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溺亡保险公司如何理赔?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4-16 03:16:17 203 人看过

咨询内容:

我有一个亲戚,十二岁,因在河边玩水,然后不小心溺水死亡了,学校有统一交了40元的人生意外险,像这种情况最高能赔付多少金额。

律师答复:

你好!关于你所咨询的保险金赔付额度问题,根据你所提供的信息,现回复如下:

一、学生平安险的保险金额应该以合同约定为准,但是实际给付总和不得超过人民币1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六)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第三十三条规定: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是,因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

《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0〕95号)规定:一、对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均不得超过人民币10万元。

根据以上规定,保险合同应当载明保险金额,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官方回复称:未成年学生投保学生平安险的投保人应当是其父母,以投保人的名义按个险方式为未成年学生投保学生平安险。学校不能以投保人名义为未成年学生投保学生平安险。而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当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人民币10万元。结合你所反映的情况来看,保险公司赔付的保险金应该以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为准,但是该保险金与你亲戚已投保的其他人身保险赔付的保险金合计不得超过人民1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八条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n(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n(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n(三)保险标的;\n(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n(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n(六)保险金额;\n(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n(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n(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n(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n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n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n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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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15日 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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