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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杭州市区2005年上半年度城市房屋拆迁住宅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杭州市区2005年度城市房屋拆迁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杭州市区2005年度城市房屋拆迁搬家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杭政函〔2005〕7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杭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市房管局、物价局等部门对本市市区(不包括萧山区、余杭区)上一年下半年度新建住宅房屋的市场交易平均价格和上一年度租赁房屋的市场平均价格、搬家费用等进行了测算,拟订了《杭州市区2005年上半年度城市房屋拆迁住宅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杭州市区2005年度城市房屋拆迁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和《杭州市区2005年度城市房屋拆迁搬家补助费标准》。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本通知规定自2005年4月1日起执行。
附件:1.杭州市区2005年上半年度城市房屋拆迁住宅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
2.杭州市区2005年度城市房屋拆迁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
3.杭州市区2005年度城市房屋拆迁搬家补助费标准
杭州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1
杭州市区2005年上半年度城市房屋拆迁住宅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
单位: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地段等级地段范围住宅房屋货币
补偿基准价
一市区一级土地及西湖风景名胜区一级土地7200
二市区二级土地及西湖风景名胜区二级土地6500
三市区三级土地5700
四市区四级土地及西湖风景名胜区三级土地4900
五市区五级土地及西湖风景名胜区四级土地4500
六市区六级土地及西湖风景名胜区五级土地4100
七市区七级土地3600
八市区八级土地3000
九市区九级土地2700
十市区十级土地2400
十一市区十一级土地2000
十二市区十二级土地1700
附件2
杭州市区2005年度城市房屋拆迁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地段等级地段范围住宅用房综合用房商业用房工业用房
一市区一级土地及西湖风景名胜区一级土地166711026
二市区二级土地及西湖风景名胜区二级土地15618224
三市区三级土地14556323
四市区四级土地及西湖风景名胜区三级土地13475622
五市区五级土地及西湖风景名胜区四级土地12374021
六市区六级土地及西湖风景名胜区五级土地10303520
七市区七级土地7252619
八市区八级土地6202318
九市区九级土地5182216
十市区十级土地4162015
十一市区十一级土地3151813
十二市区十二级土地2131612
附件3
杭州市区2005年度城市房屋拆迁搬家补助费标准
杭州市区2005年度城市房屋拆迁搬家补助费标准为每户600元。因房屋拆迁发生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的电话移机、有线电视、管道煤气、宽带网迁装等费用,由拆迁人按照拆迁时的收费标准补偿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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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绿化委员会城区分会关于2005年杭州市城区绿化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绿化委员会城区分会《关于2005年杭州市城区绿化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三月二日
关于2005年杭州市城区绿化工作的意见
2005年是我市园林绿化系统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实现园林绿化事业统筹协调发展的重要一年。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现就城区绿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下大力气提高绿化管理养护水平
1、实现绿化工作“四结合”。紧紧围绕“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层级清楚、责任明确、跟踪督查、长效管理”的总体要求,以黄土不露天、道路不破损、长效管理不放松为标准,做好绿化工作“四结合”,即与背街小巷的整治工作相结合,与创国家文明城市、迎“休博会”相结合,与农贸市场的环境整治工作相结合,与巩固“33929”和“三口五路”的绿化成果相结合,全面提升城区绿化养护管理水平。对已实施6年的借地绿化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巩固借地绿化成果。
2、完善城区绿化养护考核机制。继续开展“双最”公园、道路(河道)、社区的绿化评比工作,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年初工作目标落到实处。完善城区绿化养护考核机制,通过制定更为翔实、更具操作性的绿化养护考核办法,加强对绿化养护责任单位的监管,对绿化养护出现问题且整改不力的养护单位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惩罚措施直至暂停其市场准入资格;对绿化养护成绩突出的单位可采用适当延长养护期等形式予以鼓励。在各区之间开展针对各项绿化指标和整体绿化养护管理水平的“绿效”考核,其结果作为各区年终评比、奖励的重要依据。
3、探索绿化管理新机制。根据绿化养护职能调整的新情况,进一步理清工作职责,倡导分工协作,确保城区绿化管理工作进入良性循环。加强基层绿化管理力量,各区和各街道办事处要明确专人负责社区公园和居住区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小区,各区政府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杭州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04]153号)落实绿地管护资金,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养护管理体系。
4、做好城市绿化资金的筹集、监管工作。积极创建稳定多元的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资金筹集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市、区各级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绿化资金使用的监管,提高绿化资金的使用效率。
5、推进科技兴绿工作。继续加大城市绿化科研投入,引进和培养高素质的绿化专业技术人才,充分利用在杭高校、科研所和杭州植物园等单位的科研力量,大力促进绿化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加快科技兴绿步伐。
二、继续扎实推进绿化建设和改造
1、大力推进中心城区绿化建设。以规划建绿为主要手段,结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加大中心城区扩绿力度,确保2005年城区(包括萧山、余杭,下同)扩绿面积200万平方米,缓解我市绿地总量分布不均匀、发展不平衡的矛盾,切实改善城市中心区生态和景观质量。2005年各区确保完成区域中心位置1处3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绿地建设和落实市政府确定的其他扩绿任务。鼓励采取乡镇出土地、市财政补贴绿化费用的形式建设乡镇公共绿地。
2、继续推进住宅绿化环境改造提升。对新建小区的绿化建设,采取方案审查等手段,切实提高绿化的质量和品位;对无物业管理的老居住小区,今年起计划分3年投入3000万元进行绿化改造,切实改善居住环境。
3、积极做好城市道路绿化改造工作。在继续做好“三口五路”绿化长效管理的基础上,结合城市道路建设和改造,按照提质增量,创特色、上水平的原则,对部分主、次干道行道树、分车绿带等进行绿化改造。
三、扎实做好城区绿化规划的实施及监管工作
1、认真抓好《杭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实施工作。要组织各区编制《杭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分区实施计划,做好城市绿地普查的后续统计、核实工作,充分利用国家园林城市复查中使用的遥感技术成果,完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2、严格城市“绿线”管理制度。市绿化主管部门要会同市有关部门划定城市绿地范围的坐标控制线,确保规划绿地的完整性。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破坏绿化案件的查处工作,落实城区主要绿地养护、管理、执法责任制,将依法治绿工作落到实处。
四、积极开展群众性绿化活动
1、开展多种形式的绿化宣传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城市绿化建设、绿化科普知识、生物多样性保护知识等为内容的多种形式的绿化宣传活动,努力增强全社会的爱绿护绿意识。
2、开展各类群众性绿化活动。切实抓好义务植树工作,大力推行全国绿化委员会提倡的“三自”办法(自费购买苗木、自己参加种植、自己出资养护),引导市民通过植纪念树、造纪念林,参加单位和社区公益植树或绿化养护、开展城市绿地认建、认养或以资代劳等形式的活动,进一步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利用“市民学校”举办绿化专题讲座,普及绿化知识;开展“我与城市绿化”的摄影比赛和征文活动,提高公众对绿化工作的参与度。同时,要大力宣传市民爱绿、护绿、养绿的先进事迹,树立典型。
3、建立健全绿化养护管理群众监督网络。对一些重要的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方案,将逐步采取向社会公示的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积极发挥我市“护绿使者”和“护景使者”两支群众性护绿队伍的作用,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巩固好绿化成果。
五、加强城区绿化行业管理
1、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水平。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市城区绿化办要加强对各区绿化办、城管办的业务指导,通过举办培训班、交流会等形式,提高整体业务水平。
2、加大培育力度,提高管理能力。市、区两级绿化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绿化市场培育和管理力度,健全城市绿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招投标机制,建立绿化工程质量监督机制,筹备建立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完善绿化行业管理体系。
3、建立监督体系,提高群众满意度。利用通讯、网络等渠道建立群众建议、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我市绿化工作监督机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城区绿化工作的满意度。
附件:2005年杭州市城区绿化建设计划(略)
市绿化委员会城区分会
二五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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