣押第八项:检疫限制第九项:托运人或货主或其代理人或代表的行为或不为第十项:不论由于任何原因所引起的局部或全面罢工、关闭、停工或者强制停工第十一项:暴动和骚乱第十二项:救助或企图救助海上人命或财产第十三项:由于货物的隐蔽缺陷、性质或者潜在缺陷所引起的容易
    2023-06-06
    376人看过
  • 违约的免责事由有哪些相关问题
    (一)免责事由的概念免责事由也称免责条件,是指当事人对其违约行为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的事由。民法典上的免责事由可分为两大类,即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有人认为,抗辩权也可成为免责事由。其实,行使抗辩权并不构成违约,因而无责可免。(二)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的概念。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的要件为:(1)不能预见,即当事人无法知道事件是否发生、何时何地发生、发生的情况如何。对此应以一般人的预见能力为标准加以判断;(2)不能避免,即无论当事人采取什么措施,或即使尽了最大努力,也不能防止或避免事件的发生;(3)不能克服,即以当事人自身的能力和条件无法战胜这种客观力量;(4)客观情况,即外在于当事人的行为的客观现象(包
    2023-08-17
    336人看过
  • 《民法典》侵权赔偿责任有哪些免责事由
    侵权赔偿责任的免责事由如下:1、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2、正当防卫行为。3、紧急避险行为。4、受害人同意的行为。5、不可抗力。6、受害人的过错。7、第三人的过错,即原被告之外的第三人,对造成原告的损害具有过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2024-04-25
    302人看过
  • 破坏生态环境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一、破坏生态环境的免责事由有哪些破坏生态环境的免责事由如下:1.不可抗力,但仅包括不可抗力中的自然原因,且及时采取了合理的补救措施;2.第三人过错造成损害后果;3.其他免责条件,如战争行为引起海洋环境污染,可以免责。二、破坏生态环境的处罚是什么破坏生态环境的处罚如下:1.一般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2.行为人违规排污严重破坏环境涉嫌污染环境罪的,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二)超过水污染物排
    2023-12-08
    141人看过
  • 不得不知的违约免责事由有哪些
    一、不得不知的违约免责事由有哪些不得不知的违约免责事由如下:1.法定免责事由,且法定免责事由一般是指不可抗力,即自然因素、政府行为、公众行为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等客观情况。2.双方约定的免责事由。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二、合同免责条款怎么写合同免责条款应写明:免责的原因;免责的对象;免责的具体情形;免责条款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免责条款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并且采用特别的标识对与他人权利义务相关的内容提请当事人特别注意或者加以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
    2023-09-06
    351人看过
  • 生态破坏侵权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地球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地方,生态环境与我们的工作生活、生命健康等息息相关,当生态环境被破坏的时候,造成生态破坏的行为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规定不是刻板的,其中也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况,那么生态破坏侵权的免责事由有哪些?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如地震、台风等,也包括某些社会现象,如战争等。需要注意的是,作为免责事由不可抗力必须是损害发生的唯一原因。如果损害是由于不可抗力和行为人的过错共同导致的,行为人不能免责。在发生了不可抗力之后,行为人必须及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否则对于损害扩大的部分,行为人依然应当要承担侵权责任。2、受害人的过错受害人的过错,是指损害的发生或扩大并非因加害人的过错造成,而是由于受害人本身的故意或过失造成。在因受害人本身的故意或过失使自己遭受损害的情况下,如果仍然由他人承担民事责任,则有悖于公平观念,因此,受害人的过错通常可成为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实践中,还需要根据受害人
    2023-08-17
    119人看过
  • 存在免责事由的合同哪些情形适用免责
    合同的免责事由如下:1、不可抗力,这是法定的免责事由;2、特别规定和约定;3、对方有过错。法定的合同免责情形如下: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2、政府行为;3、社会异常形象。一、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免责事由有哪些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免责事由有:属旅客原因造成的损害,承运人免责;不可抗力:暴雪、洪水、台风、地震、泥石流等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战争、暴乱、罢工等社会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承运人不承担责任;旅客受第三人侵害的,承运人对旅客尽到了告知义务、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及求助义务,可部分免责。二、遭遇不可抗力事件,如何承担责任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控制的事件。在法律上,不可抗力事件多属于免责的情形。不可抗力的情形有:(一)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洪水、海啸、火灾等,因自然灾害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应使当事人被免除合同责任。(二)政府行为它是指当事人的合同订立以后
    2023-03-10
    466人看过
  • 免责事由有哪些哪些情形允许延期交房
    关于延期交房可以免责的事由法律规定有:出现不能归责于当事人的不可抗力的情况,具体如:出现了自然灾害、政府的禁令行为、社会异常事件、双方约定的其他免责的情况。一、新冠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吗?新冠疫情属于不可抗力。疫情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性质可以被认定为不可抗力事件,但其在具体合同关系中是否会被法院认定为不可抗力从而构成法定免责事由,仍需要结合具体合同的根本目的、合同的履行情况、因果关系等因素来加以判定。二、因不可抗力拒绝履行合同是什么意思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三方面。因不可抗力拒绝履行合同就是因为上述客观因素而拒绝履行合同。三、不可抗力包括哪些因素不可抗力包括以下因素:1、重大自然灾害,如重大地震、海啸、台风、海浪、洪水、蝗灾、风暴、冰
    2023-03-01
    191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承租人免责事由有哪些,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9-19
      以下事由属于承租人的免责事由: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不能归咎于承租人的责任;因意外时间导致租赁物毁损和灭失的不能归咎于承租人的责任;因出租人的原因导致租赁物的毁损、灭失的,不能归咎于承租人的责任。
    • 什么是免责事由,免责事由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2-21
      免责原因是指当事人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或者对他人人身、财产等损失不承担法律责任的法律事实和理由。如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
    • 担保人免责事由规定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21
      第一种情况,是明确约定担保期限,债主应在这段时间内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否则逾期担保人免责;第二种情况,是未约定担保期限,如本案中担保期限从最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算的半年,超过半年之后担保人免责;第三种情况,有约定担保期限但未明确约定,如在合同中约定“担保人的保证责任为借款全部付清为止”,这种情况下,担保期限应从最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算的2年,超过2年担保人同样可以免责。 担保也会过期,这和诉
    • 处理个人信息免责事由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2
      处理个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在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的范围内合理实施的行为; (2)合理处理该自然人自行公开的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信息,但是该自然人明确拒绝或者处理该信息侵害其重大利益的除外; (3)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该自然人合法权益,合理实施的其他行为。
    • 医疗事故免责事由包括哪些免责事由包括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05
      1、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在抢救垂危病患的生命时,采取紧急医学措施,有可能造成不良后果,在这种情况下造成的不良后果,不认为是医疗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医疗意外有两个主要特征。一是医务人员或医疗单位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没有主观上的过失,通常是由于患者病情特殊或者病员体质特殊引起的。二是损害后果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